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
二、指導單位:
三、主辦單位:
四、協辦單位:
為發揚國粹,強化珠心算技能,提升數學能力並藉此增進青少年之智慧,奠定科學根基,達到培育之目的。
二、指導單位:
高雄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
國際珠算數學聯合會高雄縣分會
四、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珠算學會、國際珠算數學聯合會
五、比賽日期:
六、比賽地點:
七、參賽資格:
八、比賽組別:
(一)團體賽:
十、報名方式:
十一、比賽試題程度:
十二、成績評定:
十三、注意事項:
十四、捐贈慈善機構:
十五、本實施要點,呈報高雄縣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改亦同。
九十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
鳳山高中(光復路2段130號 縣政府旁)
七、參賽資格:
全國各公私立幼稚園、國小、國中在學學生
八、比賽組別:
(一)團體賽:
- 心算組:
各公私立國小及政府立案之幼稚園中、大班、補習班,每校(每班)選派心算優異選手代表學校參加心算組團體賽,限制報名一隊,分數亦列入個人賽。
國小:一、二、三年級各選派1人,三人一組
四、五、六年級各選派1人,三人一組
幼稚園:大班、中班各選派1人,二人一組 - 數學組:
各公私立國小(立案補習班)各年級(一~六)遴選優異選手一人共六人,代表學校組隊參加數學組團體賽,幼稚園大班、中班各一名,兩人一組,每校(每班)限制報名一隊,分數亦列入個人賽。(參賽選手個人成績依年級組別敘獎)
※連鎖補習班團體組以2組為限※
- 心算組:國中一﹑二﹑三年級,國小一 ~ 六年級,幼稚園大班、中班
- 數學組:國小一 ~ 六年級,幼稚園大班、中班
- 語文組:國小組一~六年級
*不得越級或降級,請指導老師確實填報,如發現不實,將取消資格。
*報名截止,每組總人數未達30人以上,則取消該年級比賽。
(一)團體獎(國小組)(心算、數學分別敘獎)
(二)個人獎:國中、國小、幼童、幼兒共九組;心算、數學、語文分別敘獎
- 第一名 一隊 獎盃壹座 獎狀乙只、頒發冠軍教練獎
- 第二名 二隊 獎盃壹座 獎狀乙只
- 第三名 三隊 獎盃壹座 獎狀乙只幼稚園組取第一名一隊,第二名二隊,第三名三隊。
(三)全能王獎(三項均報名者):
- 第一名 一人 獎盃壹座 獎狀乙只、獎學金伍佰元
- 第二名 20% 獎盃壹座 獎狀乙只、2-1三百元、
- 第三名 20% 獎盃壹座 獎狀乙只
- 第四名 30% 獎盃壹座 獎狀乙只
- 第五名 20% 獎狀乙只
- 總冠軍:一人,獎金1000元,獎盃一座,獎狀乙只。
- 第二名:五人(2-1~2-5),獎金500元,獎狀乙只。
- 第三名:五人(2-6~2-10),獎金200元,獎狀乙只。
附註:第一、二名頒發縣政府獎狀,第三名~第五名頒發本會優勝獎狀
十、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截止日止一週後不得退費或更改選手姓名。(二)報名單位如有失誤,每人酌收工本費50元(例如:姓名、年級、報名項目等錯誤)
(三)報名地點:高雄縣林園鄉文聖街45號(請寄掛號) 時維玲老師收
TEL:07-6429775查詢時間:11:00~21:00洽黃老師
(四)報名手續:
團體賽:
填寫團體賽報名單(心算、數學組分別填寫)務必請報名單位加蓋關防或補習班印章。個人賽:
採單位集體報名,心算組、數學組、語文組分別填報名單,報名總人數未達十人者採個別報名方式。個別報名者:
請以匯票付掛號回郵信封乙個(加收手續費50元)報名費:
心算組五百元,數學組五百元、語文組五百元,三項全部報名者報名費優200元。
匯入台東企銀林園分行 帳號:2152─000003968戶名:國際珠算數學聯合會高雄縣分會
十一、比賽試題程度:
如附件一
十二、成績評定:
分數相同時,以同分加賽決定名次,若完全相同時以出生年月日較晚者為優勝,再相同以抽籤定之。(同分加賽不列入總分)
十三、注意事項:
(一)選手憑參加證參賽及領取獎盃,請妥善保管不予補發,以免喪失資格,獎盃限當日領取,會後恕不補發。
(二)成績複查每科三百元,請於當天成績公佈後13:30內至服務台申請辦理,如有錯誤,大會補發獎盃、獎狀並退回複查費用。
(三)各組參加者如有降低年級參賽或冒名頂替者,經查屬實,除該學生不予計分外,其領取之獎盃,概予追回。
(四)比賽前一星期寄發參賽選手「參加證」、「座位表」、「試場位置圖」相關資料,獎狀於比賽結束後約十天內寄發各報名單位。
(五)填寫答數應依照「評分標準」之規定。
(六)比賽未開始前,不得觸及試卷,雙手應放膝上。
(七)「停止」口令下達後,應立即停止計算,放下鉛筆,翻轉試卷將雙手放在雙膝上, 靜待監考老師收回試卷。
(八)各項比賽「開始」及「停止」悉依該比賽主持人之口令為主。
(九)違反(六)、(七)兩項之一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十)數學組賽程中不得使用任何計算器具。
(十一)對比賽事項有疑問時,得由領隊於比賽前向大會總幹事詢問。
(十二)如有未盡事宜之處,將另行通知各參賽單位。
十四、捐贈慈善機構:
本次比賽收取之報名費用,扣除必要開支後之結餘,將全數捐贈慈善機構,敬請踴躍參加,共襄盛舉。
十五、本實施要點,呈報高雄縣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改亦同。
更多資訊:
- 97年度高雄縣縣長盃珠心算數學語文比賽實施 (doc)
- 97命題標準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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