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17

[T恤]誠品Reborn Love 創意T恤設計比賽(09.08.09)

截止日期:2009.08.09

誠品Reborn Love 創意T恤設計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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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打狗英國領事館官邸 - 2009年攝影比賽(09.08.15)

截止日期:2009.08.15

一、宗旨
打狗英國領事館官邸於2009年正名,特舉辨「打狗英國領事館官邸-2009年攝影比賽」,並為領事館風光留下最是美麗的紀實。

二、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主辨單位:打狗英國領事館(官邸)
承辨單位:打狗英國領事館經營團隊-得月樓食品有限公司
協辨單位:高雄市攝影學會、國立中山大學EMBA經營團隊、台灣藝術家進駐交流協會
贊助單位:舌尖舞芭蕾咖啡館、澄清湖得月樓湖畔餐廳、萩原銅鑼燒食品、聖宏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茶知道連鎖茶飲企業

三、參賽資格:
國內、外人士,均可自由報名參加。


四、活動地點:
本館主體建築及其週邊環境;本館開放時間每天09:00至24:00。

五、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09年8月15日下午5時止,參賽作品一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寄收件地址:
打狗英國領事館舌尖舞芭蕾咖啡館收,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20號打狗英國領事館


七、評選時間:

2009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高雄市「打狗英國領事館」(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20號) 公開評選,歡迎參觀。

八、得獎公佈、展出時間:
(一)、評選結果將於本館網站公佈;得獎者以書面專函通知。
本館網址 : www.british-consulate.com.tw
(二)、得獎作品於本館展覽廳展出。
(三)、頒獎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告並通知得獎者

九、參賽規則:

(一)、攝影主題:以展現打狗英國領事館之美為主題;內容可含括館事館古蹟建築及其週邊景色、由領事館遠眺望之山海景緻、領事館英式午晚茶點之特色餐飲內涵作品等。
(二)、作品規格:一般或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放大為8x10英吋之彩色、黑白照片。連作不收。每人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數位相機拍攝者需 600 萬畫素以上之圖檔。作品背面,請註明作者姓名、題名、地址、電話
(三)、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主、承辨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四)、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插點加大檔案或經電腦後製、加字及彩繪。且需為本人之創作,不可以筆名、假名投稿,不符規定者應取消資格。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 (獎位不予遞補) ,並回收已領取之獎金及獎狀。
(五)、參加作品以未曾發表、參賽未得獎之作品為主,如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主辨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取消之獎項不予遞補,其他同第(五)點說明。
(六)、請用硬紙板保護作品,信封上註明參加「打狗英國領事館(官邸)-2009年攝影比賽」。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協辨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七)、參賽作品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爭議者,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承辨單位無關。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 (或數位檔) 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承辨單位。主、承辨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八)、銅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項,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九)、得獎者需於通知得獎一週內繳交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光碟、領款收據及匯款帳戶 (帳戶名稱需與得獎人相同) ,及身份証影本,逾時未繳交上述資料及文件,且經主、承辨單位以書面再次通知後一週,仍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該獎項將以從缺處理。
(十)、獎金均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十一)、參加者視同認可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得依事實作適當修正。
(十二)、本簡單未盡事宜,由主、承辨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十、評審方式:

(一)、由主、承辨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相關人士公開評選。
(二)、評審標準將依作品的藝術創意 (50%)、攝影品質 (50%)評等

十一、獎項及名額:

(一)、金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獎狀乙紙、領事館紀念商品禮盒組、澄清湖得月樓湖畔餐廳精緻套餐券、領事館鳳梨酥高級禮盒組
(二)、銀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紙、領事館紀念商品禮盒組、澄清湖得月樓湖畔餐廳精緻套餐券、領事館鳳梨酥高級禮盒組
(三)、銅牌獎 1 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紙、領事館紀念商品禮盒組、澄清湖得月樓湖畔餐廳精緻套餐券、領事館鳳梨酥高級禮盒組
(四)、優選獎 10 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狀乙紙、領事館紀念商品禮盒組、舌尖舞芭蕾咖啡館禮券壹仟元、領事館鳳梨酥高級禮盒組
(五)、佳作獎 20 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獎狀乙紙、領事館紀念商品禮盒組、舌尖舞芭蕾咖啡館禮券壹仟元、領事館鳳梨酥高級禮盒組

十二、洽詢方式:

(一)、活動網址:www.british-consulate.com.tw,最新消息。
(二)、聯絡電話:舌尖舞芭蕾咖啡(0958889167、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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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6

[攝影]佛光山惠中寺 2009 年攝影比賽(09.07.20)

截止日期:2009.07.20

緣  起:
本著佛光山推動淨化人心的理念,惠中寺特舉辦攝影比賽,藉由鏡頭捕捉自然、人文和諧之美,展現生命真諦的歡喜與幸福滋味的寫真。

主辦單位:
佛光山惠中寺

承辦單位:
佛光緣美術館台中館、光大社區大學

活動主題:
惠中之美(舉凡惠中寺有關的人、事、物、活動、場景皆可)。

作品名稱:
請自訂,並於報名表上註明。

參賽資格:
凡喜愛攝影人士皆歡迎參加

參賽規定:
甲、參賽作品一律放大(12 x 18吋)每位參賽者上限6張,唯前三名得獎者不得重複。
乙、參賽作品不得拷貝抄襲、電腦合成。
丙、每件參賽作品背面貼妥「惠中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表內各項資料請詳細填寫。
丁、所有參賽作品歸主辦單位,不再退回。
戊、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09年7月20日止。

