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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6日

[行銷]2008法藍瓷設計行銷創意大賽(97/4/15)

一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團體,年齡不限,同一人不得跨隊參賽,且曾於本競賽中得總冠軍者不得再次參賽。

二 、競賽規則
(一) 報名事項
  1. 報名人數:
    每隊最多3人,每人限報一隊
  2. 每隊須包含設計及行銷的人才。
  3. 報名期限至2008年4月15日23:59止
  4. 以組為單位,採網路報名。(報名網頁)
  5. 本競賽作品需同時呈現設計與行銷企劃的專業。
  6. 本競賽以初賽、複賽、決賽三階段進行:
    1. 初賽
      • a. 網路報名,上傳及郵寄作品設計說明圖、行銷企劃書。
      • b. 由評審選出10支隊伍進入複賽。
    2. 複賽
      • 比賽當天由主辦單位公佈比賽題目,參賽隊伍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產品設計與行銷企劃擬定,題型為跟初賽作品相關之創意題目。
      • 得攜帶筆記型電腦參賽,現場無網路提供。
      • 設計者可自備設計所需相關素材。
      • 由評審選出最後進入決賽的5支隊伍。
      • 晉級決賽之設計作品得送往「巴黎家飾展」(Maison & Objet)委員會審查,通過審查之作品即有機會於巴黎參展。(詳見巴黎參展需知)
    3. (3) 決賽
      • 晉級隊伍設計作品需以成品參加決賽活動,每組現場提案簡報,由評審決定優勝隊伍並頒發獎項。
      • 晉級隊伍需提前繳交作品說明海報裱版,由主辦單位協助張貼於比賽會場。
(二) 競賽作品說明(不符者恕不受理)
  1. 1. 初賽
    1. 設計作品:
      • 自行設計一系列家飾逸品,風格、素材不限,需兼具創新、創意、美感及實用價值。
      • 作品說明圖及作品概念說明400~500字,內含於行銷企劃中。 
    2. 行銷企劃
      • 根據前項設計作品初擬行銷企劃案,包括提案名稱、市場分析、可行的行銷方案與策略、風險損益評估、預算表。
      • 報告企劃書格式:
        • A4大小,10頁為限,含封面、附錄。
        • 單行間距,12號字級,新細明體。
        • doc.檔,檔名統一使用英文檔名 ”2008Franz_(team’s name)_(chief’s name).doc”(如:”2008Franz_Fantastic_John”)。註:英文檔名是為了上傳檔案避免亂碼,及巴黎家飾展文宣品的使用。
    3. 4/15(二)前網路上傳繳件,並郵寄紙本資料一份,掛號郵寄至 105台北市民生東路五段167號6樓 ,「2008法藍瓷設計行銷創意大賽」收。
  2. 複賽
    由於本階段比賽目的為考驗參賽隊伍臨場反應,因此相關規定皆以現場公布為準。
  3. 決賽
    1. 設計作品
      • 設計成品照片電子檔(jpg檔,解析度300dpi)。
      • 決賽當日請自行攜帶設計成品。
    2. 行銷企劃
      • 完整行銷企劃書,內含成品圖檔。
      • A4大小,15頁為限,含封面、附錄。
      • 單行間距,12號字級,新細明體。
      • doc.檔,檔名統一使用英文檔名”2008Franz_(team’s name)_(chief’s name).doc”(如:”2008Franz_Fantastic_John”)。註:英文檔名是為了上傳檔案避免亂碼,及巴黎家飾展文宣品的使用。
    3. 7/11(五)前決賽隊伍需將下列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105台北市民生東路五段167號 6樓,「2008法藍瓷設計行銷創意大賽」收
      • 企劃書、成品照片及決賽簡報用powerpoint檔燒成光碟一張 
      • 紙本資料一式五份
      • 供張貼於會場的作品說明海報(裱珍珠板),A1大小,1~2張
三、評審標準
(一)初賽
產品設計(50%)

市場需求性、創意、可量產性、便於運輸、利於環保

銷企劃(50%)

分析力與邏輯力、可行性、完整性


(二)複賽


產品設計(30%) 市場需求性、創意、可量產性、便於運輸、利於環保

行銷企劃(30%)

分析力與邏輯力、可行性、完整性

提案技巧(20%)

表達能力、聲量語調、肢體語言

團隊合作(20%)

是否能融合設計與行銷的專才,呈現團隊特色


(三)決賽
產品設計(30%)

市場需求性、創意、可量產性、便於運輸、利於環保

行銷企劃(30%)

分析力與邏輯力、可行性、完整性

提案技巧(20%)

表達能力、聲量語調、肢體語言

團隊合作(20%)

是否能融合設計與行銷的專才,呈現團隊特色



四、獎勵辦法
(一) 決賽隊伍獎項
  1. 冠軍:冠軍隊伍可於9月份隨同法藍瓷人員赴巴黎家飾展(Maison & Objet)觀摩,獎盃一座及獎狀乙禎。
  2. 亞軍:獲獎金新台幣100,000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乙禎
  3. 季軍:獲獎金新台幣50,000元整,獎盃一座及獎狀乙禎
  4. 優選:獲獎金新台幣10,000元整,獎狀乙禎
    註:本次競賽所得獎金依法需預扣15%所得稅。

(二) 其他獎勵
 晉級複賽且資格符合者可獲得晉級複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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