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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0日

[國內]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2008年「會員影展」攝影比賽(96/12/14)

桃園縣攝影藝術協會2008年「會員影展」攝影比賽

宗  旨:
本會為倡導影藝交流,提昇視覺藝術素養,推展攝影風氣,特辦會員影展。

參展資格:
限本會會員(以繳清96年度會費為準,博學會士以上另設邀展作品)。

攝影題材:
不拘(以不違背優良風俗為原則)。

規  格:
一律繳交12x15吋相片,黑白及彩色混合評選。

數  量:
每人限10張以內。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96年12月14日晚上7點30分止

收件地點:
會務中心或陳榮譽理事長永鑑處(中壢市民族路二段114號)
或高常務理事源彬處(中壢市中和路237號,德安醫事檢驗所)

評審日期:
民國96年12月14日(星期五)晚上8點00分於會務中心評選

頒獎日期:
97年2月會員大會時頒獎。

獎勵辦法:
  • 金牌獎1名:獨得精美獎盃乙座,80GB數位像框(相片讀卡儲存機)。
  • 銀牌獎1名:獨得精美獎盃乙座,防潮箱壹台。
  • 銅牌獎1名:獨得精美獎盃乙座,攝影背包壹個。
  • 優選獎10名:各得精美獎盃乙座,2GB隨身碟壹個。
  • 入選若干名:各得精美獎狀乙紙,紀念品壹個。(數量於評審前宣佈)
  • 獲選最多獎:獨得精美獎盃乙座,2GB隨身碟壹個及影音光碟機壹台
    (張數相同,以獎位高者得之)。

附  則:
  1. 銅牌獎(含)以上,每人限得乙獎。
  2. 參展作品需寫明:會員影展、姓名、題名,否則不予評審。
  3. 金牌獎-80GB 數位像框壹台由金露理事長提供。
  4. 銀牌獎-防潮箱壹台由連通善副理事長提供。
  5. 銅牌獎-攝影背包壹個由蔡能鎮總幹事提供。
  6. 2GB隨身碟壹個由邱瑞宏影展主席提供。
  7. 獎盃、獎狀、紀念品由本會提供。
  8. 感謝陳永鑑榮譽理事長捐贈100個12x15吋相框,供會員影展用。
  9. 感謝林文克老師樂捐3,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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