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6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on East Asian Calligraphy Education
LOGO設計徵選競賽
一、主旨:
全美書法教育協會(Calligraphy Education Group, USA)每兩年於不同國家之城市,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自1998第一屆於美國馬里蘭大學舉辦,至今已舉辦五屆。2008年將舉辦的「第六屆漢字書法教育國際學術研討會」,由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爭取到主辦權。本屆會議之主題為「漢字書法教育之全球化」,為呈現本國際學術研討會之特色、專業與學術形象,特別辦理「2008第六屆漢字書法教育國際學術研討會LOGO設計競賽」,公開徵求具有創意、意象簡潔、意涵深遠且能配合上述宗旨之圖徽,以作為「2008第六屆漢字書法教育國際學術研討會」於臺灣臺中舉辦的象徵。
二、主辦單位:
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
三、參賽辦法:
(一)報名資格:四、評審辦法:凡在學學生及社會人士對此項活動有興趣者 ,皆可共襄盛舉。(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6年10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通訊投稿者以郵戳為憑)。(三)收件方式:(四)作品內容:
- 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檔案可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網站下載 http://www.ntcu.edu.tw/lan/index.html)- 繳交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
圖檔解析度300dpi以上,規格為JPG、TIFF、AI或CDR格式擇一,並請將作品列印於A4 size白紙上,註明CMYK色票;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交寄(含原始檔、TIFF檔及JPG檔)。- 請將以上資料以掛號方式寄至:
40306臺中市中區民生路140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 邱佳瑋小姐收,並註明「Logo設計競賽」即可。(五)作品規格:
- 作品內須有全球化、漢字書法教育之精神。
- 作品中須含「2008第六屆漢字書法國際學術研討會」字樣。
- 必須以電腦完稿,設計作品之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0*10 公分。
- 作品需提供A4 size之原始設計圖稿(一式三份)。
- 需繳交設計完稿作品之電子檔案
(檔案內容:illustrator, CorelDraw, Photoshop或PhotoImpact之原始檔、TIFF檔以及JPG檔,以光碟儲存之)。- 作品正反面及作品含意說明內均不得簽名或標識記號。
(一)評審委員會:五、獎勵辦法:由主辦單位及學者專家代表組成。(二)評選標準:依主題特色( 35%)、創意表現(35%)、視覺美感(30%)綜合評比。(三)評審階段:
- 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先行審理參賽者資料文件,齊備者方具「最終審查」資格。- 最終審查:
於 96年11月2日召開會議評審。
(一)獎勵:依評選總成績擇優錄取前三名:(二)得獎公布日期:
第一名:獎金6,000元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幀。
佳作二名:獎狀乙幀。96年11月9日公布於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網站,並以e-mail通知得獎人。
六、注意事項
- 參賽者交件前請確實檢查各項應繳交之物件,若缺少其中一項,恕不接受報名。
-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 所有參賽者須遵守著作權法,並須保證參賽作品為原創,無抄襲仿冒情事,且參賽作品必須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也將保留追究責任之權利,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 得獎作品及原稿之著作權、版權均歸主辦單位所有,此外主辦單位有重製、修改、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之權利,且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 主辦單位得經得獎者同意修改得獎作品,若得獎者不同意修改,則視同棄權。
- 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選作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得予從缺。
- 得獎者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扣繳規定辦理。
-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訂公布之。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 邱佳瑋小姐
電話:(04)22183433E-mail: chia@ms3.ntcu.edu.tw
報名表請至臺中教育大學語文教育學系網頁下載:http://www.ntcu.edu.tw/lan/index.html
- 2008第六屆漢字書法教育國際學術研討會LOGO設計徵選競賽 (簡章/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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