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二、 指導單位:
三、 主辦單位:
四、 承辦單位:
五、 協辦單位:
六、 目的:
中華民國力學學會2008年3月13日通過「全國中學生力學競賽實施辦法」辦理
二、 指導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三、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力學學會
四、 承辦單位: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臺灣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成功大學
五、 協辦單位:
建國中學、武陵高中、台中一中、台南女中、高雄中學
六、 目的:
刺激中等學校重視相關領域學術人才培育、促進全國中學生對於力學研究及其應用 興趣,提升科技素養,厚實基礎科學涵養。
七、 競賽時間:
八、 競賽地點:
九、 競賽方式:
十、 資格:
十一、報名及繳費:
十二、成績公佈:
十三、獎勵:
十五、其他考試注意事項於報名截止後於本活動網頁公佈之。
初賽:中華民國97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至十一時決賽:
中華民國97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八、 競賽地點:
各區參賽者(包含宜蘭、花蓮、台東地區)依其意願自行選擇初賽應試地點。
(一)、初賽:全國分5區同步舉辦,參賽學生自行選擇初賽考區(二)、決賽:
- 北區:建國高中
- 桃竹苗區:武陵高中
- 中區:台中一中
- 雲嘉南區:台南女中
- 高屏區:高雄中學
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舉行。
九、 競賽方式:
(一)、初賽:各區參賽學生於指定時間至報名時自選考區協辦學校參加筆試,筆試時間二小時。初賽筆試範圍以高中物理課程之力學相關內容為主,但不受高中教材所限 。由承辦單位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命題小組,試題題型及數量均不限(二)、決賽:按全國初賽成績排序錄取前200名參加,若有同分,採外加增額方式處理,測驗方式採理論與實驗兼顧進行。
十、 資格: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校及五年至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在學學生( (亦歡迎國三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
十一、報名及繳費:
(一)、初賽報名及繳費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97年4月15日止(二)、報名費用:初賽報名費每人新臺幣300元整;決賽每人新臺幣1000元整。(三)、繳費帳號:郵政劃撥帳號:01118846 戶名:中華民國力學學會(四)、報名作業:網路、傳真或e-mail三種方式擇一
- 網路報名:
- 上網填寫報名資料。網址:http://www.nstm.gov.tw/mechanics
- 上網報名完成後,請依電腦提供之報名流水號,至郵局劃撥繳費,並請於郵政劃撥單通訊欄註明:報名2008年全國中學生力學競賽、參賽者姓名及「網路報名流水號」。
- 傳真或e-mail報名:個人或團體皆可上網下載或影印附表報名書表,填妥之後,將報名書表及郵政劃撥繳費收據傳真或e-mail至承辦單位,並請於郵政劃撥單備註欄註明:報名2008年全國中學生力學競賽。
- 傳真電話:07-3853467 陳小姐收、承辦單位 email:nelson@mail.nstm.gov.tw
- 報名服務電話:07-3800089 轉 5137 (陳小姐) 或 5100 (陳先生)
- 本活動承辦單位網站將會迅速公佈已完成報名並繳費者資料,並於97年4月22日前公佈考生准考證號碼及應試地點、考場。
- 入圍決賽者請於97年5月15日前,以郵政劃撥繳交報名費1000元,並將繳費收據傳真或e-mail至07-3853467陳小姐收。
十二、成績公佈:
(一)、初賽:初賽結果入圍決賽名單於97年5月3日前公告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網頁。(二)、決賽:於97年5月25日(星期日)舉行,當日下午公佈成績並頒獎。
十三、獎勵:
(一)、個人獎項:十四、2008海峽兩岸中學生力學競賽夏令營參加權:
- 金牌獎10人,每人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 銀牌獎 20人,銅牌獎50人,每人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 優勝獎:參與決賽者,每人獎狀乙紙,獎品乙份(獲獎牌者不重複頒發)。
(二)、學校團體獎:
- 名額:特優二名、優等四名,每校獎狀乙紙。
- 計獎原則:依下述計分方式統計各校參賽學生所獲獎項及其數量加總:每位金牌獎十分,每位銀牌獎六分,每位銅牌獎四分,每位優勝獎一分;各參賽學校依總計分數高低,分別獲頒前述獎項。
- 名額: 30人,依決賽成績比序獲得錄取優先選擇參與當年度此項營隊之權利,唯為促進科普及交流順暢,保障單一性別參與人數比例之下限為20%
- 日期: 2008年7月14日至16日
- 地點: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十五、其他考試注意事項於報名截止後於本活動網頁公佈之。
更多資訊:
- 2008全國中學生力學競賽活動簡章 (DOC)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