收件地點:
惠中寺服務台(註明攝影比賽)

展覽日期:
8月15日至9月20日。(8月15日開幕茶會當天領獎)

獎勵辦法:
  • 金像獎1名,可得獎狀及獎金伍仟元。
  • 銀像獎2名,可得獎狀及獎金參仟元。
  • 銅像獎3名,可得獎狀及獎金貳仟元。
  • 優 選5名,可得獎狀及獎金壹仟元。
  • 佳 作10名,獎狀乙紙及結緣品乙份。
  • 入 選15名,獎狀乙紙及結緣品乙份。

得獎公佈:
除具函通知各得獎人之外,並于惠中寺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簡章索取:
  1. 佛光山惠中寺 (台中市惠中路三段65號)
    電話:04-22520375 傳真:04-22519950
  2. 光大社區大學 (台中市大雅路58號B棟18樓)
    電話:04-22012571 傳真:04-22012581
  3. 惠中寺網址: http://bl.fgs.org.tw/fkstofam/ 下載
注意事項:
1.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參賽得獎者,須簽署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否則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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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第二十七屆嘉義市攝影展覽(09.009.03)

截止日期:2009.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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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阿華田創意影片照片比賽(09.09.15)

截止日期:2009.09.15

阿華田創意影片照片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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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5

[陶藝]2009陶情藝語競秀在苗栗(09.07.17)

截止日期:2009.07.17

2009苗栗陶藝獎活動訊息自公佈以來,獲得全國各地陶藝創作者廣大的支持與迴響。本次陶藝獎競賽社會組之收件活動即將正式登場,苗栗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廣邀全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之陶藝創作者,不限題材地盡情展現創作能量,來共同參與這場年度的陶藝盛會。初審收件日期自7月13日至7月17日止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本次競賽社會組錄取前三名及優勝5名,第一名獎金高達20萬元、第二名獎金15萬元、第三名獎金10萬元、優選獎金1萬元,同時前三名作品,將由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典藏。

社會組競賽採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評審方式辦理,初審為審查參賽作品照片,通過初審者則再提送作品實體進入複審審查,決審則為通過複審之參賽者,再提送2件參考作品(實體)交付審查。初審之審查,創作者需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片5張,照片內容包含:參賽作品1件,不同角度5Ⅹ7吋照片3張及電子檔、參考作品2件,5Ⅹ7吋照片各1張及電子檔。掛號郵寄「360苗栗市自治路50號/苗栗縣政府國際文化觀光局藝文推廣課」收,信封註明「參加2009苗栗陶藝獎」。

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長林振豐表示,今年的陶藝創作競賽獎金優渥,希望全國陶藝愛好者來共襄盛舉。「苗栗陶藝獎」不只持續拓展苗栗陶藝文化的發展,並已成為台灣陶藝界重要的競賽之一,秉持鼓勵陶藝創作多元性的宗旨,繼續深耕與活絡國內陶藝創作環境,期望累積陶藝更深厚的人文厚度。

本競賽活動簡章可由縣府國際文化觀光局網站(www.mlc.gov.tw)下載,或至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活動洽詢電話:037-352961轉319藝文推廣課 劉先生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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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慶祝宜蘭社大十年 - 2009「魅力四攝-改變看得見」攝影比賽(09.10.30)

截止日期:2009.10.30

一、宗 旨:
宜蘭社區大學將在2009年邁入第十年,這十年來本校在成人教育、社區營造、公共參與等領域擁有豐富的內涵。希望廣邀愛好攝影的同好朋友藉由鏡頭的補捉,呈現宜蘭社大多樣的面貌充滿生命力。社區大學是生活的表演舞台,也是幸福的場域,這裡有令人感動的故事!現在趕快動手將你對社大獨特感受拍成美麗的照片,和我們一起尋找溫馨的幸福味道!

二、主辦單位:
羅東社區大學
協辦單位:
宜蘭社區大學

三、攝影主題:
以「宜蘭社區大學」為主題,校園風光、社區營造、自然生態、人文活動等相關題材

四、作品規格:
  1. 彩色135或120規格以上之正負片拍攝,沖印成6×8吋光面照片或依片比例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白邊、電腦合成、彩繪。
  2. 數位作品請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JPG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請輸出6×8吋彩色光面照片或依片比例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參賽。
  3. 得獎作品經主辦單位通知後,其作品數位檔一律燒製成光碟片(如係使用傳統相機拍攝者須先轉成數位檔,再燒製成光碟片)後寄給主辦單位,並補附原稿底片(正片或負片)。
  4. 作品請黏貼於本校表格(如附件),並敘述照片的故事內容(200字內)否則不予評審。

五、收件日期:
請於98年10月1日至98年10月30日晚上8時止親送至收件地點。若以郵遞送件者,以到達日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收件地點:
265 羅東鎮興東南路201號,信封上請註明“財團法人宜蘭社區大學教育基 金會「攝影比賽報名小組收」”字樣。

