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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日

[國內]鳳山縣城建城220週年詩文.繪本徵件(96/12/17)

鳳山縣城建城220週年詩文.繪本徵件
以文字和圖像,重建你心中的城市

一、緣起
在即將進入220週年的前夕,此城身處於過往和未來浩大的時光之中。
任何城市記憶都是私我的,因為個人獨一無二的生命體驗,而使城市成為既實際存在,又是量身訂作、充滿私密情節的虛幻之城。
徵求與鳳山有關的生活記事,無論是長居於此抑或短暫的旅行,請以文字及圖像,再現對此城無可替代的記憶與想像。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三、參選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賽

四、徵件內容
  1. 時光私語:鳳山縣城建城220週年詩文徵選
    規格:
    (1) 散文2000-4000字之間,新詩50行以內
    (2) 須配合徵件主題創作,題目自訂。
    獎勵:各錄取二十名,不計名次,散文每位獎金五千元及致贈獎狀乙紙。新詩每位獎金三千元及致贈獎狀乙紙。
  2. 時光著色:鳳山縣城建城220週年繪本徵選
    規格:
    (1) 紙張大小以A4為基準,內容須十張以上(不含封面封底)
    (2)創作媒材及手法不限,以創意及生活化為原則。
    (3)須適於兒童閱讀。
    (4)須配合徵件主題創作,題目自訂。
    獎勵:錄取二十名,不計名次,每位獎金五千元及致贈獎狀乙紙。

五、收件日期:
96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

六、報名方式
(一)簡章及報名表請向高雄縣政府文化局服務台索取,亦可附5元回郵信封寄高雄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課函索,或由文化局網站 http://www.kccc.gov.tw 下載簡章。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
請將報名表及參選作品(詩文作品乙式6份 ,含電子檔1份;繪本作品1份),以掛號郵寄至「高雄縣岡山鎮岡山南路42號高雄縣政府文化局 圖書資訊課收 」,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鳳山建城220週年徵件活動」及「應徵類別」(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七、評選辦法
(一)每類參選作品由主辦單位遴聘3至5位評審委員評審之。
(二)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會決議獎項從缺;若因特殊情況,亦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的情況下,調整獎項及獎額。
(三) 參選作品分初選、決選,由籌備委員會及主辦行政單位聯合推薦評審委員組成評審會,評審會全權負責評審工作。參選作品由評審委員評選後,擇期公開頒獎。
(四)決審過程由專人記錄整理。
(五)詩文入選作品全文上網並印製專輯。
(六)繪本入選作品將配合相關活動展出並掃描上網或製成電子書。

八、權責:
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冊出版,版權歸主辦單位及著者共有,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主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展示、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不另支付作者酬勞、版稅。

九、注意事項
(一)每人可同時參選不同類別。
(二)詩文作品一律用電腦打字,以A4紙張直式橫向繕打,標題字體以標楷體18級字、內文以標楷體14級字為標準。
(三)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於報名表上詳填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地址、聯絡電話、簡歷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文件各乙份,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
(四)本次徵件恕不退稿,請務必自留底稿。
(五)入選作品嗣後如有著作權法糾紛涉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取消其入選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六)參選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
  1. 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選者。其侵犯著作權部份自行負責。
  2. 作品曾公開發表。
  3. 作品曾參選並獲獎者。
  4. 不符參選資格者。
(七)參選者應尊重本章則,對本籌備會和評審會之決議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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