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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8日

[設計]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吉祥物設計徵選(97/4/30)

為有效行銷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包含獅頭山、梨山、八卦山三處風景區),特舉辦吉祥物設計徵選活動,入選首獎一名,可得新台幣5萬元整,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參獎一名,可得新台幣1萬元,另優選兩名,各可得新台幣5,000 喔;本活動從即日起至97年4月30日下午5時30分截止收件,強力邀請有創意、設計能力的人來創造代表參山國家風景區的吉祥物。

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於90年成立,經營管理中部獅頭山梨山八卦山三處著名的風景區,行政區域涵括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等五縣及轄內十八鄉鎮,涵蓋都市、鄉間及高山區域,位居桃竹苗及脊樑山脈旅遊線,每個風景區有著不同的特色與風情。

獅頭山風景區涵蓋新竹縣北埔、峨眉鄉、竹東鎮及苗栗縣的三灣、南庄鄉,集寺廟、古蹟、冷泉、湖泊、山林及客家、泰雅與賽夏原住民文化等豐富資源。梨山風景區位於台中縣和平鄉,包含谷關及梨山兩個區塊,是泰雅族聚居地;谷關為中部最著名的泡湯景點,泉質佳,發展日式、禪風、南洋等各式風格之溫泉池,梨山以高山蔬菜、溫帶水果享盛名,而其豐富之高山自然生態更是一大特色。八卦山風景區跨南投、彰化兩縣,全區茶園果園遍佈,中部三岩一寺、八卦山大佛及道教重鎮受天宮,香火鼎盛,田園風光環繞自行車道,春分時灰面鵟鷹北返,是享受恬適生活好地方。

三個風景區雖具有不同風貌,但共同的是蘊含豐富的人文、景觀、地方特產及生態資源;在獅頭山我們創造了「和氣獅」、在梨山我們畫出可愛的「花仙子」、八卦山我們找了「智慧鷹」作為代表,以三個吉祥物行銷各風景區。今天,為提升參山國家風景區之整體形象,邀請有設計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創造代表參山國家風景區的吉祥物。活動辦法及報名表下載請上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網址: http://www.trimt-nsa.gov.tw );洽詢電話 04-23312678 轉分機 535 施小姐!

一、徵選目的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轄管獅頭山、梨山、八卦山三處風景區,每個風景區有著不同的特色與風情,我們更創造了獅頭山「和氣獅」、梨山「花仙子」及八卦山「智慧鷹」三個吉祥物行銷各風景區,已有不錯的成效。而今為提升參山國家風景區之整體形象,邀請具有設計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創造代表參山國家風景區的吉祥物。
二、主辦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三、參加資格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法人或團隊,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以團隊共同創作方式參選者,請指派一名授權代表人,以代表人填寫報名表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
四、設計要點
  1. 符合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為推廣轄區觀光產業之精神,具備獅頭山、梨山及八卦山三個風景區共同意象、擬人化特徵及具創意、活力、親切之形象。
  2. 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方法上,要適用於平面、立體、電子媒體之傳播與再創作。
  3. 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並可為設計之吉祥物給予適當名稱。
五、徵選辦法
  1. 參選者不限投一件作品,每一件作品需附上報名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2. 參選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或 Coreldraw 等向量繪圖軟體繪製彩色圖樣。
  3. 色彩標示以CMYK標色方式註明。
  4. 請提供作品光碟:圖檔、檔案清單、電子檔報名表一份。
    檔案清單中註明檔案名稱所代表之作品名稱,並標示或黏貼於圖檔光碟上。
    圖檔請提供下列格式:
    1. *.ai檔。
    2. *.jpg檔,檔案大小請勿低於1MB(300dpi)。
    3. *.tif檔,CMYK色彩。
  5. 參選作品請列印於A4規格(21×29.7㎝)白紙上,圖幅長寬勿小於15㎝。
  6. 報名表中需附上500字以內之設計創作理念,以電腦輸入或正楷書寫。
  7. 參選著作人須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8. 報名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下載: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吉祥物設計徵選辦法 http://www.trimt-nsa.gov.tw/
六、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7年4月30日止
  2. 收件方式:即日起至97年4月30日17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號五樓秘書室(信封上請註明「吉祥物設計徵選」),逾時恕不受理。
  3. 收件內容包括:
    1. 參選作品請列印於A4規格(21×29.7㎝)白紙上,並請於後面裱貼同大之硬紙板(請勿加框或裱背)。
    2. 報名表暨理念說明,黏貼於參選作品裱版背面。
    3. 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4. 參選作品電子檔光碟。
  4. 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
  5. 主辦單位對所有收到的參選作品一概不予退回,請參選著作人自行留底稿。作品由主辦單位自行處理,參選者不得異議。
七、評審辦法
  1. 由主辦單位邀請設計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及主辦單位內主管以上層級人員組成評審小組評選。
  2. 得獎作品將以電話及書面通知著作人,並於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八、評審項目與百分比
  1. 意象理念契合性:30%
  2. 創意度:20%
  3. 整體造型、色彩:25%
  4. 實際運用可行性:25%
九、獎勵辦法
  •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整,獎牌乙面
  •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整,獎牌乙面
  • 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獎牌乙面
  • 優選二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獎牌乙面
十、注意事項
  1. 郵寄資料內需含參選作品硬紙板、報名表(含設計理念說明)、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參選作品電子檔光碟。以上資料不齊全者,喪失評選資格。
  2. 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收件辦法之要求,才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
  3. 得獎作品以參選人為著作人,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必要時「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對得獎作品(含名稱)保有修改權,並應配合「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著作權轉讓及商標註冊登記。(未依上述規定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及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4. 得獎著作人須提供主辦單位得獎作品高檔電子檔資料,以供後續相關運用。主辦單位於後續製作相關衍生物品時,必要時將聘請著作人為顧問。
  5.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6. 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狀、獎金時,將追回所領獎狀、獎金並公佈之。
  7. 參選作品未達錄取標準,獎項得從缺,作品恕不退件,請自行保留作品檔案。
  8.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稅。(外國國籍者扣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15%)
  9. 因郵寄延誤、遺失、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選作品遺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10. 徵選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11. 本活動洽詢方式:
    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遊憩課施小姐 電話:04-2331-2678分機535
    E-mail: hicathy@mail.trimt-ns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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