七、參賽規則:
  1. 每人投遞件數不限,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退件
  2. 得獎作品應交付原作底片或數位檔案審核(底片概不退件),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凡原稿底片或檔案未交寄者,喪失得獎資格,獎位依序遞補,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仍有使用權。
  3.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佈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得獎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不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給酬,對本活動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4. 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本主辦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對本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須負全部責任,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及獎狀一併繳回。
  5. 參賽作品背面應黏貼附件「2009『魅力四攝-改變看得見』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參賽之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6. 參賽之作品不得冒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7.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而損害,主、協辦單位均不負賠償責任。
  8. 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9.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
  10.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得依實際狀況作適當修正。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八、評審方式: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專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之評審。
(二)參賽作品經評審小組初審通過後,應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若係使用軟片拍攝但以數位輸出時,應附原始輸出電子檔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供評審小組進行複審。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不全者,視同棄權。
(三)評分標準
  1. 主題內容30% 依參賽作品名稱、主題相關程度、作品具有啟發或意義。
  2. 視覺創意30% 攝影構圖的表現:包括攝影技巧、光線、取景...等。
  3. 文字敘述30% 敘述相片內容,文學內容等。
  4. 其他10% 創意的表現手法...等。
(四)評審小組經複審決定各獎項得獎人。

九、獎項及名額:
「魅力四攝獎」:名額50名,每名獎狀乙只,獎金1000元。
上述獎項得視比賽件數增減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備註:上述獎金領獎人皆需填寫本基金會提供之收據單據。

十、得獎公布、頒獎與展出時間:
  1. 得獎名單預計於98年12月1日(二)公佈在宜蘭社區大學、羅東社區大學網站。
  2. 得獎作品將擇期於宜蘭社區大學、羅東社區大學展出並集結成冊出攝影集,時間另行公佈。
  3. 頒獎時間:另行通知,並公佈於宜蘭社區大學網站。受獎人請參與頒獎活動,若不克前來請委託代理人受獎,否則視同棄權。
  4. 頒獎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洽詢方式:
  1. 活動網址:宜蘭社區大學網站羅東社區大學網站
  2. 聯絡電話:
    宜蘭社區大學(03)931-1108
    羅東社區大學(03)957-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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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第5届金龙奖(09.08.15)

截止日期:2009.08.15

主题:感动(感触万物,动我心弦)

参赛资格

金龙奖面向海内外公开征稿,任何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有违以下规定的参赛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 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 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 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4. 获奖名单发布前,参赛作品在非组委会指定授权的商业媒体上完整或大部分发表(动画作品在省级及以上影视媒体播出超过3个月或以上);
  5. 违反第5届金龙奖比赛其它规定。

参赛要求
·漫画:

  1. 规格:要求使用标准绘图纸或漫画原稿纸,画稿四周请保留各2cm空白,画面要求清晰、标明页数;
  2. 原稿投稿:注明使用的画材品种。对话框中的台词(及拟声词)请另附同样尺寸纸张对应位置书写,或书写于原稿背面对应位置,不收铅笔稿件;
  3. 电子投稿:必须同时提交刻录的光盘和打印稿,图片格式要求为JPEG,中等压缩率600 DPI以上,含文字合层文件;
  4. 文字投稿:必须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和打印稿,所附草图格式不限。

·动画:

  1. 动画:必须提供MPG、AVI或MOV格式文件;原始分辨率不小于800×600像素(建议文件压缩到1G以下);
  2. 新媒体动画:含Flash动画、手机动画与网络动画,Flash文件须同时提供SWF和FLA格式文件,原始分辨率不小于550px×330px,建议分 辨率720px×576px;手机动画尺寸须适用于手机屏幕显示,建议分辨率176×144像素或176×220像素
  3. 参赛者必须同时提供5幅以上JPEG格式(CMYK图300 DPI)静帧或截图,全部文件必须刻录成光盘。

截稿日期
2008年8月15日(以当地邮戳或网络传输结束时间为准)

评审及颁奖

  1. 2008年8月15日-9月6日进行初评、复评及终评,确定获奖名单;
  2. 提名名单将于9月上旬发布,获奖名单将在颁奖礼现场公布,具体时间将于官方网站公布;
  3. 相关时间如有更改,组委会将于官方网站公布;
  4. 评选结束后,参赛作品及评选资料由组委会存档1年,以备查询。

奖项设置及创作要求

·创作奖:
所有参赛作品须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
奖项设置、作品种类、创作要求如下:

