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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5日

[設計]統一發票推行暨電腦創意設計租稅海報競賽(97/4/25)

一、 活動宗旨:
透過電腦創作租稅海報比賽,引導學生及一般民眾瞭解租稅,優勝作品將印製海報,於報稅期間及宣導活動中張貼,以廣宣傳

二、參加對象:

本市各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本市市民

三、活動內容:
(一)分學生組及社會組二組競賽。
(二)參賽主題:
  1. 統一發票好處多,親子兌獎樂趣多
  2. 實施最低稅負,促進租稅公平
  3. 網路申報e點通,憑證報稅真輕鬆
  4. 幸福家庭靠雙手,國家建設靠稅收
  5. 退稅騙術日日新,冷靜查證可安心
(三)作品內容:
參賽者須自行設計租稅相關內容宣傳海報,作品以紙本(A3格式)及電子檔投稿

四、活動期間:
自97年3月10日至97425

五、報名方式:
(一)參賽者須於報名表填具完整基本資料,併同投稿作品,於97425(星期五)報名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服務科宣導股//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
(二)參賽作品須註明「參加電腦創意設計租稅海報競賽」與「創作主題名稱」及報名表之各項資料填妥後,併同創意作品一起送件,若以郵寄方式報名,請自行妥善包裝,避免作品遭受毀損。

六、比賽方式、時間暨結果公布:

(一) 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選小組,集中評審。
(二) 評審標準:
  1. 主題、創意 50%
  2. 構圖、技法佔 30%
  3. 色彩佔    20%
(三)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本局網站公布( http//www.ntak.gov.tw )。
(三)優勝名單公布日期:97430
七、參賽作品規定:
(一)參賽作品紙本正反面除租稅相關文宣字樣,不得註記任何字樣符號,且須為不曾發表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請勿參賽,若發生爭議情事,參賽者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得獎作品已發表但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者,由本局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金、獎狀及獎品。
(二)參加作品概不退還。
(三)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本局所有,並得供租稅宣傳展覽或印刷使用,不另給酬。
(四)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五)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八、活動獎項:
按學生組及社會組分別錄取,名額及獎勵如下:
(一)第1名-獎金 10,000元及獎狀1幀。
(二)第2名-獎金 8,000元及獎狀1幀。
(三)第3名-獎金 6,000元及獎狀1幀。
(四)佳 作15名-獎金 3,000元及獎狀1幀。

九、評選日期:
97428(星期一)。

評選地點: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總局舉辦(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

十一、洽詢方式:
參賽者可至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網站(http//www.ntak.gov.tw)之最新消息,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或撥電話:(07725-6600分機701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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