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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7日

[影音]【Love x Hair x Story】影片創作大賞(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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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1.05.31

一、主辦單位:
快樂麗康企業HAPPYHAIR行銷部

二、協辦單位:
HAPPYHAIR、GENIC、H2_SALON、LET’S HAIR、VSALON

三、活動主題:
還記得……那銀白皚雪色般的捲捲花媽頭,又帶點明星花露水的濃郁味道,是我小時候被阿嬤背著的深刻回憶;還記得……那淡淡地一抹桂花香味,是我一直無法忘懷的高中初戀,她髮絲上的香氛;還記得……那醜不啦嘰香菇頭,是國中不管做甚麼事情都會黏在一起,死黨的髮型。 
你是否有一個故事,是一直深深烙印在心上,三不五時會不經意地想起它?也許是它的形狀,或許是它的香味!因為它不同的元素而讓你們之間產生的一種微妙情感故事,是親情、愛情與友情?......It’s Time To Say Your “Love ♥ Hair  Story“ For Memory.

四、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或合法居留之外籍人士均可。 

五、影片規格:
  1. 主題形式:創作主題需環繞於LOVE (愛情、親情、友情等皆可) 之中,並可以頭髮的元素作為內容之一(例如:髮絲、髮香、髮色、髮型等),且須有故事敘述為準。
  2. 數   量:每人繳交短片不限數量,若有複數作品得獎,則取最高獎項一名。 
  3. 檔案格式:請以DVD郵寄繳交作品,送件影片建議,720×480 像素以上之NTSC規格,檔案類型可為FLV,ASF,WMV,MP4,AVI,MPG,DIVX,3GP,MOV 等。 
  4. 攝影器材:利用BetaCam、DV、V8、單眼或數位相機、手機皆可。 
  5. 影片長度須為3到8分鐘
  6. 影片中的音樂、文字及肖像必須合法使用

六、報名時間:截止日更改延至民國100年5月31日止(詳情請看第八點) 

七、報名形式:請填妥報名表連同作品 (光碟一式三份)掛號寄送至11577 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768巷1弄20號5樓 Love x Hair x Story 小組收。
※更新版報名表格:請至Google文件下載區自行下載。http://goo.gl/Hs3RX

八、重點時程&內容: 


項目
日期
方式
徵件
即日起至2011/5/31止
影片光碟以掛號信報名
初審
2011/6/3
主辦單位依參賽者投稿作品評分
票選10件入決賽,並上傳FB粉絲團
決賽
2011/6/6-6/17
於FB粉絲團票選出網路人氣獎
另行評審審查出評審獎前三名
頒獎
2011/6/28
快樂髮型所有品牌官網公佈
延伸活動
另行公告
快樂髮型所有品牌分店影片播放
































九、評審形式:
.決賽評審評分標準: 劇情呈現35%,影像美感35%,創意觀點20%,特殊表現 10%
.決賽網路人氣獎:經主辦單位選出優秀作品,於2011/6/3上傳至「快樂時尚樂園」粉絲團影片區進行按讚投票(http://goo.gl/fPcue),人氣影片按讚投票至2011/6/17 23:59 停止,主辦單位會登記票數,得獎名單2011/6/28於官網公佈。
Ps:對該影片按”讚”投票前需先加入「快樂時尚樂園」粉絲團http://www.facebook.com/ALLHAPPYHAIR ,該影片才會出現”讚”的按鈕。 

十、獎勵辦法:
【愛.得】獎 < 評審大賞 >
參賽作品將取評審獎前3名,以及網路人氣獎前3名。各名次獎金如下:
評審獎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30,000元 + iPad
15,000元+ iPad
10,000元+ iPad
人氣獎
8,000元
5,000元
2,000元

【愛.分享】獎 < 分享讚賞 >
活動期間網友把影片分享到塗鴉牆,並獲得”讚”的數量超過以下:
>50讚,健康洗券x1。限量50名,送完為止。(價值350元)
>200讚,Hair Spa券x1。限量20名,送完為止。(價值1300元)
>500讚,含健康洗券、Hair Spa券,加送燙染六折券x1。(價值3000元以上)
【愛.留言】獎 < 留言讚賞 >
網友在活動留言區,留下:1.最喜歡哪部比賽影片 2.喜歡的原因。
如果該留言
>30讚,健康洗券x1。限量20名,送完為止。(價值350元)
>100讚,Hair Spa券x1。限量20名,送完為止。(價值1300元)
>300讚,健康洗券、Hair Spa券、燙染六折券x1。(價值3000元以上)