类别奖项名额奖金提名创作要求
漫画最佳少女漫画1200005情节完整,故事性强,篇幅不少于20页;黑白、彩色均可
最佳少年漫画1200005
最佳成人漫画1100003
最佳儿童漫画1100003
最佳四格漫画1100005包含“起、承、转、结”关键要素的爆笑系幽默漫画
最佳多格漫画1100005结构完整,故事剧情连续,作品长度不少于20页的幽默故事漫画
最佳绘本漫画1100005以画为主、以文为辅;内容完整,艺术性强,篇幅不少于5页,限彩色
最佳插画1100005同一系列作品,篇幅不少于5幅,视觉效果和艺术性强,限彩色
最佳脚本150003情节完整,兼有环境、角色等元素,需采用分镜头剧本的创作形式并提供故事大纲(约500字)
最佳画技(单项)13000情节完整,整体水平优秀,且在单项评审项目中表现突出
最佳编剧(单项)13000
最佳造型(单项)13000
动画最佳动画长片1200005题材不限,技术表现形式不限,主题鲜明,情节完整,故事性强,在90分钟以内可供影院播映的影片
最佳系列动画1200005情节完整,故事性强,总片长不少于50分钟
最佳动画短片1200005情节完整,故事性强,片长不少于2分钟
最佳手机动画150003情节完整,适用于手机播放,片长不少于30秒钟且不多于10分钟
最佳网络动画150003情节完整,适合网络在线播放与网络传播;片长不少于2分钟
最佳导演(单项)13000情节完整,整体水平优秀,且在单项评审项目中表现突出
最佳编剧(单项)13000
最佳造型(单项)13000
组委会特别奖最佳体育动漫13000
最佳海外动漫13000
最佳推荐动漫13000

★获奖者除奖金外,还将获得奖杯和证书。
★提名奖金1000元,同时获得证书。
★组委会拥有将参赛作品及作品的相关资料用于赛事宣传品、相关出版物、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官方网站浏览及下载、颁奖晚会、展览(含巡展)等的权利。
★所有参赛作品(动漫形象除外)著作权归其创作者所有,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使用参赛作品中的获奖作品。
★参赛者向组委会提交的动漫形象作品,视为受托创作。应征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和其它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组委会拥有对参赛作品优先开发的权利,包括出版物、网络动漫、手机动漫等相关产品的开发。

·最具实力原创组织单位:
表彰在第5届金龙奖征稿期间,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发动动漫爱好者参赛,并累计提交100部以上专业作品的动漫组织机构(包括院校)。

·最佳指导教师:
表彰在第5届金龙奖征稿期间内,积极鼓励和发动学生,并指导20部及以上作品参赛,或所指导参赛作品获有提名奖及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

特别承诺

  1.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报名费,并向获奖作者免费颁发极具收藏价值的奖杯和证书;
  2. 所有获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第5届金龙奖颁奖典礼和“中国漫画家大会”;
  3. 所有获奖作品刊入“漫友大画集”,并免费赠送样书;
  4. 参赛作者资料全部收入“中国动漫人才库”;
  5. 获奖作者有机会与国内外知名动漫专业机构签订合约。
  6. 获奖者享有申请“金龙奖创作基金”的权利(详见《第5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创作基金实施细则》)。

投稿方式

·信函邮寄:
中国广州市建设大马路邮局0405信箱,金龙奖组委会收(510060)
信封注明“OACC2008”字样及参赛类别。

·电子邮箱:
oacc2008@126.comoacc@vip.qq.com

·网络上传:
第5届金龙奖开通了ftp上传功能,详细申请信息如下:
tougao.comicfans.net
端口:21
ID:oacc5
密码:tougao

·QQ直传:622000432

电话:020-37616078(周一至周五,早9:00-晚6:00,节假日除外)
传真:020-87607923

金龙奖官方网站:oacc.comicfans.net
腾讯动漫专题网站:oac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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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4

[影音]第二屆 - 無名良品(09.07.26)

截止日期:2009.07.26

根據創市際今年五月中的調查,已經有超過半數的網友每次上網至少花30至120分鐘觀賞線上影音,而根據無名小站的調查,52.2%的網友每次至少觀看2~5支影音, 21.6%的網友甚至單次觀看10支以上的影音,根據內部資料顯示,相較於去年同期,無名小站影音使用人數成長率達3成,單月的影音上傳量成長1成餘,觀賞時間成長3成,網友對線上影音黏著度的提升,足以顯示線上影音娛樂在網友生活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

而根據無名小站調查,42.6%網友上傳影音是因為想要分享自己拍攝的影片給親友觀賞,而23.2%的網友喜愛瀏覽獨立創作的影音內容,在自拍風氣盛行下,可說是已全面進入素人影音創作的時代。

為鼓勵優質影音創作、發掘影音創作人才,無名小站自6月22日起(將自7月26日結束報名),舉辦第二屆「無名良品」影音徵選活動,此次特別邀請行政院新聞局指導活動,一同打造優質影音世界,得獎者除獎金外,還可獲得山水國際娛樂公司實習的圓夢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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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辦理2009「賦稅與國家建設」攝影比賽(09.09.30)

截止日期:2009.09.30

一、目的:
以本局轄區國家建設為主題透過攝影競賽活動,呈現魅力之美,誘導民眾明瞭本局服務區域及賦稅之觀念,並提升民眾藝術鑑賞素養,擴展租稅宣導層面,展現服務形象。

二、主辦單位:服務科
協辦單位: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

三、參賽資格:
比賽分學生組及社會組2組。
(一)學生組:
本局轄區高中職學生及大專院校學生
(二)社會組:
凡居住(或戶籍設於)本局轄內對攝影有興趣之社會人士

四、攝影主題:
以拍攝本局轄區【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馬祖)】國家建設為主題(照片之景觀,足以辨識為轄區之景)。

五、作品繳交時間:
98年9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並以掛號方式郵寄桃園市三元街156號(服務科)收,註明「攝影比賽作品-學生組或社會組」。

