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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2日

[攝影]「十年風華」國立臺灣大學總圖書館攝影比賽(97/3/31)

一、主旨:
欣逢臺大新總圖書館成立十週年,為鼓勵本校愛好攝影人士透過鏡頭呈現圖書館各種面向之美,並藉以廣徵優秀作品應用於本館網頁、文宣品或相關教材,特舉辦本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
臺灣大學圖書館

三、作品題材:
凡與臺灣大學總圖書館建築相關之人、事、物、景均可

四、參賽資格:
本校學生、校友、教職員工本人及眷屬、退休人員

五、參賽方式:

  1. 室外攝影:
    外觀可自由取景
  2. 室內攝影:
    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03月31日之開館時間。敬請事前於上班時間內,親自攜帶教職員工生證等可資證明具參賽資格之有效證件,至行政入口櫃台申請室內攝影通行證(詳見附件一),憑證進館攝影。
六、作品規格:
傳統相機(135mm以上彩色正負片)與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500萬畫素以上像素,格式為JPG或TIFF檔)。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5*7吋或最寬邊不超過8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不得裝裱、格放、拷貝、留邊、裁切、翻拍、人工加色,不得連作,彩色、黑白照片混合評審。(得獎作品原著底片與原始檔之圖片版權歸本館所有)。參賽作品背面請貼參加表 (附件二,請自行複製),否則不予評審

七、收件日期:
2008年03月31日下午5時截止(以收到為憑)

八、收件地點:
親自遞交或以掛號郵寄106-17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臺灣大學圖書館推廣服務組收。 信封請註明參加「十年風華」臺大總圖書館攝影比賽。

九、評審方式:
由本館遴選相關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選。

十、評選標準:
  • 題材:40%
  • 創意:30%
  • 技巧:30%

十一、 公佈得獎名單:
2008年05月30日公佈於本館網站,網址: www.lib.ntu.edu.tw ,並通知得獎人於指定時間、地點領獎。
得獎者須於2008年6月15日前交付原稿底片與檔案至本館推廣服務組。

十二、 獎勵辦法:

  • 金牌獎一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10,000元。
  • 銀牌獎二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6,000元。
  • 銅牌獎三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4,000元。
  • 佳作獎十名,獲頒獎狀乙紙,獎金2,000元。
  • 入選獎卅名,獲頒獎狀乙紙,紀念品一份。
  • 銅牌獎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各獎項得從缺。

十三、 頒獎日期:
時間暫定為2008年11月臺大校慶

十四、 退件:
未得獎之作品,於2008年6月15日到7月15日在圖書館推廣服務組退件;超過退件時間未來領件者,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十五、 附則:

  1.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圖書館所有。圖書館有宣傳、印刷、複製、刊登、展覽及出版等之權利,上列權利不另致酬。
  2. 凡曾在國內外參賽得獎,或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不得參加;且須為本人作品。前述違規事宜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所遺獎位不予遞補,已領獎者並予追回。
  3. 金、銀、銅牌,每人限得一獎,作品規格及題材不符者,不得參加比賽。
  4. 得獎獎金需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5. 得獎作品需繳交原稿底片或原始檔案,若無法在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6. 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圖書館恕不負責
  7. 未入選之作品,圖書館有權擇優使用,並給予圖片使用費500元
  8. 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圖書館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公佈於圖書館首頁,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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