<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內容不可含有不良意識。

  • 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及未曾參與任何比賽,若已得獎後發現不符事實者,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 作品內容需為自行創作及編製,影片中如有採取或剪輯他人相關著作 (包含圖像及聲音、文字資料等),應予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請注意勿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並於報名表件中說明;影片內容不得包含任何詆毀他人、性騷擾、 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等內容,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如觸犯法律由拍攝者(團隊)自行負責。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盃時,所領獎金、獎盃應交回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接受及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而無需給予解釋。如有爭議,一切以主辦單位的最後決定為準。

  •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所有得獎作品之版權全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參賽作品,於相關品牌分店之場合或媒體展出或刊登用途,作者及作品內任何人物將不會獲得任何報酬。

  • 所得獎金及獎品依稅法規定,獎金及獎品總價值超過NT$20,000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外籍人士不論金額,一律扣繳20%稅額)。

  • 主辦單位將保留對所有賽規及指引隨時進行刪改及闡釋之一切權利。若有任何問題,請洽主辦單位。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或不可歸責於【Love x Hair x Story】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參加者無法參加活動或及時回覆個人資料時,【Love x Hair x Story】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若有任何本活動相關問題,請寫信至客服信箱。

  • 凡申請報名者,一律視為以同意上述文字規範。



  • < Love x Hair x Story活動小組聯絡方式 >
  • 活動官網:http://www.happyhair.com.tw

  • FB粉絲團:快樂時尚樂園

  • 客服信箱:briantsai@happyrecome.com.tw

  • 服務窗口:快樂麗康 HAPPYHAIR行銷部 蔡先生

  • 服務電話:02-2651-2888 #511

  • 地址:11577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768巷1弄20號5樓



  • 更多資訊:

    2011年4月24日

    [文學獎]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 第二屆「桐花文學獎」徵件 (2011.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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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2011.07.31


    一、目的:
    為徵集蘊涵客家文化或桐花意象之文學作品,以鼓勵客家文學創作,增進文學寫作風氣,特辦理此活動。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對藝文創作有興趣、以正體中文(含客語漢字)書寫者,皆可參加。
    五、徵件主題:以「桐花」或「客家」為主題,內容由參賽者自行發揮。
    六、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
    1.     散文:3千字~5千字。
    2.     新詩:每篇以1525行為原則。
    3.     短篇小說:1萬字以內。
    4.     小品文:8001000字。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並以1篇為限)。
    七、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
    1.     散文: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
    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
    佳作8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
    2.     新詩: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佳作8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
    3.     短篇小說: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
    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4.     小品文:
    入選10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說明:
    1.     各類首獎及優等除獲獎金外,並獲得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各類佳作及小品文入選除獲獎金外,頒贈獎狀乙張。
    2.     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依所得稅法代扣10%稅金。於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個人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稅金。
    八、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00731(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評選方式:
    1.     參賽稿件寄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不得更換稿件。
    2.     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或調整徵集入選名額。
    3.     各類之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
    十、報名方式:
    一律掛號郵寄。作品一式4份,連同報名表(請黏貼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正面影本)及同意書正本1份(請簽名或蓋章)以信封裝袋密封,並註明「桐花文學獎」及「參賽類別」,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2樓之5,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收即可。
    十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
    請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或「桐花主題網」(http://tung.hakka.gov.tw/)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或附回郵信封寄至「100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2樓之5,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收即可。
    十二、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須以正體中文(含客語漢字)撰寫,且為未經發表過之作品。
    2.     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3.     如使用客家字,需以「客語漢字」表示,客語漢字之標準,請逕至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查詢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且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如下:
    http://www.edu.tw/files/download/MANDR/hakka-words.pdf
    4.     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違者不列入評選。另,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亦不列入評選。
    5.     各類得獎名單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擇日公布於活動網站或相關媒體,徵件小組亦將個別通知每位得獎者。
    6.     各得獎者請務必於公布名單、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7.     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主辦單位擁有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利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得獎者且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8.     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牌,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   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   參賽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   參賽作品曾獲獎或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已投稿者。
    9.     作品出版: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並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0/套。
    10.               凡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並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十三、洽詢專線:
    電話:(02)2351-0116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
    電子信箱:hakkawriter@gmail.com
    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2樓之5(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更多資訊:

    [攝影]一瞬「華光」,永恆記憶!華光社區影像展(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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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2011.05.16


