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8年1月24日

[國際]2008 Lite-On Awards 光寶創新獎 (97/3/16)

2008 光寶創新獎 競賽主題
A Day of Digital Life
想像過數位生活的一天是什麼景象嗎?而你所設計的數位科技,又將如何改變或便利我們未來數位生活的一天?用文字(中文300字,英文400字以內)或圖面 (一張為限)描繪你想像中一天數位生活的風貌,並說明你所設計的數位科技產品,將如何應用在這一天。

說明:對「數位生活的一天」之描述文字及圖面僅為作品輔助說明之用,不列入作品參賽評分。

產品設計範圍
以4C (電腦、通訊、消費性電子及汽車電子)產品為設計主軸,分以下六大類別:
  • 數位綠能科技:
    具有節能(如應用LED發光二極體)、轉能、創能(如應用太陽能) 等環保功能之產品。
  • 數位行動科技:
    如汽車電子、GPS、行動儲存、資訊傳送裝置等各種便利人們在移動時,仍可進行聯絡及溝通的4C產品。
  • 數位娛樂科技:
    如遊戲機、運動科技等提供休閒、運動與娛樂功能的4C產品。
  • 數位家庭用品:
    如TV Tuner、DVD 錄放影機、家庭影音系統、電子書、數位學習裝置等各種促進家庭生活便利、親子教育或增進家人情感的4C產品。
  • 數位辦公用品:
    如多功能事務機、投影機、視訊會議裝置等增進工作效率與效能的4C產品。
  • 數位服務科技:
    提供如照護、保健及日常生活中所需服務功能之產品。
2008 光寶創新獎 競賽辦法

參賽組別

華人組

  • 參賽資格:
    居住於台灣、香港、澳門、新加坡、中國且擁有此四個地區國籍之華人。
    居住於台灣、香港、澳門、新加坡、中國以外,擁有此四個地區國籍之華人。
  • 參賽方式:
    不限科系,凡對工業設計有興趣的在學學生、青年設計師或一般人士,1~3人組隊參加。
國際組
  • 參賽資格:
    華人組定義以外之各國人士。
  • 參賽方式:
    不限科系,凡對工業設計有興趣的在學學生、青年設計師或一般人士,1~3人組隊參加。

活動時程

報名截止日 2008年3月16日
裱版送件及圖面上傳截止日 2008年3月24日 下午5:00 以前送達指定地點
光寶創新獎初選暨光寶特別獎評選 2008年4月15日 ~ 4月16日
模型送件 2008年5月26日 下午5:00 以前送達指定地點
決選 2008年7月1日
決選工業設計論壇 2008年7月2日
頒獎典禮 2008年7月3日
說明:如有更動,將於光寶創新獎網站公布相關訊息。

競賽獎項

光寶創新獎
華人組獎項 獎勵 名額
光寶創新獎金賞 NTD 350,000元,獎盃一座 1
光寶創新獎銀賞 NTD 150,000元,獎盃一座 2
光寶創新獎銅賞 NTD 80,000 元,獎盃一座 3
最佳設計 NTD 30,000 元,獎狀一紙 2
最佳創意 NTD 30,000 元,獎狀一紙 1
最佳應用 NTD 30,000 元,獎狀一紙 1
佳作獎 NTD 5,000 元,獎狀一紙 20
國際組獎項 獎勵 名額
優勝獎 NTD 10,000 元,獎狀一紙 5
光寶特別獎
獎項 獎勵 名額
光寶特別獎 NTD 10,000 元,獎狀一紙 10
光寶人氣王 NTD 10,000 元,獎狀一紙 3
附註:
  1. 本競賽將視參賽入圍作品水準調整獎項數量。
  2. 獎金須依台灣地區稅法先行扣繳個人所得稅(所得稅率:台灣地區人民15%,其他地區人民20%)。

評選標準

光寶創新獎
初選 創意 40% 原創性、市場性。
設計表現 30% 競賽主題表現、美學、人因工程、人機介面、設計說明。
技術可行性 30% 未來3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決選 創意 40% 原創性、市場性。
技術可行性 30% 未來3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設計表現 20% 競賽主題表現、美學、人因工程、人機介面、設計說明。
簡報表現 10% 充分表達作品設計理念之能力,及簡報呈現的技巧。
光寶特別獎
技術可行性 40% 未來3年內可實現與量產之技術。
創意 30% 原創性、市場性。
設計表現 30% 競賽主題表現、美學、人因工程、人機介面、設計說明。

報名辦法

報名方式

  • 個人資料報名:
    參賽者須在光寶創新獎專屬網站www.liteonaward.com填寫報名資料,完成線上報名程序。報名後會產生報名序號及密碼。
  • 作品資料報名:
    完成個人報名程序後,即可依報名序號及密碼進入作品資料網頁,填寫作品資料及上傳作品圖檔。上傳作品需為jpeg圖檔(規格:全彩jpeg檔,大小為 640x480像素,解析度為72dpi,三張為限)直接上載。上載完成,系統會產生「確認序號單」,報名者必須列印保存「確認序號單」,做為繳交圖面之 依據。每人參賽件數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 同一個設計者若有不同概念的作品,其「個人資料」只需報名一次,不同作品之資料則於「作品資料報名」網頁依次填寫與上傳,作品序號將依不同作品個別產生。任一作品若有「協同設計師」跟「指導老師」共同參與,請於填寫該作品資料時同時填寫。
注意
  • 為維持競賽之公平性,請於作品上傳截止日前,即填寫好完整與正確的「協同設計師」及「指導老師」資料,協同設計師最多兩人(每組最多三人為限)。於入圍或得獎名單公布後,欲增加之「協同設計師」或「指導老師」名單,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
報名截止時間
  • 2008年3月16日以前完成個人及作品資料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初選作品繳交辦法

