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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日

[攝影]第八屆舒跑杯全國攝影大賽(08/12/12)

一、主 旨:
提供全民攝影藝術風氣,運用攝影鏡頭紀錄,鼓勵民眾關懷生活、貼近生活、捕捉生活週遭的面面觀,讓藝術吸引更多人的參與特舉辦之。

二、題 材:
凡與運動、休閒、聚會、溫馨、和樂等生活,活動中將舒跑產品生活化,並帶入人、事、物裡表現難得精彩畫面及本屆舒跑杯所舉辦之兩場路跑活動及維他露公司所主協辦之各項活動。

第一場:97年5月4日6點於臺北市政府前廣場起跑
第二場:於台中市(地點、時間另定)。

三、參賽資格:
一般社會大眾及愛好攝影人士均可參加

四、作品規格:
一律放大8×10吋之彩色照片,不得裱框、連作以四張為限,張數不限,參賽者詳填本簡章所附之報名表後,並貼於作品背面,來件請在信封上註明參加「舒跑杯」攝影比賽。(一律採郵寄參加)

五、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7年12月12日止(到達為準

六、收件地址:404台中市雙十路一段123號 維他露基金會 彭小姐 電話:04-22231490

七、評 審:
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擔任評審委員,於97年12月 20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於維他露基金會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八、得獎公佈:
評審後一週後具函通知得獎人,並在台灣、台中市攝影學會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九、頒 獎:
另行通知。

十、獎勵辦法:
  • 金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 15,000元 獎牌乙座。
  • 銀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 10,000元 獎牌乙座。
  • 銅牌獎一名 獨得獎金 8,000元 獎牌乙座。
  • 優選獎十五名 各得獎金 2,000元 獎牌乙座。
  • 佳作獎卅名 各得奬金 500元 獎狀乙張。

十一、附 則:
  1. 優選以上每人限得乙獎,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金、銀、銅牌者須繳交底片,數位繳交光碟(需6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為2000*3000DPI以上之JPG或TIFF檔)。優選獎以上(含)得獎者須自行放大16×20吋作品供主辦單位,(連作則繳交10×12)方予給獎。
  2.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行使一切委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網路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
  3. 頒獎當日得奬者若不克前來,請委託親友携證明文件代理受奬,否則視同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另行補發。
  4. 評審七日後可至台灣、台中市攝影學會網站查詢得奬名單。
  5. 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6. 競賽路線:
    • (1)競賽組 - 臺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起點)→仁愛路→中山南路前折返→仁愛路→新仁愛路→臺北市政府(市民廣場/終點)
    • (2)休閒與自由組 - 臺北市政府(市民廣場/起點)→仁愛路四段→安和路折返→臺北市政府(市民廣場/終點)

主辦單位:
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台灣攝影學會 協辦單位:台中市攝影學會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
台灣攝影學會 網址:www.twphoto.org.tw
台中市攝影學會 網址:www.taichungphoto.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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