六、作品評審暨結果公布:
(一)邀請相關專家2至5人擔任評審委員,於98年10月30日前假本局公開評審。
(二)評審標準:主題相關性25%、構圖及創意50%,攝影技巧25%
(三)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北區國稅局網站公布。。

七、參賽作品規定:
(一)參賽作品不得註記任何字樣符號,且須為不曾發表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請勿參賽,若發生爭議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得獎作品已發表但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者,由本局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品及獎狀,獎項不遞補。
(二)作品規格:請將照片沖洗成彩色相片,規格:8×12英吋,不可裝裱、格放、加色、電腦合成、彩繪、疊片、拷貝、組合及連作,違者作品不予評審,並以棄權論,每件作品應檢附報名表1張,填具完整基本資料,並浮貼於相片背面併同參賽作品,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參加作品每人最多以3件為限。
(三)參賽作品概不退件,另得獎之作品,請於規定期限內將作品之原底片(另請轉數位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檔光碟檔案)或數位檔案(數位相片須為每張600萬畫素以上之tiff或jpg光碟檔案),相關檔案大小至少3MB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數位檔光碟用適當之包裝,以掛號郵寄送(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本局指定地點(若因郵寄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之損毀,本局不負賠償之責),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若無法於期限內交付或繳交之數位檔不符合規定,即取消得獎資格。
(四)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公開展示及刊登雜誌、印刷及作為本局及相關機關租稅宣導之用(並得對使用之作品做部分之修改,如文字及色彩),不另計酬。
(五)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六)中獎獎金(郵局匯票)及獎狀一律以掛號寄出,請參賽者務必詳填住址,以便郵寄。
(七)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辦理扣(免)繳及摯發所得稅扣(免)繳憑單。
(八)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增訂之。

八、活動獎項:
依參賽主題按學生組及社會組分別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
  • (一)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郵局匯票)15,000元及獎狀乙紙。
  • (二)銀牌獎:3名,各得獎金(郵局匯票)10,000元及獎狀乙紙。
  • (三)銅牌獎:5名,各得獎金(郵局匯票)6,000元及獎狀乙紙。
  • (四)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郵局匯票)3,000元及獎狀乙紙。
  • (五)佳作獎:20名,各得獎金(郵局匯票)1,000元及獎狀乙紙

九、洽詢方式:
參賽者可至本局網站之宣導活動訊息,下載活動報名表或撥電話:(03)339-6789分機1273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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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3

[MV創作]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09.09.15)

截止日期:2009.09.15

一、活動目的:
藉由舉辦客家音樂MV創作徵選活動,鼓勵有興趣者結合客家音樂與現代科技技術,創造客家音樂新意境,提供全新視、聽覺體驗,進而帶動客家音樂之流行與多元化。

二、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性別、族群、國籍,只要對客家文化有興趣,想要發揮豐富的影像創意者,皆可報名參賽

三、報名期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2009年9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將報名表等書面資料及參賽作品一併寄至「110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71巷33號1樓 - 2009客家音樂MV創作大賽活動小組」收,所有表件及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四、MV音樂素材:
客家流行音樂

五、創作表現方式:
創作表現形式不拘,各種實拍、動畫與數位影像皆可

六、評分標準:
創意(30%)、客家文化詮釋(40%)、視覺藝術表現(30%)

七、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首獎-年度客家MV獎:,獎金三十萬元,獎盃一座。
(二)最佳導演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三)最佳視覺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四)最佳創意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五)最佳客語文化詮釋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盃一座。
(六)佳作獎:五名,獎金一萬元,獎盃一座。
(七)網路最佳人氣獎:一名,人氣贈品一份。

八、歌曲來源:
(一)參賽者以使用主辦單位活動網站(www.hakka-mv.com.tw)取得授權之客家歌曲參賽(但不得以任何形式重製或增減)。
(二)參賽MV內容須註明歌曲之「詞、曲作者名稱」、「演唱者」、「發行單位」,並印上歌詞字幕(以28級為原則)。

九、作品繳交格式:
(一)作品檔案使用720*486或更高像素(pixel)製作
(二)請繳交avi非壓縮檔(原生avi)作品一份,以及八份DVD格式之參賽作品(以電腦可自動播放為原則),共九份光碟。
(三)請附上報名表(含同意書及問卷同意書)等書面資料,並請妥善包裝掛號郵寄,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十、詳細活動內容資訊,請於六月參考主辦活動2009客家MV網站,
洽詢專線:極創策略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768-0758#15傳真:(02)2768-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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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本]2009第一屆本土生命繪本創作徵選活動(09.09.30)

截止日期:2009.09.30

主辦單位:
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
共同主辦:
高雄師範大學視覺設計系
社團法人台灣生命教育學會

一、企畫背景與動機
結合安寧關懷、藝術與生命教育的推廣一直是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的核心價值與會務方向。本會陸續以不同型態,如安寧療護繪畫比賽、說故事系列活動、繪本徵選、委託創作等形式,來做為生死教育的推廣;今年首次舉辦本土生命繪本創作徵選活動,期許藉由各種的生命故事,透過圖像及文字的表達,引發對生死的認識和尊重。本會更期望創造一個深入淺出對生死議題關心的繪本媒介,期望有更多人能感受生命教育的重要。

