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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3日

[文學]97年「全民國防教育 - 徵文活動」(08/06/30)

壹、依據
一、全民國防教育法。
二、本部「97年推展『全民國防教育』工作綱要計畫」。
貳、目的:
為落實全民國防教育工作,辦理徵文活動,深化國人對國防事務的認知,建立國人「全民國防」觀念,以提昇全民國防教育之成效。

參、實施要點:
一、主辦單位:
國防部。
二、參加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體國民
三、徵文主題:
(一)國小組
愛國小故事之讀後感
(愛國小故事由學校老師或家長協助選定)
(二)國中組
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三)高中組
國防與我
(四)大專院校組
全民國防與國家安全
(五)社會組
全民國防之我見
四、投稿規定:
(一)報名時間:
自民國97年5月1日起辦理報名及收件作業,6月30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請至國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nd.gov.tw)或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aode.mnd.gov.tw)下載報名表及相關資訊。
(二)作品規範:
  1. 繳交作品時應含「印刷紙本1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徵稿格式如附錄1)、報名表(如附錄2)及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錄3)各乙份(若以學校為單位報名,電子檔可統一燒錄,惟須於光碟內、外詳述)。
  2. 備妥上述資料後,掛號郵寄:台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A棟12樓-【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3. 每人限投一篇文章,得獎後須繳驗身分證明。
肆、評選方式:
一、所有甄選稿件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實施。
二、由國防部敦聘教師、專家、學者籌組評選委員會(依組別各組遴聘委員3-5名),並依組別各評選前3名及佳作3名。
伍、評選項目及標準:
一、主題內容:     50%
二、文章創意與創新性: 20%
三、結構組織、修辭:  30%
陸、成績公布:
獲選者將以專函通知,並於97年8月下旬分別在「國防部全球資訊網」、「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及青年日報公布獲選人員名單;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柒、獎勵方式:
經評選之優良作品,均頒發圖書禮券及獎牌乙面。
一、第1名(各組取乙名):禮券8,000元。
二、第2名(各組取乙名):禮券5,000元。
三、第3名(各組取乙名):禮券3,000元。
四、佳 作(各組取3名):禮券1,000元。
捌、一般規定:
一、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獲選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須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
二、評選成績公布後,優良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獲選後無償讓與國防部所有。
三、來稿本部有權刪改,請自行保留底稿,未獲選者恕不退件,著作人仍保有其個人著作財產權等權利。
四、凡提供稿件參加徵文者,均視為認同本徵文活動之各項規定。
五、若有參選相關問題,請與本案承辦人張麗香中校(電話:02-23952534)聯絡。
六、本規定若有未盡事宜,隨時補充修正公告。

徵稿格式:
(一)撰文字數:
  1. 國小組:500~1,000字以內為佳。
  2. 國中組:900~1,500字以內為佳。
  3. 高中組:1,200~2,000字以內為佳。
  4. 大專院校及社會組:1,500~2,500字以內為佳。
(二)請使用微軟WORD文書軟體格式撰稿,A4紙張黑色字體直式橫印,標楷體14字型、固定行高25pt、版面邊界上下左右均2.8cm、頁註-中(第×頁,共×頁)
(三)投稿人請依「報名表」格式詳實填註姓名、職業、就讀學校、系所年級(學生)、身分證字號、生日、戶籍及通訊地址、連絡電話(民用、手機)、e-mail,以利聯絡事宜。
(四)投稿文件繳交應含「報名表」、「著作財產權讓與書」、「印刷紙本1式5份」及「電子檔光碟」(電子檔請自行掃毒,若內含病毒,不予受理),並請以掛號郵件方式投寄。
(五)每人限投一篇文章,得獎後須繳驗身分證明。
(六)來稿為作者個人之意見,僅供學術研究發展之參考,不代表國防部及任何機關政策或立場。
(七)參加作品須未曾對外發表,獲選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之行為,作者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勵並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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