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1

[LOGO]2009蘭嶼鄉部落產業LOGO創意設計競賽(09.11.27)

截止日期:2009.11.27

壹、 計畫目的:
為展現本鄉積極推廣觀光及人文之整體精神,並推廣部落族人工藝創意作品,讓國人認識雅美族文化中的精緻內涵,藉由LOGO的設計提升當地特色產品的附加價值,基於這個理念,我們邀請富有創意的您參與這一場傳統與現代的對話,在無限的想像空間中,激盪出不一樣的蘭嶼部落意象。

貳、指導單位: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主辦單位:
台東縣政府

參、參加對象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好感度?網頁元素質感設計

凡對雅美族文化及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族別,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以法人或團體名義參賽者,請指派一名為法定代理人,填寫報名表資料、作品說明表、參賽同意書;得獎獎金自行分配。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肆、LOGO設計要點
(一) 蘭嶼,雅美族人稱為Ponso no Tao,意思是人居住的島嶼。本島周邊是清澈湛藍的海洋, 游著雅美族人賴以維生的各種魚群;陸地矗立參天的森林,有著造舟建屋的樹材及一片片大 小不一卻足以延續族人的生活領域。雅美族人沒有太大的遷移,有的只是在部落傳統領域間 短距離的移動,因此,具有豐富的土地知識。蘭嶼6個部落,呈現高度自主性,各有屬於 自己的傳統領域、遷移歷史、神話傳說與文化。
(二) LOGO設計圖案應簡潔、涵義明確,便於記憶並印象深刻,具有現代感及國際感。

伍、參賽類別
參賽者報名件數計三件,一件為第一類(蘭嶼鄉整體LOGO),另二件為第二類(任選2處部落)。
(一) 第一類:蘭嶼鄉整體LOGO一件,應呈現雅美族人之文化特質、內涵及精神象徵
(二) 第二類:蘭嶼鄉部落LOGO二件(椰油部落、紅頭部落、漁人部落、東清部落、朗島部落、野銀部落等6處,任選2處部落),應呈現各部落文化、神話及產業等在地特色之識別標誌。

陸、作品規格:
(一) 請使用A4尺寸直式輸出圖稿以8開黑色厚紙卡裱褙,並且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可小於 15×15公分
(二) 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
(三) 作品光碟包含向量檔CDR格式或AI格式及JPEG檔各一份,作品解析度高於300dpi,標準CMYK格式。
(四) 參賽作品需考量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柒、收件方式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11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親自送達者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30分至下午5點送至郵寄投稿地點,逾期不予受 理。
(二) 收件單位: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
(三) 收件地址:950台東市中山路276號,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蘭嶼鄉部落產業LOGO創意設計競賽」。(四) 交件時請備齊下列物件:A4圖案設計圖1份(以黑色厚紙卡裱褙)、作品光碟1張(請以作 者姓名為檔案名稱)、報名表(參賽者需親筆簽名)、參賽同意書(參賽者需親筆簽名)及作 品說明,作品規格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

捌、比賽時間
報名、送件 即日起至98年11月27日
初選 98年12月07日初選評審
入選名單主辦單位將在網站上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入選者
決選 98年12月14日決選評審
入選名單主辦單位將在網站上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頒獎 98年12月21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玖、評選方式
(一)評選時考慮其文化意義40%、完整性30%、創意20%及色彩10%
(二)初選:由主辦單位聘請產官學等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遴選蘭嶼鄉整體LOGO計10件、蘭嶼鄉各部落LOGO計60件
(三)決選:由蘭嶼鄉各部落相關成員為對象,以選票之方式選出特優7件LOGO作品。

拾、設計作品獎勵辦法第一類:
蘭嶼整體LOGO特優:一名,總獎金新台幣8萬元整及台東縣政府獎狀1只。第二類:蘭嶼部落LOGO特優:各部落一名,獎金新台幣6萬元整及台東縣政府獎狀1只,計6件。

拾壹、受獎者相關費用支應:
一、住宿費現以1天為限(每日支應最高經費為新台幣1,400元整為限)
二、國內受獎者:交通費支應以核實核銷。 以上之經費核銷,以本府相關規定辦理。

