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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9日

[設計]2008台灣OTOP設計大賞(08/05/30)

壹、 甄選目的
2008台灣OTOP設計大賞」延續「2007台灣OTOP設計大賞」的理念,秉持鼓勵台灣原創設計與地方設計師合作,提升台灣地方特色產品整體設計質感,並藉此推銷台灣多樣貌的地方特產品。
期望由地方特色產業與設計師的共同努力下,提升創新台灣原創特色產品的設計感; 並從地方特色以及生活體驗兩視野,賦予產品新的價值。本年度以「中秋好禮」為設計主題向外延生擴散,開拓台灣地方特色商品消費新趨勢。
貳、 辦理單位
辦單位: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協辦單位: 台灣包裝設計協會
參、 參加資格
地方特色產業業者、工作室、設計師或團體組合之創作群(如:生產者設計師或公司之合作團隊)均可報名參加。

肆、 甄選主題
誰說中秋只能送月餅!! 希望藉由設計大賞,能以創意傳達台灣地方特色之設計元素(材質、技術或意象),設計能盡情展現「中秋好禮」意象,並符合市場需求(個人送禮或企業採購)之商品
設計主題:
運用台灣地方特色產品之造型、色彩、特質等各種型式之設計整合,傳達「中秋好禮」之精神。
  1. 地方特色產品之範疇為台灣各鄉、鎮、市,具歷史性、文化性、獨特性之產品。
  2. 產品可以單件或一組(2件以上)進行設計。
  3. 產品需運用台灣各地之材料並能於國內進行量產,並實際進行通路販售服務之商品。
伍、 報名作業 一、 報名時間
報名日期自9751日至97530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 報名方式
  1. 報名資料請向執行單位索取或至OTOP地方特色網(www.otop.tw)下載。
  2. 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份請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冊。

    申請文件封面(附件1)

    參賽者報名表(附件2)

    作品說明表(附件3)-附光碟

    著作權聲明書(附件4)

    團隊合作同意書(附件5)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工廠登記證或立案證書影本

    附件(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

    電子檔

    1

    (光碟)

    1. 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立體圖、三視圖、尺寸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
    2. 圖檔為PC規格,必須包含兩種格式:
      • jpeg檔:檔案大小不超過1MB
      • ff檔:解析度300dpiCMYK色彩

三、受理方式
掛號郵寄或親送執行單位「105台北市敦化北路87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生活產業部 城鄉發展組 吳碩人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2008台灣OTOP設計大賞」字


陸、整體流程說明
  • 比賽收件       5/30
  • 初審會議(書面審查) 6/5
  • 名單公布       6/10
  • 複審會議(產品審查) 6/24
  • 名單公布       6/27
  • 產品生產期      9/7
  • 發表展售       9月中旬

說明:
一、本處邀請相關專家召開設計審查會議,初審階段評選出20-25案,於 624複審會議之現場當天攜帶作品初步模型或打樣進行五分鐘簡報說明。複審階段將評選出10案,依生產需求提供每案生產經費,經費於複審後簽約核撥50%及發表展售後核撥50% ,分二期核撥。
二、9762797,為入選團隊進行成品製作期間。
三、生產完成之每件/組產品須包含可保護產品完整性之基本外盒,得獎團隊必須配合後續媒體發表會及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展售會,並於9797前提送台灣設計大賞完成品共10組予主辦單位參與展售及發表。(銷售所得扣除百貨公司抽成後歸廠商所有)

柒、獎項與後續說明
獎項

名額

獎勵

配套獎勵

配合事項

金牌獎

1

補助創新製作費25萬,獎牌一座

1.製作得獎產品推廣行銷共同文宣2000份。

2.台灣OTOP網路商店免費上架銷售3個月及新品記者會。

3.協助得獎產品之廠商安排媒體專訪及其他媒體報導機會。

1需參與OTOP展售會及新品媒體發表會,並配合主辦單位後續行銷推廣活動。

2.通過評比後,需順利開模生產(至少100組),方能受理後續獎金。

銀牌獎

2

補助創新製作費15萬,獎牌一座

銅牌獎

7

補助創新製作費8萬,獎牌一座

捌、 配合事項一、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書、獎金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二、確定得獎者必須順利開模實際生產100套產品,並配合主辦單位相關展售會期間內生產足量以供銷售。
三、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產品製作經費得推舉一單位為代表領取 (款項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四、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 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五、所有得獎作品、產品皆需配合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六、於複審通過後得獎者需另與主辦單位簽署產品製作合約。
七、參選設計案如未達評審標準,評審團得決議減少補助案數。
八、參選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份。
九、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十、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 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玖、 評審作業 一、 評審委員
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邀集地方特色產業、產品行銷、設計、通路及相關領域專家,組成5-7人之專業評審小組,進行公開審查。
二、 評審標準

【初選標準】

1. 創新性(30%:設計理念創新、造型創意、產品原創

2. 文化性(25%):地方特色與主題之關連

3. 市場性(20%):產品特色、產品定位、產業發展潮流

4. 設計理念(15%):產品名稱、設計意象說明

5. 完整性 (10%):圖面表達、文字說明之完整性

【複選標準】

1. 創新性(25%):材料創新、工法創新、表現形式創新

2. 主題性(25%):地方特色產業元素與主題之應用與發揮

3. 市場性(30%):市場接受度、異業合作潛力、內外銷可能性

4. 積極性(10%):廠商配合度、合法性、團隊互動性

5. 表現性(10%):產品品質、產品整體呈現之完整性

三、評選結果
  1. 比賽結果除通知得獎者外將公佈於OTOP網站:http://www.otop.tw
  2. 經過評選委員選出前10名者,將得到補助創新製作費。並於公開場合頒發獎座與安排2008台灣設計大賞新品發表會共1場。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生活產業部 吳碩人管理師 或 楊祐惠管理師
台北市105松山區敦化北段8號7樓
電話:(02)2751-3468#8849 傳真: (02)2781-7469
電子信箱:849@email.csd.org.tw 679@email.csd.org.tw
OTOP地方特色網:http://www.otop.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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