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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3日

[國內]2008 中華電信加值大賽(97/3/31)

2008電信加值應用大賽
中華電信為推動加值軟體之開發並帶動數位內容產業之發展,自2003年起舉辦本活動,期自競賽活動中,吸引大量電信加值服務人才關注,並投入電信加值軟體開發與應用,從而帶動數位內容產業之蓬勃發展。

目的
(1) 配合國家發展政策
(2) 推動電信加值服務開發風潮
(3) 發掘及培育大專院校軟體開發人才
(4) 促進數位內容產業之蓬勃發展

2008年主題與組別
網路社群平台發展組
運用web 2.0或其他相關技術,建置網路社群平台,提供旅遊、交友、影音、部落格及其他各類加值服務;尤其強調系統功能,而非內容。
3G 行動數位生活應用組
運用圖像、文字、語音、音樂、影像等數位化及整合技術,製作具備娛樂、趣味、益智啟發、教育學習、社群活動、資訊分享、系統控制、創意生活等數位生活應用之加值服務。
以3G行動電話為終端,結合行動網路,設計創意生活應用。
3G 行動校園網應用組
運用適合行動電話手機呈現方式之xHTML網頁製作技術,開發具備教學活動、教務行政、生活輔導、社團活動、同學連絡、校園生活等之校園加值服務內容。
以3G行動電話為終端,設計校園3G高速數據、影像等多媒體應用,並透過行動網路與學校網站連線,提供服務。
固網加值應用組
以數位科技及多媒體技術運用,拍攝溫馨、娛樂、趣味、創意生活等內 容短片。 以MOD(Multimedia On Demand)帶來之關於傳統客廳與電視功能的改 變與強化為主軸,並藉由影片的故事性傳達「MOD新生活」之意念。
資通訊技術(ICT)應用組
運用資訊與通訊相關整合技術,開發創新服務應用,提供如安全管理、整合通訊服務、數位家庭、Telematics車用資通訊服務、地圖資訊(GIS)、無線感測網路應用(NFC手機、IC智慧卡、RFID應用)等之ICT應用。

比賽方式
固網加值應用組分成初審、複賽二階段,其餘組別分成初審、複賽、決賽三階段進行。
初賽
  1. 有意參賽者,請立即組隊,並預先上網報名。
  2. 參賽隊伍須於民國97年3月31日中午12:00前,繳交企劃書(詳本辦法之初賽繳交文件,並含學生證及教職員證明影本)。繳交方式:請將企劃書列印 成冊並燒製成光碟,親自繳交或郵遞至台北縣板橋市民族路168號中華 電信訓練所企劃暨學務室 胡玲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請在封套上註明參賽組別、隊名、及聯絡人資訊。
  3. 參賽隊伍繳交企劃書以一次為限,且繳交之後即不得更改其內容。
  4. 主辦單位將依據企劃書進行審查,於民國97年4月20日中午12:00前, 公佈入選隊伍名單。公佈方式除在網站上公告外,並以e-mail 通知入選隊伍參加複賽 。
複賽
  1. 入選隊伍於接獲通知後,請立即按照企劃書之規劃,開始設計並製作作品。
  2. 參加複賽隊伍須於民國97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繳交複賽文件(詳本辦法之複賽繳交文件)。繳交方式:請將複賽文件燒製成光碟,親自繳交或郵遞至台北縣板橋市民族路168號中華電信訓練所企劃暨學務室 胡玲 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請在封套上註明參賽組別、隊名、及聯絡人資訊。
  3. 參加複賽隊伍(固網加值應用組除外)須於民國97年9月25日中午12:00前,完成網站或其他相關執行環境架設,以供評審委員連結評分。
  4. 主辦單位將依據複賽文件及作品完成狀況進行評選(固網加值應用組除外),於民國97年10月15日中午12:00 前,公佈入選決賽隊伍名單。公佈方式除在網站上公告外,並以e-mail 通知入選隊伍參加決賽 。
  5. 固網加值應用組得獎名單,俟其他組別決賽後一併公告。
決賽
  1. 決賽日期定為民國97年10月25日(若有調整另行公告、通知)。
  2. 參加決賽隊伍須在主辦單位所提供之場地架設參賽作品,同時於評審會中做現場簡報及作品展示(demo)。
  3. 若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主辦單位有權調整比賽之相關時程,並另行於網站公告、通知。