拾貳、注意事項:
一、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視同報名不完成,不予評分。
二、以團體名義參賽者,由指派法定代理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及本比賽之一切事宜。
三、參賽者遞送作品及文件時,應於適當保護,凡因郵寄途中獲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失,由 參賽者自行負責;凡繳交之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
四、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競賽,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 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 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五、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請勿加入個人之簽名或標誌符號於作品上,違者視同棄權。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 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七、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均須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得獎稅金規定,獎品獎金超過新台幣1,000元整,須列入個人所得稅申報;若中獎金額超 過新台幣20,000元者,需備齊身分證件正本及扣繳10%稅金。
八、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完全同意本活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甄選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主辦 單位得適時修改,並於網站公告周知。
九、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該著作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及本縣蘭嶼鄉公所,同使保有作品修改權,參選者不得有異議。

拾叁、聯絡方式:
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部落產業科) 地址:台東縣台東市中山路276號 電話:(089)320112吳雅玲小姐 傳真:(089)360626 網址: http://www.taitung.gov.tw/Aborigine/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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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送一九四九(09.12.15)

截止日期:2009.12.15

目送一九四九 @ 無名小站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 目送  (2書合售)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 目送 (2書合售)
活動名稱:
目送一九四九


活動內容:
龍應台從父母的1949年出發,看上一代令人動容流淚的生命故事


開始時間:
2009/11/19


結束時間: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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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2009[穀舞生機-樂活池上]活動攝影比賽(09.12.11)

截止日期:2009.12.11

2009[穀舞生機-樂活池上]活動攝影比賽

獎項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1)金牌獎1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只。
(2)銀牌獎2名:獎金每名10,000元、獎狀一只。
(3)銅牌獎3名:獎金每名6,000元、獎狀一只。
(4)優選獎5名:獎金每名2,000元、獎狀一只。
(5)佳作獎20名:獎金每名500元+優質池農米1包、獎狀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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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0

[攝影]鹿港聚落攝影大賽(09.12.18)

截止日期:2009.12.18

一、活動名稱:
「鹿港聚落攝影大賽」活動

二、主旨: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鹿港小鎮,一直給人家印象就是文化跟宗教結合的一座純樸小鎮,環繞天后宮的商圈。每天湧進絡繹不絕的香客跟觀光客。在這個人文氣息跟宗教聖地中,古老的建築三大古蹟、八景及十二勝,更給於外地訪客極深的視覺藝術感受。然隨著人文於時間軸上的演化,這座古老城鎮裡,也逐漸演化出新世代價值的產業,隨著天后宮遊客活動的擴散,周邊各種各樣的文藝跟工藝品店及傳統美食商店,與百年老店共同帶動著本鎮之觀光熱絡氛圍。鹿港鎮公所期盼透過攝影活動,從新發現鹿港、古蹟、景點之美。

本活動將搭配「98年鹿港冬遊季第三屆活動」,凡獲選之照片原件將進行數位化處理,製作專題網站及電子書,長期供公共瀏覽或下載傳播。

三、主辦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公所

四、辦法: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安藤忠雄的建築迷宮

(一)徵選內容:拍攝照片日期為『2009鹿港冬遊季』期間,主要以鹿港古老的建築三大古蹟、八景及十二勝古蹟之外、鹿港冬遊季各項活動相關皆可,並述說關於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涵義。
(二)參加資格:凡對本活動有興趣之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三)影像規格:
  1. 黑白、彩色不拘、尺寸以6*8吋為主(參選時需繳交相片)JPG電子檔(解析度請設定300dpi、3MB以上(視得獎後作品才需繳交)
  2. 作品不得格放、裝裱、疊片、電腦合成、連拍
  3. 作品背面請浮貼送件表,詳填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照片題名、拍攝者、拍攝時間、地點、照片說明等
  4. 參選照片數量不限
(四)1.報名日期:即日起公告於鹿港鎮公所官網(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2.繳件日期:即日起至98年12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
3.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98年12月18日(星期五)截止,以掛號郵件將作品原件 (或影像檔案)寄至指定收件地點以掛號方式將報名資料寄至「鹿港鎮公所鹿港聚落攝影大賽小組收」。地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電話:04-7772006轉129或123。或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上班時間親送至鹿港鎮公所建設觀光課面交。(郵寄者以郵戳,面交者以點收日期為憑)
(五)評選日期: 民國98年12月22日(星期三)召開評選後於鹿港公所公佈獲選名單:98年12月23日(星期四)公布於本所網站,頒獎典禮暫定:98年12月26日(依公所公告為主)網址: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六)本活動日後將作品張貼鹿港公所網站供民眾瀏覽欣賞外,另提供民眾寄送電子賀卡傳情,讓思念及想說的話語透過鹿港照片傳達對方。
(七)獎勵辦法: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就參選作品進行評選,主辦單位得視送
件數量、品質與經費許可情形酌為增減之。
獎 項 獎 金(品)
銅 獎 5000元/1名
優 選 1000元/10名
入 選 獎品/25名
特選獎 10000元/1名
銀 獎 8000元/1名

