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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5日

[設計]Corel 創意設計大獎 2007(08/2/29)

大賽簡介
COREL 創意設計大獎 是由 COREL公司北京代表處主辦,COREL 台灣、香港及韓國等地區協辦 。顧名思議,本大賽是以 COREL 軟體作為主要的設計工具,發揮創意,透過大會指定的主題,具體地呈現參賽者天馬行空的獨特創意。

是次比賽配套,包括交流研討講座;中國、台灣、香港及韓國等多個城市巡迴展覽,全面、深入的推動包含:平面設計、創意插圖、動漫游戲人物設計、服裝設計等數位藝術及商業應用等方面的發展與交流,讓你的創意作品有機會帶進國際舞臺。

比賽組別:

  • 學生組 - 歡迎各中小學及大專院校在學同學參加
  • 公開組 - 歡迎非在學人士參加

分區準決賽:

即日 - 2008 年 2 月29 日

總決賽:
2008 4

大賽宗旨:
  • 發掘及培養更多使用COREL軟體作為創意設計工具的人才

  • 體現數位融入教學的目標

  • 透過是次國際比賽,不單交流心得;提升水準,同時也可開拓更寬廣的視野
大賽主題:
  • 創意平面、插畫設計(CorelDRAW、Corel Painter ,風格不限)
    > 包裝設計、海報及廣告單張設計、繪本、塗鴉、插圖

  • 遊戲、動漫設計 (CorelDRAW、Corel Painter ,風格不限)
    > 場景設定、角色人物造型、幻想題材、漫畫

  • 服裝設計 (CorelDRAWCorel Painter ,風格不限)
    > 服裝、鞋帽、飾品設計

  • 圖像設計Corel Paint Shop ProCorel PainterCorelDRAW風格不限)
    > 攝影作品、圖像編輯、合成相片

大賽主題設計及要求軟件
  • 創意平面、插畫設計(CorelDRAW、Corel Painter ,風格不限)
    > 包裝設計、海報及廣告單張設計、繪本、塗鴉、插圖

  • 遊戲、動漫設計 (CorelDRAW、Corel Painter ,風格不限)
    > 場景設定、角色人物造型、幻想題材、漫畫

  • 服裝設計 (CorelDRAWCorel Painter ,風格不限)
    > 服裝、鞋帽、飾品設計

  • 圖像設計Corel Paint Shop ProCorel PainterCorelDRAW
    風格不限)
    > 攝影作品、圖像編輯、合成相片

參賽對像
熱愛數位藝術設計,並使用COREL軟體的中小學校、大專院校師生及社會人仕。

報名方式與作品提交方法
  1. 參賽者不需交納任何參賽或評選費用。
  2. 瀏覽大賽官方網站 www.corel.com.tw 查看參賽辦法,並下載參賽表格
  3. 將參賽作品必需連同參賽表格通過電子郵件或光碟郵寄方式提交。
    電子郵件發送到tw_mkt@corel.com
    或郵寄: COREL TW Corp.
    地址:114 台北市瑞光路399號7F
    信封面/電郵主旨請註明:參加「COREL 創意設計大賽」
  4. 提交作品時,註明姓名和聯繫方式,填寫內容應與報名表填寫內容一致。可以團體或者多人合作,需標明各合作創作者之姓名。
  5. 大賽主題作品徵集時間:即日2008年2月29日
    大賽截止報名時間:2008年2月29日
    作品與參賽表格需在截止日期前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或郵寄到指定收件地址。
    (以當地郵戳或網路傳輸結束時間為準)

作品提交檔案規格
  1. 作品必須與參賽表格一同提交。
  2. 作品必須使用COREL 公司的軟體製作完成。
  3. 參賽者需提交2份作品檔,一份jpg格式圖片(推薦),一份作品原文件(例如:cdr格式等)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資料
    參賽者在報名時應當提供真實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不實將會失去其作品獲獎機會。
  2. 參賽須知
    * 參賽者必須保證作品的原創性,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並且必須使用 COREL 繪圖軟體完成各類設計及繪畫作品。 參賽者同意對任何違反前述規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賠負全部責任,並保證籌委會及主辦單位不受任何損失。
    * 為利於作品評選,大賽期間,參賽者不得再將該作品用於其他賽事,否則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由閣下自行承擔。
    * 參賽者須遵守台灣的相關法律,大賽主辦單位不接受違反善良風俗、涉及歧視、色情等作品。
    * 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請參賽者自行保存底稿。
  3. 知識產權歸屬
    對於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申請權等),大賽主辦單位與參賽者約定如下:
    * 對於所有參賽作品,本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享有如下權利,其他知識產權歸參賽者本人所有。
    * 除非參賽者在報名時書面聲明,本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享有作品的發表權、展覽權和資訊網路傳播權,有權保持完整作品或部分作品在媒體上宣傳、展示之用。
    * 大賽期間,對於評審需要等合理目的,本主辦單位有權對作品進行少量複製。
    * 對於所有獲獎作品,本主辦單位享有除署名權之外的其他知識產權,參賽者享有署名權。
    * 組委會不承擔參賽作品在郵遞過程中發生的毀損、遺失等風險。
    *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主辦單位對本次大賽享有解釋權。

附則
  1. 參賽者一經參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以上各條款之規定。
  2. 本比賽所涉及其他規定,本主辦單位將公佈於官方網站。
  3. 本參賽規則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4. 對本規則沒有涉及的其他事項主辦單位可酌情決定,本規則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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