參加資格
網路社群平台發展、3G行動數位生活組:
  1. 凡中華民國在學之大專院校 學生,均可報名組隊參賽
  2. 參賽者必須為在學學生,每隊 3-10 人,且需由指導老師 (1-2 人 ) 帶隊參賽
  3. 一人 ( 學生 ) 不可同時報名兩隊或兩隊以上
  4. 一隊僅能選擇一類競賽報名
  5. 參賽者可視需要,跨校組隊

3G行動校園網應用組:
  1. 凡中華民國在學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生或教職員,均可報名組隊參賽
  2. 每隊3-10人,每校由電算中心(或網站維護單位)推薦一隊(附推薦函)參加比賽
  3. 一人不可同時報名兩隊或兩隊以上
  4. 一隊僅能選擇一類競賽報名
  5. 參賽人員不可跨校組隊

固網加值應用組:
  1. 凡中華民國在學之大專院校學生,均可以個人名義或團體(1-10人)組隊參賽
  2. 一人不可同時報名兩隊或兩隊以上
  3. 一隊僅能選擇一類競賽報名

資通訊技術應用組:
  1. 凡中華民國在學之大專院校博、碩士研究生,均可報名組隊參賽
  2. 參賽者必須為在學學生,每隊3-10人,且需由指導老師(1-2人)帶隊參賽
  3. 一人(學生)不可同時報名兩隊或兩隊以上
  4. 一隊僅能選擇一類競賽報名
  5. 參賽者可視需要,跨校組隊

優勝隊伍及指導老師獎金:本競賽分成五組,各組獎金額度如下表:

獎項 / 類別

網路社群平台

行動數位生活

行動校園網應

固網加值應用
資通訊技術應用

冠軍 (1 隊 )

30 萬 (6 萬 )

30 萬 (6 萬)

30 萬

10 萬

40 萬 (8 萬)

亞軍 (1 隊 )

20 萬 (4 萬 )

20 萬 (4 萬 )

20 萬

5 萬

30 萬 (6 萬 )

季軍 (1 隊 )

10 萬 (2 萬 )

10 萬 (2 萬 )

10 萬

3 萬

20 萬 (4 萬 )

佳作 (4 隊 )

5 萬 (1 萬 )

5 萬 (1 萬 )

5 萬

1 萬

10 萬 (2 萬 )

註:括弧內之數字為主辦單位另外提供給得獎隊伍指導老師之獎金。

參加獎:
  1. 3G行動校園網應用組及資通訊技術應用組之參賽隊伍,若完成軟體設計、可實際操作,並入圍參加決賽簡報者,發給每隊3萬元參加獎。
  2. 網路社群平台及3G行動數位生活組之參賽隊伍,若完成軟體設計、可實際操作,並入圍參加決賽簡報者,發給每隊1萬元參加獎。
  3. 固網加值應用之參賽隊伍通過初審並繳交複賽作品者,發給每隊三千元參加獎。