上述由主辦單位提供獎狀、獎金、獎品頒贈得獎者

六、附則:
(一)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不得重複應徵,一經證實即取消獲獎資格。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獲獎資格。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所領獎金、獎狀應交回主辦單位。
(二)獲選照片之著作財產權及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及刊登報紙、雜誌、網頁、數位化重製及編印圖錄之權利,不另給酬。
(三)獲選者需於指定期限內繳交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四)參選者務必確認所提供之照片著作權或所有權明確,若經採用而致生糾紛,應由參選者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五)參選之照片由主辦單位妥善保管,如因郵遞途中或因不可抗力之災害或意外而損壞時,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活動洽詢:04-7772006 轉 123 黃小姐
(七)活動網址與簡章下載: http://www.lukang.gov.tw/main.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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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O’Mimi Queen』美胸皇后選拔(09.12.11)

截止日期:2009.12.11

『O’Mimi Queen』美胸皇后選拔 @ 無名小站



【曼黛瑪璉】峰美學09SS  B-E罩杯內衣(夏日黃)
【曼黛瑪璉】峰美學 09SS(夏日黃)
活動名稱:
『O’Mimi Queen』美胸皇后選拔

活動內容:
年輕有自信的妳,現在就來上傳你最正的照片,贏得商品代言拍攝機會!號召親友團來投票衝人氣賺紅利

開始時間:
2009/11/10

結束時間: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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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台灣第一屆(健康牙齒之美)攝影比賽(10.02.25)

截止日期:2010.02.25

一.比賽目的:
強調健康牙齒與美麗笑容的相關性,藉此突顯美麗的容貌需要健康牙齒的襯托,引起社會大眾對牙齒健康的重視

二.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中市衛生局.

三.主辦單位:
台中市牙醫師公會社教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中華審美牙醫學會 中華民國齒顎矯正學會 中華民國家庭牙醫學會 中華民國兒童牙醫學會 台北醫學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中山醫學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台灣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國防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嶺東科技大學流行設計學系 中國醫藥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高雄醫學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陽明大學牙醫學系校友總會 台灣攝影協會 台中市牙醫師公會攝影社藝康相機廣場 嘉聯實業股份公司

五.參賽資格
(一) 凡愛好攝影及關心牙齒健康,美麗笑容的牙醫師及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二) 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六.主題:
本次攝影比賽主題為(牙齒與笑容之美),相關內容必須包含露出健全健康牙齒的笑容或表情(以最能表現出牙齒之美為原則)

七.作品規格:
(一) 傳統相機:
1. 120mm以上(含120mm)彩色正片
2. 135mm 負片或是彩色正片皆可
(二) 數位相機;
1.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請於報名表註明相機廠牌型號
2.儲存於CD或DVD光碟片
(三) 軟片相紙不限廠牌
(四)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8 x 12吋光面彩色照片 .
(五) 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須同時繳交底片;以數位相機拍攝者須同時繳交檔案光碟(光碟中需有參賽相片之原始檔及轉存TIFF檔兩種檔案形式,檔案須保留原始EXIF檔資訊)。
(六) 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七) 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八.參賽方式
郵寄投稿:
(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洽台中市牙醫師公會網站www.dentistry.com.tw提供下載,或附回郵信封郵寄至收件地址函索。洽詢電話:(04)22652035轉11梁小姐,傳真:(04)22652263。
(二) 報名表務必詳實填寫,每件參賽作品均須浮貼一份
報名表,如報名多件作品,請另行影印或列印填寫,並分別浮貼於作品背面。為節省資源,響應本公會推動之節能減碳政策,務請集中作品以掛號郵寄投遞。
(三) 信封右側請註明「參加牙醫師公會健康牙齒之美
攝影比賽」字樣。
(四) 來函請彌封完整善加包裝,如於郵遞運送途中損
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承辦單位不負
賠償責任。

