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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

[繪畫]第一屆兒藝盃寫生比賽(97/3/23)

一、活動宗旨:
台 中兒童藝術館為推廣美術教育,倡導藝文風氣,提昇創作水準,鼓勵兒童參與有益身心之活動,特結合大里市運動公園,運用社區資源,讓民眾除接觸多元藝術外, 透過藝術更能認識大里市的生活藝術環境。更夠過此活動,提供小小畫家有個展覽平台,藉此肯定自我創作潛能、培養兒童對於藝術之鑑賞能力。

二、指導單位:
台中縣文化處、台中縣政府教育處

三、主辦單位:
台中兒童藝術館

四、協辦單位:
大里市公所、台灣彩墨工筆會、華盛頓文教基金會、黃記筆墨莊、肯德基大里國光店

五、參加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現就讀幼稚園、國小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六、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97年3月23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止(風雨無阻)

七、比賽地點:
台中兒童藝術館外及大里市運動公園(所有可供寫生之園區範圍)

八、比賽方式:
採現場寫生方式,題材以台中兒童藝術館外建築及大里市運動公園景觀為主,比賽用四開畫紙由本館提供,寫生用具一律自備,並不得自備紙張或由他人代筆,違者取消資格。

九、報名時間:
中華民國97年3月5日起至97年3月23日止

十、報名方式:
(一)團體報名-幼稚園、國小訓育組、輔導室或美術教師協助辦理。
(二)個別報名-台中兒童藝術館網站辦理、傳真報名皆可。
(三)現場報名-比賽當天可親自至服務台報名參加。
(四)報名費-新台幣100元。〈內含乙張圖畫紙、台中兒童藝術館兒童票券、成人票券各乙張〉

十一、評審方式:
由本館聘請國內知名公正畫家組成評審小組,作品採初審、複審、決審方式。

十二、成績公佈:
比賽優勝名單公告於97年3月30日台中兒童藝術館網址


十三、獎 勵:
(一)共分四組
  1. 國小五至六年級組
  2. 國小三至四年級組
  3. 國小一至二年級組
  4. 幼稚園
(二)每組獎勵
  1. 第一名:乙名,獎學金2000元、獎狀乙紙
  2. 第二名:乙名,獎學金1500元、獎狀乙紙
  3. 第三名:乙名,獎學金1000元、獎狀乙紙
  4. 優 選:五名,獎學金500元、獎狀乙紙
  5. 佳 作:十名,獎品乙份、獎狀乙紙
  6. 入 選:若干,獎品乙份、獎狀乙紙

    (※ 獲獎同學需親自參加頒獎典禮,否則以棄權論,獎金、獎品及獎狀不再寄送)
十四、頒獎時間:
97年4月6日(星期日)上午10時於台中兒童藝術館舉行,各獲獎者請攜帶身分證、學生證或戶口名簿到場受獎,歡迎家長一同前來觀禮。

十五、展 出:
得獎作品於97年4月6日至97年5月1日在台中兒童藝術館B1特展室展出

十六、附 記:
(一)本館對入選以上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出版等權利,並負保管之責。
(二)所有參加作品不得要求退送。
(三)報名表可影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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