注意事項:
  1. 評審委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活動。
  2. 固網加值應用組之同一部影片不得參與過其他競賽。
  3.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均須為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或他人代勞情事,亦不可有商業行為。參賽作品須注意不得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侵害情 事,如須引用他人智慧財產權,須取得當事人之書面同意,若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 關獎品。
  4. 參賽隊伍之參賽作品,須為97年度開發軟體。若設計作品有延續性,須於企劃書內指出97年度開發功能,並於決賽時向評審委員說明。
  5. 參賽隊伍於評審作業期間須確保系統正確性及可靠度,若因可避免原因(如軟體更新、關機等)影響評審作業,須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6. 入選決賽隊伍使用之伺服器硬體設備、作業系統及其他相關軟體,須由參賽隊伍取得合法使用授權並安裝,網路資訊安全控管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若使用違法盜版 軟體或有網路駭客破壞之行為經檢舉或告發屬實,須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隊伍資格並得追回自主辦單位取得之獎金及相關獎品。
  7. 參賽隊伍若須於比賽會場架設非屬主辦單位提供之硬體及軟體,須於比賽前事先取得主辦單位知悉並同意;若於比賽會場有干擾其他比賽進行情事,主辦單位得要求該參賽隊伍停止使用該軟、硬體。
  8. 比賽進行中如果發生任何技術、非技術的問題,或因其他任何主辦單位無法掌控之問題導致影響競賽之正常進行,主辦單位得結束、延後、調整比賽活動。
  9. 參賽隊伍對參賽作品須自行備份,並充分瞭解主辦單位對於逾期、遺失、不完整、寄送錯誤、不合格、無法閱讀之參賽作品,不負任何責任。
  10. 參賽隊伍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其參賽作品作公開發表、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展示、或重新編輯與出版。
  11. 參賽隊伍仍保有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但必須同意將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作非商業之用途,且不得對於上述之作品要求任何形式之償報。
  12. 得獎隊伍須於獲獎之後一年內,配合主辦單位進行作品之公開展示(包括線上使用)、實體活動及相關競賽文宣活動。
  13. 中華電信享有得獎作品(含參加獎)之優先使用權,得獎隊伍於獲獎之後一年內,不得將作品轉讓其他公司作商業應用;並應將作品加入中華電信HiNet 、 emome及其他相關網站,並負責系統功能維護,提供正常服務。
  14. 獎項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方式辦理。
  15. 相關獎品獎金均須依稅法規定扣繳相關賦稅。
  16.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各項競賽辦法解釋之權利。
評分重點:
網路社群平台發展、3G行動數位生活組、3G行動校園網應用組、資通訊技術應用組:
初賽評分重點:
(1)創意表現
(2) 可行性及商業(或使用)價值
(3) 文件完整性
複賽評分重點:
(1)創意表現
(2)商業(或使用)價值
(3)技術難易度
(4)作品完成度 ( 完整性與正確性 )
決賽評分重點:
(1)創意表現
(2)商業(或使用)價值
(3)技術難易度
(4)作品完成度 ( 完整性與正確性 )
(5)系統效能 ( 含網路效能 )
(6)簡報及操作
固網加值應用組:
初賽評分重點:
(1)創意表現
(2) 文件完整性
複賽評分重點:
(1)創意表現
(2)內容與義涵
(3)原創性
(4)技術難易度(攝影/音效/燈光/剪接)
(5)影片製作品質

繳交文件

網路社群平台發展、3G行動數位生活組、3G行動校園網應用組、資通訊技術應用組:
初賽繳交文件 - 企劃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 至少 ) :
  1. 設計概念 – 設計主題、達成方法及功能描述。
  2. 系統資源 - 系統使用平台、架構圖。
  3. 計畫管理 – 計劃時程、實做方式。
  4. 其他 - 描述作品特性之說明。

複賽繳交文件 :
  1. 軟體原始程式碼 。
  2. 軟體編譯執行檔 。
  3. 安裝執行檔 。
  4. 安裝及使用說明。


決賽繳交文件 :
  1. 簡報檔
固網加值應用組:
初賽繳交文件 - 企劃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 至少 ) :
  1. 設計主題
  2. 作品內容描述
複賽繳交文件 :
  1. 影片長度以不超過3分鐘為限之數位影片,以短劇、動畫或是宣導片方式呈現均可。
  2. 參賽影片格式:.WMV、.MOV及MPG檔案格式(解析度為720*480,29.97fps),光碟拷貝七份。
  3. 最大檔案大小:100MB
  4. 片頭請清楚標示影片主題、片尾請提供所有參與成員與其工作職責。
  5. 語言:完全中文對話,非中文對話作品如未附上中文字幕,將喪失參賽資格,字幕必須精確反映出對話內容,如評審決定作品對話內容與字幕不符,參賽作品將無法接受評分。
  6. 可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DV攝影機、數位相機、手機拍攝均可,可使用額外輔助軟體後製作編輯與配音)。

『電信加值應用大賽』聯絡方式




更多資訊:
  • 2008 中華電信加值大賽
    • 網路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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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位參賽者只能報名一組一隊,不得跨組或跨隊伍報名,留點機會給人家吧。
      2. 請邀請一至二位指導老師參與。
        很可惜,如果老師正好是評審委員,那...請你找另一位老師吧。
      3. 本大賽共分為五大競賽組別,請注意,不可以跨組別參賽唷。
      4. 報名截止時間為 97 年 3 月 31 日中午 12:00 ,截止時間前可以回來這裡修改組員資料,截止後即禁止一切修改動作。
      5. 參賽隊伍須於民國 97 年 3 月 31 日中午 12:00 前 ,繳交企劃 書
        繳交方式: 請將企劃書列印成冊並 燒製成光碟 , 親自繳交或郵遞至台北縣板橋市民族路 168 號中華電信企劃暨學務室 胡玲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請在封套上註明參賽組別、隊名、及聯絡人資訊。

        詳細競賽規則以活動辦法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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