九.收件日期: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一) 自即日起至2010.02.25日止
(二)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請預估郵遞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三) 親自送件者,應於2010.02.25日前之上班時間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時恕不受理。

十.收件地點:
402 台中市南區忠明南路789號34樓之1 (台中市牙醫師公會)

十一.獎項及獎金:
(選出金、銀、銅牌各1名,優選5名與佳作10名)
金牌獎1名-獎金3萬元、獎座乙座。
銀牌獎1名-獎金2萬元、獎座乙座。
銅牌獎1名-獎金1萬元、獎座乙座。
優選獎5名-獎金5千元、獎牌乙面。T.KI禮盒乙份
佳作獎10名-獎金2千元、獎牌乙面。T.KI禮盒乙份

十二.評選規定:
(一)邀請學者專家等,共同組成「台灣第一屆健康牙齒之美」攝影比賽評選小組。並擇日擇定公共場所,公開決審.
(二)評選過程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嚴格評選。
初審:本階段主要是評選參賽者之參賽資格,以及是否合乎規範中所載明之數位檔案後製規範。
決審:本階段將以意念及主題表達(20%)、創意(20%)、技巧(20%)、構圖(20%)、光影(20%)為評選之條件,進行最後之評選。

十三.得獎公佈,頒獎時間:
(一)比賽結果:2010年3月,並公布於活動網頁,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頒獎時間及地點:2010年3月,確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活動訊息)。

十四.附則
(一)參賽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作品須符合規格,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二)參賽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
(三)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
(四)參賽作品須與「制式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一件作品附一張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並請以浮貼方式貼附於作品背面。
(五)參賽作品不得翻攝、抄襲他人作品;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參賽作品僅可接受以下之後製內容,唯參賽者須於報名表載明,後製之內容,如有不實,經評審發現,將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1.合成: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參賽者須提供數位原始檔)
2.作品不插點加大檔案或經加色、加字、彩繪、疊片、護貝、裝裱等,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金、紀念品、獎座或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六)凡參賽者不得以夫妻、子女、朋友或任何關係,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狀,公布姓名,並限制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牙醫師公會舉辦之各項攝影比賽,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七)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5件為限;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八)參賽作品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塗色或簽名,違者視同棄權。
(九)郵遞者,請用白色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十)所有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台中市牙醫師公會」所有;本牙醫師公會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銅牌獎以上(含銅牌獎)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一)未獲獎作品(照片、底片或光碟)不予退回,如需退件請自備掛號回郵信封並勾選報名表「退回作品」欄。未勾選「退回作品」欄或未附掛號回郵信封即不予退件,事後亦不得要求退回。原始檔案請參賽者自行備份。
(十二)評選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三)凡參賽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四)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訂之.
(十五)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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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無名]健達繽紛樂: 揪團比人氣,讓你白趴又白唱(09.12.15)

截止日期:2009.12.15

健達繽紛樂: 揪團比人氣,讓你白趴又白唱 @ 無名小站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共感@東京:借把創意的鑰匙
活動名稱:
健達繽紛樂: 揪團比人氣,讓你白趴又白唱

活動內容:
想免費到KTV high一下嗎?快來上傳你的「白」照片,健達繽紛樂讓你白趴又白唱!

開始時間:
2009/11/09

結束時間:
2009/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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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創意行銷提案競賽 - 傳統市集觀光化之創意改造(09.11.23)

截止日期:2009.11.23

對台灣人來說菜市仔是伴著我們成長的重要記憶,亦是城市文化的縮影。菜市仔不僅僅是買菜的場所,更是居民們情感交流的據點,那種獨特的人情味比起大型量販店制式服務總是更多了一份親切感。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您有多久沒走進國內傳統市場了?羨慕國外傳統市場總是成為觀光景點嗎?現在,您有機會成為改造傳統市集的提案者了!臺北市政府邀您共同為傳統市集貢獻出自己的創意,除了豐厚的獎金及知名行銷學報刊登外,還有可能將自己的提案落實喔!

