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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

[繪畫]2008年全國第四屆SMART好小子書法繪畫比賽(97/4/28)

一、 活動名稱:
2008年第四屆SMART好小子書法繪畫比賽」

二、
指導單位:
內政部兒童局

三、
主辦單位:
中國家庭教育協進會

四、
書畫比賽主題:
表述「我的家庭」、「我的母親」任選其一

五、 舉辦目的:
  1. 提升孩童課餘正當休閒才藝。
  2. 振興我國固有文化。
  3. 倡導兒童書法、繪畫的興趣與展現。
  4. 促進家庭親子良性互動關係。
  5. 將本次活動入選作品,經小作者及家人同意,本會將展覽開幕同時發動義賣,將所得救助清寒小朋友,以達到取之活動,服務社會為目的。

六、
舉辦辦法:
  1. 台北市天才寶貝(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70號四樓),提供視聽器材並協助將得獎者繪圖製作成電子圖檔於書畫展開幕式中,讓小書畫家上台配合自己作品電子圖檔看圖檔發表參賽動機(每人不得超過2分鐘)。
  2. 本次SMART好小子繪畫、書法比賽除展覽一週,歡迎各界人士於上班時間參觀外,同時舉辦「書畫義賣」活動,本會將義賣所得,扣去必要之開銷外,全數餘款捐助①清寒家庭兒童營養午餐(名單委請各地教育局及社會局提供名單)②免費提供清寒勤學孩童學習天才寶貝及歐緹斯特兒童發展中心(特教兒童)課程(名單歡迎各校提供,如人數過多時,屆時由本會組成評審團選拔之)③上述2項捐助係依照義賣收入多寡分配之。
  3. 本次SMART好小子繪畫說圖比賽主題①我的媽媽②我的家庭為主題,使用蠟筆、素描、水彩等方式表達皆可,繪畫尺寸請使用八開畫紙紙質不限,橫式、直式不拘。書法請用九宮格、宣紙不限;不論參加繪畫或書法組的小朋友,都請將參賽作品裱框寄達本會參賽。

七、
比賽時間
  1. 截止收件日期:
    2008428止(周一下班前以郵戳為憑)
  2. 評選日期:
    2008
    年4月30日
    (周三)邀請書法名家作為評審,隨即對外公佈得獎者名單54
八、 展覽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70號四樓「天才寶貝」

十、展覽時間:
200859至16日止

十一、比賽情形:
  1. 分「幼兒組」、「國小A組」、「國小B組」
    • 幼兒組」:
      參賽年齡3~6足歲小朋友參加
    • 國小A組」:
      參賽年齡7~9足歲小朋友參加(國小一至三年級小朋友參加)
    • 國小B組」:
      參賽年齡10~12足歲小朋友參加(國小四至六年級小朋友參加)
十二、參選方式:
由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幼稚園及安親班推薦之

十三、報名方式:
一律請上本會、天才寶貝網站下載,填具報名表方式免費報名

十四、獲獎內容:
各類組設有第一名至第十名外,另各組增設十名佳作獎,預計全部活動共錄取60名(含各組前十名在內)。

十五、各組獲獎情形


  • 第一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壹仟元、好小子獎盃一座。
  • 第二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玖佰元、好小子獎盃一座。
  • 第三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捌佰元、好小子獎盃一座。
  • 第四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柒佰元、好小子獎狀一紙。
  • 第五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陸佰元、好小子獎狀一紙。
  • 第六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伍佰元、好小子獎狀一紙。
  • 第七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肆佰元、好小子獎狀一紙。
  • 第八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參佰元、好小子獎狀一紙。
  • 第九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貳佰元、好小子獎狀一紙。
  • 第十名:一名,獲獎學金新台幣壹佰元、好小子獎狀一紙。

    各組10名佳作獎:每名各得好小子獎牌一塊
十六、注意事項:
  1. 各組參賽者於報名時,除填具報名表外,另需自願填妥義賣作品許可同意書,將義賣所得救助清寒小朋友。(凡參賽者,投稿一律不退還)
  2. 凡參賽各類作品需自行裱框後寄達本會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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