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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9日

[國內]第一屆台灣越野摩托車攝影比賽(96/11/30)

第一屆台灣越野摩托車攝影比賽簡章

一、宗  旨:
結合攝影之美學藝術推廣 台灣越野摩托車之普及運動

二、主辨單位:
台灣越野摩托推廣中心!

三、活動日期:
民國96年10月14日 AM 08:00-PM 16:00

四、地  點:
關西六福村越野機車場 請上台灣越野摩托推廣中心網站 查詢

五、題  材:
  1. 休息區寫真1張
  2. 國際A起跑前之靜態寫真1張
  3. 國際A比賽之動態寫真2張
  4. 頒獎1張
  5. 自由發揮1張
共計6張

六、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藝術之人士均歡迎參加

七、作品規格:
一律以 8 吋× 10 吋之彩色照片參賽 、作品長邊不得低於 10 英吋短邊不得低於 8 英吋,不得裝裱連作限6張內

八、收件地點:
台北市延平北路5段302巷36號1F

九、收件日期:
96年10月15日至96年11月30日止有兩場比賽可作為拍攝參考日期是10月14日和11月11日兩場比賽

十、主辨單位將邀請攝影名家參與評審

十一、得獎公佈:
96年12月9日 公佈在台灣越野摩托推廣中心網站 並通知得獎人

十二、頒獎日期:
96年12月16日 PM 15:00 假關西越野賽車場

十三、獎  勵:
金牌獎1名:獎金 3000 元 獎杯乙座
銀牌獎1名:獎金 2000 元 獎杯乙座
銅牌獎1名:獎金 1000 元 獎杯乙座
佳作10位

十四、附  則:
  • 凡參賽作品須詳填報名表格資料,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使用。
  •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如有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拷貝者,經查証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杯、獎品等作者不得異議,若有不法者請自行負責與主辨單位無關,獎位不予遞補。
  • 金、銀、銅 等獎位,每人限得一獎。
  • 參賽作品必須是於活動期間內,如遇不可辯認之作品,主辨單位有權處理、作者不得異議
  • 凡得獎作品,使用權歸主辨單位所有,並有宣傳、廣告、刊印、展覽、上網路之權利,不另給酬。
  • 未入選作品均不退件
  • 優選以上之作品,作者應無條件提供原作底片(數位檔),供主辨單位使用,使用後原作底片(數位檔)歸還作者。
  • 凡參加本次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 本表可以自行影印使用 報名表單下載

PS: 本會首辦攝影比賽,各項事宜如有不周詳之處,請各界前輩多多包涵給予指導,以便做為往後辦理比賽之參考改進。謝謝!
^^ 賽會服務專線:(02)2812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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