『創意行銷提案競賽-傳統市集觀光化之創意改造』即日起開放報名,延至11月23日止,凡對市集改造有熱忱之民眾﹝不限國籍,惟參賽者需有一人為研究所(含在學生、肄業生、畢業生)以上學歷﹞,都可組隊參加(以五人為上限)。競賽將分市場組與個別攤位組,市場組第一名可獲十萬元獎金,個別攤位組第一名可獲五萬元獎金,經修正後還可刊登於台灣行銷科學學報。各組其餘五名入圍者也皆有豐厚獎金及獎狀,如此優渥獎勵就等您來參與!欲知詳情快下載報名表:,填妥報名資料和附件,掛號郵寄至臺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15F之2,『傳統市集創意改造』小組收,改造台灣傳統市集的主角就是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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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你的Yahoo!奇摩故事(09.12.18)

截止日期:2009.12.18

你的Yahoo!奇摩故事 @ 無名小站

活動名稱:你的Yahoo!奇摩故事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大學生一定要做的100件事
活動內容: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Yahoo!奇摩故事, 只要拍攝並上傳就有機會拿到現金一萬元!

開始時間:

2009/11/04

結束時間:
2009/12/18


更多資訊:

[公益]小小兒童網安大使選拔活動(09.11.30)

截止日期:2009.11.30

小小兒童網安大使選拔活動 @ 無名小站活動專區



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活動名稱:
小小兒童網安大使選拔活動

活動內容:
Yahoo!奇摩「兒童網安計畫」公益短片現正公開選角中!歡迎全國小學生快來參加!

開始時間:
2009/10/21

結束時間:
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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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攝采本事 - 國家公園攝影比賽(10.02.06)

截止日期:2010.02.06

為鼓勵民眾走訪台灣八大國家公園,內政部營建署今年特別規劃「攝彩本事」國家公園攝影比賽。希望透過畫面的詮釋,展現已成立的8座國家公園 - 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與台江等國家公園的自然景觀、建築古蹟、人文風情與在地文化之美,讓民眾進一步認識、瞭解國家公園的動人美景。

攝影主題:四季風景取景構圖技術講座
四季風景取景構圖技術講座
「攝彩本事」攝影比賽以國內已成立的8座國家公園 - 墾丁、玉山、陽明山、太魯閣、雪霸、金門、東沙環礁與台江等國家公園為範疇,地域內之山、海、人文、自然景觀、動植物景觀等等皆可為攝影比賽主題。※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目前尚未開放拍攝

收件日期:
98年8月1日起至99年2月6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資料備齊後,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郵政43-159號信箱請註明『國家公園攝影比賽組』。

參賽資格:
竭誠歡迎所有喜愛攝影的民眾共襄盛舉

作品規格:
以相紙沖印或輸出8×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拍攝方式為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須附原始檔光碟(照片1,200萬畫素以上)。

參賽規則: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1.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1.參賽作品須提交於台灣已成立之8座國家公園地域內之攝影主題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且限未曾公開發表、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須附上活動簡章內之「報名表」和「攝影比賽作品資訊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3. 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電腦合成、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 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金、獎品及獎狀。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 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人限1件作品獲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7.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8. 得獎作品,其版權皆歸營建署國家公園組所有。
  9. 獎品(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0.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評分方式:Canon 500D+18-200 IS-錄影防震高變焦組(公司貨)
Canon 500D+18-200 IS(公司貨)
  1. 由執行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選,決定各獎項得獎人,評選結果公佈於網站中,並另訂時間舉辦頒獎典禮。
  2. 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審前由執行單位予以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3. 評選作品標準:主題景緻40%、美感意境30%、創意表現30%
  4. 評選地點:於內政部營建署會議室舉行公開評選,評選日期與場地於評選前公佈於活動網站。

獎項及名額:


更多資訊:

[攝影]2009南瀛百景攝影作品徵選(09.11.30)

截止日期:2009.11.30

一、徵件日期:
2009/11/02~2009/11/30(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點:
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8樓