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去年與五餅二魚兒童書店共同舉辦「2008生命美學說故事系列活動—聆聽繪本中的生命智慧」,期待藉由探討生死議題的繪本,透過平易親切的說故事方式,針對學童或親子,潛移默化的傳達生死教育的議題,讓孩子們藉此學習面對生命多元且正面的態度以及人文素養。

但是,隨著培訓師資與教案設計的過程,我們發現在台灣關於生死教育領域幾乎都是外國翻譯的繪本,為了避免把小孩子都教成了外國人,我們希望啟動本土生死教育繪本徵選活動。外國人死後要通過長隧道,台灣人應該是要過奈何橋、喝孟婆湯的,過去寺廟把死後世界變成恐嚇活人的故事,我們為什麼不可以把它變成可愛的傳說與繪本呢?

生之慧與死之藝應是每個人必須學習的,期望透過故事以及繪本圖像,在心中灑下健康的種子,讓大家察覺:面對死亡悲傷是需要釋放的,面對逝去是需要耐心的陪伴與關懷,意識到生命有限的事實,死亡不是不可言說的禁忌而是生命的必然,進而尊重與珍惜生命。

二、徵選說明
◎ 徵件主題:(請以本土文化思維來進行創作)
1.因為有死亡當終點在提醒我們,生命可以變得更美好、更有意義。
2.每個人的生命中總避免不了死亡事件,我們該如何面對或因應?
◎ 獎勵辦法:
取金、銀、銅獎各一名,佳作三名,入選若干名。
  • 金獎:獎金NT$ 50,000元整,獎牌一只
  • 銀獎:獎金NT$ 30,000元整,獎牌一只
  • 銅獎:獎金NT$ 10,000元整,獎牌一只
  • 佳作三名:獎金NT$各5,000元整,獎狀一只
  • 入選獎若干名:紀念品一份,獎狀一只
◎ 參賽辦法:
參賽資格:
  1. 所有對此主題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2. 未正式發表過之作品
  3. 創作形式不限。(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
完稿方式:
  • a創意表現風格:圖文編排加上彩色圖稿至少八張單頁,繪本形式規格不拘,可跨頁設計,作品請貼於黑色卡紙。 由精細彩圖配合故事片段,以技法、用色、風格等整體創作為主。
  • b故事內容:文字故事敘述之情感。(必須是未經發表之完整故事,文字請另外以繁體中文繕打在A4紙,字數不限)
  • c出版可行性:考量整本書出版可能性,基金會將協助後續出版事宜。
截稿日期:即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投稿方式:請上網參閱徵選簡章並下載報名表,填寫相關資料,連同作品一起,一律以掛號方式郵寄或宅急便送件。

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
http://www.zhangqihua.com.tw/下載專區/一般下載

收件地址:80047高雄市新興區尚信街44號
收件者: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
(信封上請註明:2009第一屆本土生命繪本創作徵選活動)
TEL:07-2235828。FAX:07-2233806

◎評選辦法: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隊進行評選,評分標準將依故事之內容40%、表達之創意40%、出版可行性20%成績評定後將於十月中旬在本基金會網站公布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注意事項:
  1. 個人基本資料及參賽作品需清晰無損,以利評選作業。
  2. 評審委員可視參賽作品狀況,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3.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獎金超過額度需自行負擔15%所得稅。
  4. 得獎者須簽訂著作權同意書,由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取得所有著作財產權。
  5. 未經錄取之作品由主辦單位辦理退件。
  6. 參選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出版或獲獎者為限,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之情形;如經證實,則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狀外,作者需自負法律責任。
  7. 主辦單位需對參選之作品善盡保管之責,但遇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8. 共同創作者皆須簽署同意書,獎狀分別頒發,獎金由一人代表領取。

◎權利原則
  1. 報名即表示接受簡章之相關規定。
  2.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簽訂為永久非專屬授權,同意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散布權及出租權及日後著作權法所增列相關權利等,並得以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名義以任何形式出版重製相關產品。
  3. 立同意書人保證本著作為其自行創作,對本著作擁有著作權,並得為此同意書之授權,且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

◎聯絡方式
  1. 電子郵件:zhangqihua44@gmail.coman0955784748@gmail.com
  2. 電話:07-2235828或0955-784-748(許禮安手機,安寧諮詢專線)
  3. 地址:80047高雄市新興區尚信街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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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2

[短文]聰明消費大特寫-網路創意短文大賽(09.07.31)

截止日期:2009.07.31


在充滿各種消費陷阱的社會,擁有豐富消保知識,就可以確保自身的消費權益,於權利受損害時,可向企業經營者作有效的主張;也可採行合理的消費行為。因此,特別規劃「聰明消費大特『寫』網路創意短文大賽」,以有趣的徵文比賽激發學生族群思考消費者保護的相關議題,呼籲大家隨時充實相關消費資訊,維護自身的消費權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消保會)


全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研究所所有在學學生。


參賽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含研究所)」等四組。
參賽組別以本活動開始時所具有之身分為認證。


98年6月2日-7月31日
※時間皆以凌晨零時開始或結束
※原則上以活動時間為徵件截止日期,惟若各組徵件數超過1000件(總計超過4000件)時,考量徵件及評選品質,系統將自動停止報名作業,敬請見諒。


