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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0日

[網路]「臺北e大」學習論壇∼「親友星光大道」相片大募集 活動辦法(97/3/3)

一、活動說明

你和你的親友好友超相像嗎?,就像同一個模子印出來的,歡迎到「臺北e大」學習論壇 (http://welearning.taipei.gov.tw) 【討論社群】下的【發燒活動區】,參加「親子星光大道」相片大募,大膽秀出你們精彩的照片!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三、參賽資格

「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http://elearning.taipei.gov.tw)會員。 


四、活動時程

  1. 報名收件期間:972112時∼973312(以系統時間為準)
  2. 初選期間:97349736
  3. 公佈初選入圍作品:公佈初選入圍作品:9737(於「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及學習論壇公佈)
  4. 複選期間:973712時∼9732512(以系統時間為準)
  5. 公佈得獎名單:973月下旬(於「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及學習論壇公告,並以電子信箱及電話方式通知)
  6. 頒獎日期:另行通知 


五、作品規格

  1. 每位會員參賽作品以一張為限,並附文字說明(100字以內)
  2. 上傳照片需為JPG檔案格式,長邊尺寸至少為640畫素,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MB
  3. 參賽作品需未曾得獎或在任何形式媒體發表者。
  4. 參賽作品均視為同意採「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2.5臺灣」授權條款分享
  5. 參賽作品一律於報名收件期間內,張貼於「臺北e大」學習(http://welearning.taipei.gov.tw) 【討論社群】內【發燒活動區】之「親子星光大道」 相片大募集。

六、評選方式

  1. 初選:
    由主辦單位評選出前
    510名作品。評選標準為相似度(50%)、創意(30%)、技術(20%)
  2. 複選:
    初選入圍作品將於
    9737公佈於「臺北e大」學習論壇,由「臺北e大」會員(每人
    限投1票)於複選期間內進行網路投票,票選出首獎、二獎及三獎共五名。

 

七、獎勵方式

由參賽作品中選出首獎、二獎及三獎,另由參與複選之網路投票會員中抽出熱情參加獎。

  • 首獎1名:數位相框乙台(價值約3000)
  • 二獎2名:MP4播放機乙台(價值約2000)
  • 三獎2名:新光三越禮券1000元。
  • 熱情參加獎20名:精美小禮物

 

 

八、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作品,嚴禁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及獎狀,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主辦單位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2.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
  3.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參賽者所有,但主辦單位擁有以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利,亦得以任何形式推廣、保存及轉載,不另支付費用。
  4. 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5. 為利獎品寄送,參賽者及參與網路投票之會員,請詳填「臺北e大」會員個人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件信箱等),填寫不全者,視同放棄得獎機會。
  6. 活動網址:「臺北e大」學習論壇(http://welearning.taipei.gov.tw)
  7. 洽詢專線:(02)29320212分機2  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00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林小姐。
  8.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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