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名稱:
二、主辦單位:
三、執行單位:
四、聯絡窗口:
五、聯絡電話:
『發現貓空』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
臺北市商業處
三、執行單位:
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紀實攝影工作室
四、聯絡窗口:
劉怡雯
五、聯絡電話:
(02)2341-6677
六、參賽資格:
七、活動時間:
八、活動內容:
◎攝影主題:
參賽作品第一階段經評選小組依下列標準進行初選,預計每一主題入選各15組作品。初選標準如下
◎作品規格:
◎報名資訊:
臺北市政府及其網站、文山區公所、文山社區大學、貓空店家
◎簡章下載: http://www.tcooc.taipei.gov.tw/new/index_1.asp
凡是愛好攝影及業餘人士,均可參加,不限年齡。
七、活動時間:
- 徵選收件:97年5月19日~97年6月30日以郵戳為憑
- 評選作品:97年7月01日~97年7月18日
- 展覽日期:97年8月01日~97年8月30日
八、活動內容:
◎攝影主題:
「產業資源‧文化生活‧自然生態」貓空地區的產業資源,如景觀視野、特色產業、茶產業活動等。◎收件截止:
貓空地區的文化生活,如宗族聚落、歷史廟宇、茶山文化等。
貓空地區的自然生態,如壺穴地形、動植物群落、山岳生態等。
至97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評選小組:
遴聘攝影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評審方式:
參賽作品第一階段經評選小組依下列標準進行初選,預計每一主題入選各15組作品。初選標準如下
- 作品契合攝影主題
- 影像清晰可辨
- 攝影技巧
- 作品符合注意事項之規定
- 『取景、構圖』(佔40%)
- 『故事性』(佔40%)
- 『創意』 (佔20%)
- 每組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一幀。
- 每組第二名1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一幀。
- 每組第三名1名: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一幀。
- 每組優選獎5名:獎狀一幀。
◎作品規格:
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每人參賽作品最多三件。◎作品請繳交格式:
- 數位相機:
繳交數位圖檔每張規格大小解析度4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案以光碟型式寄送及沖洗成8×10吋光面彩色照片寄送(缺一不可)。
- 傳統相機:
繳交原稿底片及沖洗成8×10吋光面彩色照片寄送(缺一不可)。
- 作品寄送同時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亦須一併交寄,資料不完整者不予收件。
- 每單張相片,僅勾選單一主題投稿,若未勾選,將由主辦單位自行分組。
- 參賽作品不得冒充、不得重製、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人工加色、劃線、合成、電腦後製違反者,不予評審;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 金、銀、銅牌獎,每人限得1獎項;參加作品限定未參加其他攝影比賽及未公開發表者,且一律不予退件。
- 參加作品須為本人之作品,不得使用筆名、假名投寄。
- 參加作品同意由本處全權利用。
- 得獎人員所獲獎金,應依法扣除所得稅。
- 凡參加本攝影比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不得異議。
- 得獎公佈:電話及具函通知得獎人領獎。
- 作品繳交格式如不符,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勵金。
-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96/1/1後拍攝之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
- 郵遞投件,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貓空景觀攝影徵選活動』」字樣。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 參賽作品及原稿(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參加甄選活動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 拍攝地點需在貓空地區內。
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報名表、授權同意書,否則視為不合條件,並於97/6/30前郵寄或親送至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以郵戳為憑)。郵寄地址:
106臺北市新生南路二段2號12樓之1 禾拓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收稿件請註明『發現貓空』攝影徵選活動
◎報名資訊:
臺北市政府及其網站、文山區公所、文山社區大學、貓空店家
◎簡章下載: http://www.tcooc.taipei.gov.tw/new/index_1.asp
更多資訊:
- 發現貓空攝影徵選活動簡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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