請至行政院消保會官方網站或yam天空部落格首頁連結「聰明消費大特『寫』---網路創意短文大賽」活動Banner,登入網站會員,入報名頁面,確實閱讀活動辦法、填寫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並在網路上完成作文創作,即可完成報名。


可參考下列建議主題,惟不以此為限,只要是與消費者保護相關之主題均可投稿。
國小組:以自身所遇到的消費經驗為發想,分享自己的消費小撇步。
國中組、高中職組:結合生活及時事,提出如何才能避免各種的消費糾紛及陷阱,減少受騙、少花冤枉錢。
大專組(含研究所):針對目前相關消費政策及消費者保護現況及法令提出自己的看法、分享自己的經驗,並提出建言。


國小組:字數100-300字以內短文(包含標點符號)
國中組、高中職組:字數100-300字以內短文(包含標點符號)
大專組(含研究所):字數300-800字內申論(包含標點符號)
※不得抄襲他人文章內容之嫌疑,經專業評審認定即取消參賽資格。


創意度(含訴求手法創意、短文原創性、精彩度):45%
主體掌握(符合主題性、教育意義):45%



由專業作文老師以及消保官共組專業評審團,從不同專業領域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評分,並舉行正式評選會議,共同協議選出得獎作品。



獎項獎品人數
1消保金頭腦獎5,000元、獎狀乙張1名
2消保銀頭腦獎2,000元、獎狀乙張1名
3消保銅頭腦獎1,000元、獎狀乙張1名
4聰明消費佳作獎500元、獎狀乙張4名
5聰明消費入圍獎200元、獎狀乙張5名
※指導老師也將發給獎狀一張(若無指導老師也可)

獎項獎品人數
1消保金頭腦獎8,000元、獎狀乙張1名
2消保銀頭腦獎5,000元、獎狀乙張1名
3消保銅頭腦獎3,000元、獎狀乙張1名
4聰明消費佳作獎1,000元、獎狀乙張4名
5聰明消費入圍獎500元、獎狀乙張5名
※指導老師也將發給獎狀一張(若無指導老師也可)

獎項獎品人數
1消保金頭腦獎10,000元、獎狀乙張1名
2消保銀頭腦獎7,000元、獎狀乙張1名
3消保銅頭腦獎5,000元、獎狀乙張1名
4聰明消費佳作獎2,000元、獎狀乙張4名
5聰明消費入圍獎1,000元、獎狀乙張5名
※指導老師也將發給獎狀一張(若無指導老師也可)

獎項獎品人數
1消保金頭腦獎12,000元、獎狀乙張1名
2消保銀頭腦獎9,000元、獎狀乙張1名
3消保銅頭腦獎7,000元、獎狀乙張1名
4聰明消費佳作獎3,000元、獎狀乙張4名
5聰明消費入圍獎1,500元、獎狀乙張5名
※指導老師也將發給獎狀一張(若無指導老師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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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比賽你的夏天 BEEside your summer!夏日創意照片比賽(09.07.19)

截止日期:2009.07.19

[ 標 / 題 ]
比賽你的夏天BEEside your summer!

[ 活 / 動 / 主 / 題 ]
你有不輸任何人的青春活力嘛?
秀出充滿夏日風情的創意個人照來比賽「誰最夏天?!」
第一名將有3000元的夏日基金喔!快來報名參加吧~


[ 報 / 名 / 資 / 格 ]
不分男女,只要有無名帳號報名都可以報名。
(若沒有無名帳號,請加入無名) [ 活 / 動 / 獎 / 項 ]
1.參賽獲勝獎項
第一名,可獲得獎金3000元
前三名,可獲得國際品牌urbaner「樂活夏日 電動修毛刀與電動鼻毛刀」一組
(市價1500元 共3組)


2.投票抽獎獎項
共抽出三位參與投票並留下正確資料的網友,一人得獎兩人同行!
(國賓電影票兩張共3組)

[ 活 / 動 / 日 / 期 ]
報名期間 09/07/07~09/07/19
投票期間 09/07/20~09/08/02
公佈得獎 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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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eye遊台灣-藝味文化之美」2009年文建會精緻素材徵選競賽(09.10.15)

截止日期:2009.10.15

一、競賽主旨
為提升文化創意產業設計風氣,培養更多設計人才為台灣設計領域注入新血,特邀全民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數位典藏文化加值應用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透過全國性設計競賽舉辦,刺激設計新生能量投入文化素材之創意開發及應用,以鼓勵全民重視文化元素與文化性商品,提升數位元素資產之價值。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三、競賽說明
發現台灣味,以台灣文化為元素,進行充分運用數位數材及導入產品創新設計概念,擴展數位典藏資產應用層面,並能融入日常生活,設計出具有時尚性作品,以表達台灣現代之美;提升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競爭能力。
什麼樣的元素可以代表【台灣味】,讓人一眼看到就聯想到台灣文化?可以代表台灣印象,藉由台灣特有生態、自然風貌、傳統節慶與藝術文化…等影像風采運用轉換,傳達你眼中這美麗的福爾摩莎。請以能展現台灣文化故事來做創意發想,創作出具台灣味的代表性元素吧!
並將您所創造出來的台灣味元素創作與產品做結合,讓原本平凡無奇的產品,展現出讓人記憶深刻的台灣味。請構想具有台灣原生之美的特色產品。
此競賽需繳交元素創作與產品應用兩部份創作,皆以圖稿方式表現。
(註)產品應用類別:3C消費產品/家電類/文具禮品/生活用品/創意商品/家飾家具/傳統新興產業/時尚工藝品/紀念品。

