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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7日

[繪畫]97年屏東縣慶祝母親節「台灣原味靚媽媽」遊園寫生比賽(08/05/10)

一、緣起與目的:
透過母親節這個特殊的日子,辦理遊園寫生活動,讓身為兒女的人能夠邀請終年辛苦的媽媽,共同暢遊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欣賞原住民文物與歌舞表演,藉在畫畫互動中表達對媽媽的崇敬,拉進親子關係,發揚母愛的精神。

二、指導單位:
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行政院原住民文化委員

三、主辦單位:
行政院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管理局
國立台南生活美學館屏東市社教站

四、承辦單位:
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
瑪莎露休閒渡假旅店

五、協辦單位:
行政院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管理局

六、比賽時間:
九十七年五月十日(星期六)
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共計3小時

七、比賽地點:
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

八、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五月九日可以現場報名,以圖畫紙索完為止,事先報名可保留名額

九、報名地點:

(一)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屏東市中華路80-1,電話:08-7361084轉服務組,傳真:08-7360307
(二)瑪莎露休閒渡假旅店:屏東縣瑪家鄉北葉村風景104,電話:07-7991678,傳真:08-7992688

十、報名人數:
五00人(當日參加畫畫比賽活動的媽媽及小孩可憑大會提供之圖畫紙免費入園)

十一、比賽方式:
(一)內容以文化園區現場寫生為主題,繪畫器材不拘,圖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其餘繪畫器材由參加人員自備。
(二)寫生比賽分為高中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幼稚園組

十二、獎勵方式:
寫生比賽(視各組別參賽人數斟酌調高)
(一)特優:各組錄取三名,每名贈送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二)優選:各組錄取五名,每名贈送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三)佳作:各組錄取五名,每名贈送獎狀乙張、獎品乙份。

十三、評審及頒獎: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美術教育專家擔任評審委員,於當天下午評審。
(二)獎狀及獎品由主辦單位直接送至學校,請學校頒贈於集會中公開表揚。

十四、附  則:
(一)主辦單位可將作品展出或發表刊登於刊物,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活動當天文化園區另有「原味靚媽媽競賽」、「戀戀健康嘉年華」、「原住民族文化生活體驗」、「原音舞動部落情」、「原味童玩」等活動及餐廳用餐優惠。
(三)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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