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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7日

[繪畫]衛生署所屬醫院「我愛媽咪」兒童繪畫比賽(08/4/30)

媽媽像月亮般照耀我們,溫柔的臉龐您可曾記憶?請您把媽媽美麗的身影畫下來,寄給我們,讓我們大聲說出「媽媽我永遠愛您」!

一、對象:
全國公私立國小學生

二、作品主題:
請以「我和媽咪」為主題繪畫出屬於你和媽媽的故事。

三、稿件形式
  1. 規格以4開圖畫紙
  2. 畫具、材料都沒有限制喔!

四、獎項
國小1-2年級為低年級組、國小3-4年級為中年級組、國小5-6年級為高年級組,第一名共3名,第二名共6名,第三名各6名,創作獎共6名,佳作共58 名,獎項分別為5000、3000、1000、800、500元之等值獎品及獎牌一面。另每組各取入選10名名頒發獎狀鼓勵。

五、 收件、截稿
  1. 自本辦法公佈日起開始收件,採各學校集體收件,至2008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2. 請郵寄至「台南市700中西區廣慈里中山路125號台南醫院社會服務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我愛媽咪」繪畫比賽。
  3. 來稿請註明學校、年級、姓名、住址及聯絡電話。
  4. 入選稿件不予退還。

六、 結果發表
  1. 比賽結果於2008年5月8日公佈於全國署立醫院各院網站。
  2. 得獎作品5月於行政院衛生署及衛生署所屬醫院公開展出。
  3. 得獎者於各學校公開頒獎。

七、 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八、主辦單位
衛生署中南區區域聯盟(衛生署台中醫院、衛生署豐原醫院、衛生署彰化醫院、衛生署南投醫院、衛生署草屯療養院、衛生署澎湖醫院、衛生署嘉義醫院、衛生署朴子醫院、衛生署台南醫院、衛生署新營醫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衛生署胸腔病院、衛生署旗山醫院、衛生署屏東醫院)

九、協辦單位
衛生署北區區域聯盟(衛生署台北醫院、衛生署基隆醫院、衛生署宜蘭醫院、衛生署樂生療養院、衛生署八里療養院、衛生署桃園醫院、衛生署桃園療養院、衛生署新竹醫院、衛生署竹東醫院、衛生署苗栗醫院、衛生署金門醫院、衛生署花蓮醫院、衛生署玉里醫院、衛生署台東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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