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凡愛好旅遊攝影人士皆歡迎參加。
徵選作品規格
- 攝影主題:
以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清境農場 之場慶奔羊節活動照片作品參賽。 - 底片格式:
以135或120以上正片為依據(建議120較佳),需沖洗成彩色光面6×8吋相片。張數不限,連作不收,軟片相紙不限廠牌。不得裝框、格放、拷貝、劃線、留邊、人工加色及電腦合成。 - 數位作品:
請以5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800~1000dpi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任何影像軟體製作影像合成照片,並請輸出6×8吋彩色照片參賽。 - 主題內容摘述:
請律定主題,並抒以文詞,鋪陳內容、人、事、物、景、地之時空情境,適以表現場所精神。(內容文字說明以150字以內為限,納入攝影比賽評選。)
收件時間
97年2月20日至3月10日止。(郵戳為憑)
收件方式
麻煩請郵寄作品至「 546 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定遠巷25號」,並註明參加「清境農場場慶奔羊節攝影大賽」即可。
評選
預定於97年4月上旬於官方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評選標準
- 自然真實性表現35%
- 意境表達20%
- 光線構圖20%
- 攝影技巧15%
- 主題內容10%。
獎勵內容
- 金牌獎:1名,獎狀1幀,獎金5000元
- 銀牌獎:1名,獎狀1幀,獎金3000元
- 銅牌獎:1名,獎狀1幀,獎金2000元
- 佳作獎:共3名,獎狀1幀,雙人房住宿卷一張。
- 入選獎:共10名,獎狀1幀,300元餐卷一張。
其他參賽注意要點
- 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
- 參賽作品除背面浮貼參賽表格暨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外,皆不得作任何註記。
- 參賽作品原則不予退件,如需特別要求退件,麻煩請檢附回郵信封。
- 得獎作品應交付原作底片審核(參賽作品及底片概不退件),審核無誤並繳交著作權讓與協議書後,方予給獎。
- 得獎作品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本場及委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盜用他人作品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本場及委辦單位無涉。
- 依稅法規定需扣繳獎金者,由委辦單位代扣稅金。
- 凡參賽之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本場及委辦單位恕不負責。
- 得獎作品版權歸本場及作者共同所有,本場可逕行使用於各類公務宣傳推廣傳媒,不另給酬。
- 參賽表格暨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下載
- 清境農場官方網站
- 清境旅遊資訊網--清境農場場慶 奔羊節 攝影大賽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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