四、參加資格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對台灣文化創意設計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均可報名參加

五、競賽時程
程序項目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8年10月15日
(星期四)止
採線上報名方式,線上報名網站http://www.boco.com.tw/eyetaiwan
收件截止日98年10月15日(星期四)
下午五點前送(寄)達
未作品書面圖稿文件未於規定時間寄/送達,執行單位一概不受理。
評選預定98年10月下旬由執行團隊聘請國內5位包含設計、藝術等跨領域專家,組成此案評審團。
結果公佈98年11月6日(星期五)於競賽網站公佈競賽結果,並由執行單位通知決賽入圍者。
頒獎典禮預定98年11下旬正確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單位發函通知決賽參賽者參與盛會。
展覽與媒合預定98年11下旬於競賽專屬網站、波酷網、文化消費園區及創意媒合王網站線上展示。並邀請優質廠商舉辦作品媒合會。


六、獎項
1、金獎:一組
  • (1)獎金新台幣五萬元整
  • (2)獎狀乙只
2、銀獎:一組
  • (1)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 (2)獎狀乙只
3、銅獎:一組
  •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 (2) 獎狀乙只
4、優選獎:十組,每組各得
  • (1)獎金新台幣五千元整
  • (2)獎狀乙只

七、參賽程序
  1. 報名費用:免費報名參加
  2. 報名方式: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專屬網站,上傳個人基本資料、聯絡方式及設計圖片或照片(全彩jpeg檔,640X480像素,解析度72dpi)後,系統會以電子郵件方式回覆「報名完成通知」,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避免留大宗免費信箱,例如yahoo或hotmail信箱,以免系統所發之確認信被誤判為垃圾信件或被退信)。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每人/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設定不同帳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
  3. 圖面送件:請將設計說明板及作品光碟片 (詳見繳交項目及規格)於收件截止日期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5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資訊服務組「eye遊台灣」競賽小組 收
    聯絡方式:
    Tel:(02)2655-8199#254
    王小姐E-mail:kathy_wang@tdc.org.tw

八、繳交項目及規格
1、A3尺寸設計說明板(420 mm x 297 mm):包含元素創作圖、產品應用圖、以及設計理念文字說明等,不得標示任何影響公正性之代號,將報名編號貼於裱版背面。
2、作品光碟片:光碟片內容請附上下列項目:
(1)、作者資料表(附件1)
(2)、元素創作:
元素創作資料表(附件2):需包含元素名稱、設計圖及300字理念說明。
元素創作圖:請提供向量檔案,或至少A4尺寸解析度300dpi之圖檔。
(2)、產品應用:
作品資料表(附件3):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圖1張及500字理念說明。
產品應用圖:請提供向量檔案,或至少A4尺寸解析度300dpi之圖檔。
(3)、著作授權同意書(附件4):為保障智慧財產權,裱板所使用之圖片若非自行創作,須取得原著作人同意,如有侵權事宜,參賽者須自負法律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3、報名資料(附件1~附件4),請參賽者自行下載印出填寫完畢,連同裱板、作品光碟片一同繳交。

九、評審標準
  • 創意功能30%
  • 美感造型30%
  • 素材元素及
  • 故事性應用度40%

十、參考資訊
  1. 文建會國家文化資料庫
  2. 國立台灣博物館
  3. 數位典藏查詢
  4.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5. 數位典藏查詢
  6. 知識學習網
  7. 國立台灣美術館
  8. 數位典藏查詢
  9.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
  10. 數位典藏查詢
  11.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設計元素

十一、注意事項
  1. 所有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或設計之原創作品,未在相關設計競賽獲獎,並嚴禁抄襲或仿冒他人著作或作品。
  2. 參賽者於競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為原參賽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為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參賽者僅得於原典藏素材進行創作靈感參考,若欲直接使用素材,應逕洽各典藏單位或權利人關於授權使用事宜。
  3. 所有參賽作品,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後寄送,若郵寄途中因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任何損失,活動合作單位恕不負責;評審委員之評選工作,以參賽作品送達時之狀況評之。
  4. 活動合作單位取得所有參賽實品之所有權,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所有參賽者之作品光碟均不予退件。
  5. 參與投稿之作者,須同意將其作品授權主辦單位公開發表與推廣於各類線上、平面及電視媒體。(其中線上媒體包括但不限於波酷網及文建會相關網站。)
  6.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競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所有的競賽規則及辦法也將以網站的最新公告為依據,請隨時上網瀏覽查看。

十二、聯絡方式
聯 絡 人:資訊服務組 王小姐
電 話:886-2-26558199 ext 254
傳 真:886-2-26558477
收件地址:115 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G棟3樓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資訊服務組 「eye遊台灣」競賽小組 收
競賽網站:http://www.boco.com.tw/eyetaiwan
E-mail:kathy_wang@td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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