主辦單位;
台南縣政府觀光旅遊處

二、徵件說明: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即日起至11/30(一),參加者請以台南縣境內各景點分類為拍攝地點,作品請以電子稿件製成光碟,並簽署圖像授權使用同意書(請以正楷書寫)掛號郵寄至本府。凡參賽作品,本府不另退回,並擁有入選及優選稿件之永久使用權,投稿稿件一律不予退件;若作品未繳交原始檔、規格不符,或未簽署圖像授權使用同意書,作品不予審查。本徵選活動將由府內相關業務單位或專家學者遴選作品共計130張,挑選入選作品100張、優選作品30張,(自然生態類-入選20件,人文風貌類-入選40件,縣政及觀光類-入選40件,優選各10件;入選作品每張可獲獎勵金800元,優選作品為每張2000元)得獎作品將於日後使用製作觀光文創商品及行銷宣傳,以利南縣觀光旅遊之推展。(得獎名單將於12月中下旬公佈)

三、作品規格說明:
參加徵件之作品需逕行修改檔案名稱為拍攝地點,且不得為電腦合成、翻拍、改色、彩繪等美工後製稿件,拍攝之作品原始檔尺寸需約為3456*2304、800萬畫素之JPG或TIFF檔,並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

四、活動簡章與報名表索取地點:
免費索取請逕向本府觀光旅遊處網站下載,或上台南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連結下載列印(詳細活動說明請參閱簡章)。

五、徵件結果:
將於遴選作業後公佈於本府網站,並通知得獎人,所得之各項獎金一律以「匯款」或「郵政匯票」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

六、連絡資料:
台南縣政府觀光旅遊處06-6353226,余小姐

七、報名方式:Canon G10 超廣角高變焦數位相機超值版 (公司貨)
Canon G10 超值版 (公司貨)

報名作品請製成光碟連同圖像授權使用同意書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8樓觀光旅遊處。

八、附則
  1. 嚴禁使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反規定者將取消資格,獎金如數繳回,各項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2. 經錄選作品之永久使用權歸屬「台南縣政府」所有,有再製、公開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並得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編印。
  3. 評選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4. 所得獎金如需繳納所得稅,由各得獎人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5. 凡參加徵件活動者即視同同意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為促進台南縣之觀光旅遊宣傳行銷,感謝各位先進參與「2009南瀛百景攝影作品徵選活動」,本府將善盡使用所收稿件,作為廣宣本縣觀光旅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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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創Eee開跑,影片腳本募集中(09.11.30)

截止日期:2009.11.30

Eee開跑,影片腳本募集中

Canon G10 超廣角高變焦數位相機超值版 (公司貨)
Canon G10 超值版 (公司貨)
活動名稱:創Eee開跑,影片腳本募集中
活動內容:只要Show出你的創意,無論是影片還是腳本。只要大膽分享,你就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廣告鬼才。
開始時間: 2009/10/30
結束時間:200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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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8

[圖文]客家創意GO!(09.11.20)

截止日期:2009.11.20

活動日期
  1. 投稿時間:2009/10/26(星期一)~2009/11/20(星期五)
  2. 網路票選時間:2009/10/30(星期五)~2009/11/20(星期五)
  3. 委員評選時間:2009/11/26(星期四)~2009/12/10(星期四)

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參加資格
  1. 一般民眾
  2. 大專院校餐飲相關系所師生
  3. 大專院校設計相關系所師生
  4. 客家學院及客家研究中心師生

活動辦法
請先加入數位臺灣客家庄會員並開啟部落格功能。[加入會員]
參賽者:
  1. 網友請參考【數位臺灣客家庄】典藏內容,自由選擇下列主題「食在好味緒」、「衣兩衫事」、「用處多多」、「意象概念」進行投稿。
  2. 各主題投稿篇數請以1篇為上限。(創用CC條款,請參考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blog/ )
  3. 作品請至少附上1張照片,並對作品介紹至少200字其特色及內容,以獲得高票!
投票者:
各主題,每人每日限投一票。投票次數越多,就有機會抽中精美綺麗小提袋。

評選方式
委員評選:邀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
  1. 實用王:各主題取1名,共計4名
  2. 創意王:各主題取1名,共計4名
  3. 普 獎:各主題取3名,共計12名
    線上投票:透過網友投票,得票最高者即當選本活動之「網路人氣王」,各主題取1名,共計4名。

