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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8日

[繪畫]97年數位漫畫競賽活動(08/07/31)

一、活動目的:
國立編譯館為鼓勵漫畫創作之多元化與創意性,特舉辦數位漫畫競賽。

二、參加資格:

國中以上至社會人士皆可參加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時間:97年5月1日起至97年7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方式:

  1. 報名表請於國立編譯館優良漫畫網頁 http://comic.nict.gov.tw/ 或至97年優良漫畫系列活動部落格 http://cycbook.blogspot.com/ 下載。

  2. 請填妥報名表,連同作品郵寄至: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19號4樓,『97年國立編譯館數位漫畫競賽』活動小組收。

四、作品規格及繳件方式:

(一)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且未曾獲政府機關獎勵之作品為限。

(二)參賽作品以PowerPoint方式呈現,投稿頁數為5~10頁以內(含刊頭扉頁)

(三)參賽作品之每張圖檔須以300dpi以上之TIFF檔儲存,檔案名稱以頁碼命名。

(四)作品繳交方式:

  1. 繳交PC格式之光碟片1份(需註明作品名稱參賽者姓名)。

  2. 列印稿乙份(每張簡報為A4尺寸,黑白彩色均可,需裝訂冊)。

五、獎勵辦法

各組錄取特優、優勝及佳作三類作品,頒發獎金及獎狀:

獎項

組別名額

獎金:6000

獎狀乙面

獎金:3000

獎狀乙面

獎金:1500

獎狀乙面

漫畫達人組

1

2

3

6


備註:得獎作品如係2人以上共同編繪創作,除特別聲明外,將依報名表所列名單均分獎金。

六、評審標準:

  • 邀請國內漫畫家、插畫家、廣告設計、視覺傳達、美術相關科系學者專家擔任評審。
  • 評審標準包含主題呈現、創意表現、構圖技巧及其他等,詳細標準由評審會議討論決定之。

七、注意事項:

  • (一) 得獎名單於8月下旬公告於國立編譯館『優良漫畫』網站 http://comic.nict.gov.tw/ ,並以書面通知得獎者。
  • (二) 如同一參賽者同時二件作品入選,僅取其一成績較佳之作品給獎。
  • (三)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 (四) 得獎者應與國立編譯館簽訂「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並應無償授權國立編譯館使用得獎作品於漫畫推廣用途上,包括公開陳列、公開展示、以任何形式將得獎作品之內容行使重製、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傳輸等方式,不限時間、地域、次數之利用,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開方式之推廣利用,得獎者並同意不對國立編譯館及再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 (五) 為達漫畫推廣之目的,得獎者應同意自通知獲獎之日起1年內,協助國立編譯館漫畫推廣活動。
  • (六) 獲獎作品於寄/送時,請自行妥慎包裝,若因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八、抽獎活動:

參加者中抽出4名得獎者,頒贈97年度優良漫畫得獎作品1套。

九、活動查詢電話:

02-25025858分機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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