  • 電子檔圖面上傳截止時間:
    2008年3月24日下午5時以前上傳,逾期恕不受理。
  • 輸出圖面送件截止時間:
    2008年3月24日下午5時以前送達,逾期恕不受理。
  • 輸出圖面送件指定地點:將另行公布。
  • 輸出繳交圖面規格:
    含外觀尺寸圖(須標示正確比例及尺寸)或彩色透視圖,務必呈現出3個不同角度之作品圖示,輸出圖面最多以3張為限。圖面應繪製在A3尺寸 (297mmx420mm)之圖紙上,並以黑色厚紙板裱褙(尺寸為377mmx 500mm,上下左右各留40mm的空白)。圖說、裱版均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學校或其他影響公正性之符號,只須附「確認序號單」,並將序號單黏貼至圖說 裱版之背面。若未黏貼,主辦單位有權利不受理報名。

決選模型送件

  • 模型製作:
    進入決選入圍者,模型將統一包由光寶科技合作廠商製作,每一件作品其外觀精密模型製作費用最高補助新台幣30,000元整(含模型郵寄費)。
  • 模型送件時間:
    2008年5月26日下午5時前將模型送達以下指定地點,不克親送者,寄件將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棄權,若寄送途中模型遇任何損壞,參賽者將自行負責。
  • 送件指定地點:將另行公布。
  • 模型規格:
    須製作長寬高限制在 300 X 300X 300 (mm) 範圍內,實際比例(Scale 1:1)之精密模型。若原設計作品尺寸超過上述之模型尺寸範圍者,請等比例縮小模型,否則恕不受理。同時決選模型須以印刷、蝕刻或其他方式將光寶科技之 LOGO(網站可下載)植於模型上。

光寶創新獎評選程序及評審團

初選評審

  • 評審團依初選評選標準,由「華人組」遴選出30件入圍作品;由「國際組」遴選出5件優勝作品。30件「華人組」入圍作品將進入決選階段;「國際組」5件優勝作品即為得獎作品,不須參加決選。
決選評審
  • 評審團就作品之外觀精密模型,設計圖說及現場說明,依決選評選標準遴選出金、銀、銅、最佳設計、最佳創意、最佳應用及佳作獎。
  • 進入決選的30組「華人組」入圍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入圍及相關注意事項。入圍者須親至決選評審會場說明設計概念,說明時間以5分鐘為限,評審另提問5分 鐘。不克前往說明設計概念者,可以DVD、VCD、MPG檔、NTSC錄影帶、或可與決選會議現場聯繫的即時通訊方式代替,入圍者需提前在決選之前將輔助 設計說明之檔案交由光寶科技存檔。
  • 為鼓勵入圍者來台灣參加各項決選活動,由光寶科技安排提供每組海外入圍者一人來台行程,且每位補助經費最高上限新台幣30,000元整。
評審團
  • 邀請國內外知名設計專家及學者5-6名組成評選團。

光寶特別獎執行細節

「光寶特別獎」獨立於光寶創新獎之既有評審體系之外,由光寶集團各事業單位主管組成評審團,針對「華人組」及「國際組」所有參賽作品,由產品量產、產業推動的市場角度,遴選出優質作品。

  • 評選期間:
    「光寶特別獎」在初選會議期間與「光寶創新獎」同步進行評選。
  • 評審團:
    邀請光寶集團包括工業設計、機構研發、市場行銷等各事業單位主管10~15名組成評審團。
  • 光寶評審團依評選標準遴選出10件優勝作品,進入「光寶人氣王」票選階段。
  • 10 件「光寶特別獎」優勝者的作品圖面,將置放於光寶創新獎網站上之線上瀏覽館,進一步由光寶員工進行票選。前3名得票最高的作品,即獲選「光寶人氣王」。

參賽相關規定

參賽作品定義

  •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設計之作品,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於其他媒體公開發表。
參賽作品資格
  • 參賽作品嚴禁仿冒抄襲。
  • 參賽作品一旦經主辦單位發現已為公開發表過之作品,無論在競賽期間之任何階段或已競賽結束,主辦單位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已發出之獎金、獎盃、獎狀,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 參 賽作品於競賽期間,若被舉發且經評審團決議後(發生於決選前,由初選評審團決議之;發生於決選之後,頒獎典禮之前,由決選評審團決議之),確有抄襲、仿冒 之實,無論在競賽期間之任何階段,主辦單位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疑似抄襲、仿冒之處理
  • 主辦單位尊重初選及決選評審團之專業評分結果,故僅對初選及決選評審提出之抄襲、仿冒疑慮進行處理。
  • 評 審對參賽作品提出疑慮與參考文件後,參賽者需於被通知後七天內向主辦單位提出說明文件,經主辦單位交由評審團決議後(發生於決選前,由初選評審團決議。發 生於決選之後,頒獎典禮之前及之後,由決選評審團決議),依評審團決議公布結果,參賽者並同意如逾時未提出說明,亦同意評審團之最後決議。
智慧財產權
  •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申請智慧財產權登記等事務由原創者自行處理。
  • 光寶科技於兩年內對於入圍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有優先議價之權利。入圍者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光寶科技,光寶科技得以相同價格取得前述智慧財產權。
其他
  • 本競賽所有參賽者參加競賽獲選的作品,及所產生的圖片、說明文字及模型等有關智慧財產權部分,光寶科技有權以主辦單位名義,進行公開展覽、宣傳及出版等活動。

光寶創新獎諮詢窗口


More...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