    主辦單位:
    文化研究學會、華光社區 
    協辦單位:大安社區大學、水田部落
    天橋不見了,花園不見了,戀人離開了,夢想遙遠了。他們都說臺北的人善變,臺北的每一天飛快地變。其實他們不知道中正紀念堂附近有一個地方始終沒有變,那是華光社區,在那裡時光好像靜止了,在那裡總有說不完的故事。

    拿起相機,前往華光社區復刻不變的台北記憶。彎曲小巷裡的日式平房,伴著菜飯香的炊煙,屋簷上漫步的小花貓,談天乘涼的街坊鄰居……每一個角落都有秘密,每一個畫面都有故事。

    華光社區即將拆遷,藉由影像,我們以剎那看見永恆,以他人之眼凝視每一片記憶裡的馬賽克,喚起地方認同,也找回屬於華光的風采。
    活動時間
    攝影展影像徵件
    (即日起至100516郵戳為憑)
    歡迎老照片、新照片的投稿,特別設立社區老照片獎,以增加居民參與的意願。入選者將公開展覽於社區的沿途巷弄
    文化批判論壇:「華光社區的影像對話與力量」      
    (10065日下午14:0017:00)
    華光社區嘉年華
    (100612日中午12:00)
    活動詳情與報名表下載請至:
    「台北市華光社區」樂多日誌http:// blog. roodo .com /taipei huaguang
    活動內容

    攝影展影像徵件
    歡迎老照片、新照片的投稿

    獎項
    金牌1名:獎金5000
    銀牌1名:獎金2000
    佳作5名:獎金1000
    社區老照片獎3名:獎金1000
    居民票選特別獎1名:獎金1000

    評審委員
    謝英俊、黃孫權、黃宗儀、高修民、周以武、林柏樑、阮慶岳、王墨林

    文化批判論壇:
    「華光社區的經驗對話和影像力量」
    邀請華光居民、紀錄片工作者、攝影作品評審與我家住在康樂里導演等聚首四方對談,於紫藤廬茶館共同討論老社區的經驗對話與影像力量。



    華光社區嘉年華
    作品將由華光居民親手掛上牆壁,配合水田部落的行為藝術,進行一場屬於社區的嘉年華,並與監獄圍牆古蹟作結合,進行老舊巷弄的再活化,使每個角落都有它珍貴的意義



    華光社區工作坊、華光社區電子書
    敬請期待




    更多資訊:

    2011年4月12日

    [創作]第5屆myfone行動創作獎(201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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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URBERRY 經典格紋波士頓包(黑色漆亮皮革)
    BURBERRY 經典格紋波士頓包
    截止日期:2011.07.05


    ---演講活動------
    myfone行動創意講座:創作,I Do!

    ■時間:4/15(五)1420-1600
    ■地點:台中一中康樂館(台中市北區育才街2號)
    ■講師:黃舒駿
    ■題目:創作,I Do!

    2011年4月9日

    [徵文]「我在彰化的美好生活體驗」徵文比賽(2011.04.15)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1.04.15


    Canon Pro 9000 Mark II A3+噴墨相片印表機
    Canon Pro 9000 Mark II A3+噴墨相片印表機
    一、活動宗旨
    為分享國人及彰化縣民在彰化生活的美好感覺,凝聚民眾愛鄉愛土的濃厚情感,提供屬於自己的彰化故事,同時抒發自身情感及為自己留下精彩的生活紀錄篇章,鼓勵大眾以文學創作的方式,分享在彰化生活美好的點點滴滴,或提出遊賞彰化的方法,讓國人一同感受彰化的好山好水及溫馨有特色的風土民情。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承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攝影]中華攝影教育學會 2011 全國學生攝影比賽(2011.04.30)

    0 意見
    截止日期:2011.04.30

    南京東路「雅柏精緻旅館」-精典客房2H+1H休息券
    南京東路「雅柏精緻旅館」-精典客房2H+1H休息券

    中華攝影教育學會在蕭國坤理事長戮力擘劃下,本「學術」與「教育」為本,「論述」與「創作」並重的宗旨,上半年推出三場攝影教育活動。首場攝影學術研討會為【談攝影的主題與收藏】。第二場攝影學術研討會預定在四月二十四日於花蓮國立東華大學舉行,預定由國立東華創新育成中心,歡迎共襄盛舉。

    一、主旨:
     本會每年舉辦此全國性攝影比賽活動,藉以激發學生在攝影學習過程中,影像創作的新思維。並經由資深攝影教師的評審與講評,提供學生更上一層觀摩、學習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