攝影師之眼
攝影師之眼
注意事項
  1. 投稿後經由網站維運人員審查,請勿違背善良風俗及褻瀆客家風俗,經審查通過發布於網站中。
  2. 凡參加活動,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網站各項規範及蓄意灌水者,主辦單位有權取銷其得獎資格。
  3. 參選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且未經發表或出版者,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如有內容不實、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資格、追回獎勵外,將由投稿者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4. 本項活動贈獎辦法,以網站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辦法之權利。
  5. 投稿內容僅供參考,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歡迎個人及公司依需求斟酌修改使用。

活動主題
「食在好味緒」:綿密的豆腐乳,好吃的桔醬,QQ的板條,客家美食只能這樣吃?料理達人請出手!把食材美味精緻化,分享你的好廚藝吧!
「衣兩衫事」:客家花布與藍只能包在頭上、穿在身上,提在手上?發揮你的想像力,讓客家不了變成實用衣裳或物品
「用處多多」:客家手藝一級棒!美濃紙傘與茶壽這些藝術只能純欣賞嗎?動動腦,這些客家工藝可以如何更活用?
「意象概念」:想到客家意象,非油桐花莫屬,除了油桐花你還會想到什麼?請將您認為客家意象的花色或美景,設計成實用的物品或商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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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雲林之美攝影徵文比賽(09.11.29)

截止日期:2009.11.29

一、目的
身為雲科學生,更要懂得欣賞雲林之美。為鼓勵全校同學認識雲林觀光旅遊,發掘並紀錄雲林境內豐富的山川、自然景觀、人文釆風、生態環境、物產、建築等各項人文風情之美,特舉辦本攝影徵文比賽。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雲林科技大學 課外活動指導組
主辦單位:雲林科技大學攝影社

三、作品主題Nikon D90+18-105mm VR 防震頂級組(公司貨)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以「雲林之美」為主題,拍攝雲林境內各項自然景觀、民俗及人文風情、文化活動、重要政經、建設等,並附加短篇、新詩或散文加以表達雲林之美。

四、徵件時間
98年11月2日至98年11月29日止

五、參賽資格
雲林科技大學在學學生

六、作品規格
  1. 數位相機限500萬畫素以上之電子檔繳交,檔案名稱為 《學號 姓名 作品名稱》 一律以jpg檔繳交若為底片相機則將照片沖洗為4*6之大小,在照片背面右下角註明:學號 姓名 作品名稱,若底片相機作品得獎,則在公布得獎後7日內將原始底片交於主辦單位,逾時視同放棄。
  2. 參賽作品須附上200字以內之徵文,字數超過者,恕不受理
  3. 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不收連作。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以三張為限
  4. 數位影像─律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或修改。

七、報名方式
  1. 直接將檔案投遞至攝影社社辦外信箱(活動中心二樓)
  2. e-mail至信箱:
    總召:張智喬 u9732046@yuntech.edu.tw
    社長:李冠輝 u9712024@yuntech.edu.tw
    信件標題請註明:雲林之美攝影徵文比賽+學號,信件內容請留下:系級 姓名 電話 完整作品內容。

八、獎項及名額四季風景取景構圖技術講座
四季風景取景構圖技術講座

  • 金牌獎1名: 獎狀乙紙、禮券$2000或等值商品
  • 銀牌獎2名: 獎狀乙紙、禮券$1500或等值商品
  • 銅牌獎3名: 獎狀乙紙、禮券$1000或等值商品
  • 佳作5名: 各獲獎狀乙紙、禮券$200或等值商品

九、評審辦法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評審時間暫定98年12月6日。評分項目:創意60% 技巧+構圖30% 文字表達10%

十、得獎公佈
暫定於98年12月9日於活動網站上公佈,活動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yunphoto19

十一、注意事項
  1. 若得獎作品經查證有違反參賽規則之情事,將取消獎項並收回獎品獎狀。
  2.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入選資格,禮券(或等值商品)、獎狀如數繳回。參選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選者需自行負責,概與辦理單位無關。
  3. 參選作品未達標準時,則獎項得從缺,參選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4. 入選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屬於入選者(著作人),惟入選者(著作人)應無償授權雲林科技大學攝影社於辦理展覽、宣傳、教學、推廣等相關業務或活動目的而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布之權利。
  5. 凡經評審入選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入選資格。未入選作品恕不退件。
  6. 評審前,參選之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辦理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7. 凡參加此影像創作大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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