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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9日

[設計]購Go.美 - 97年度「行政機關採購導入設計美學」案例徵件活動(08/07/31)

目的
一、透過本徵件活動,建立行政機關採購導入設計美學案例資料庫,發掘行政機關導入設計美學之優良案例並推廣其成果。
二、協助彙整及宣傳設計服務業執行之行政機關美學案例資料,擴大設計服務業服務範疇。
三、提升政府納入設計美學為採購項目誘因,進而創造適合創意發展之環境,進而擴大國內設計應用領域,提升設計服務業產值。
主、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執行單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活動主題
GO美(結合「採購」、「行動」、「美感」)

徵件對象
  1. 於國內外登記設立之設計公司(團隊)、工作室、個人工作室
  2. 中央及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及其轄下單位
徵件資格
  1. 由國內各級行政機關經公開徵選、比案、委辦之設計案例
  2. 案例之驗收日期需於95年1月1日起至本活動徵件截止日為限

徵件時間
9761起 至 97731下午18時止
徵件類別
  1. 活動展演類(文化節慶展場、活動設計等)
  2. 平面宣傳類(徽(標)章、識別、文宣出版品、獎盃獎狀等)
  3. 公共用品類(公共藝術、街道家具、公共空間等)
報名方式
  1. 本活動報名件數不限,免報名費。
  2. 本活動得以下列方式進行報名:
    • 通訊報名
      請依規定填妥徵件活動報名表及相關附件,並將申請資料依順序排列、左側裝訂,以掛號郵寄至下列地址:
      台北市115南港區園區街3-1G3
      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
      「行政機關採購導入設計美學資料庫專案小組」收
    • 現場報名
      請依規定填妥徵件活動報名表及相關附件,並將申請資料依順序排列、左側裝訂,攜帶報名申請資料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12時,下午1~6時)至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台北市115南港區園區街3-1G3)報名。
    • Email報名
      請將報名電子檔E-mail至 ceciliawu@tdc.org.tw,(檔案大小以2MB為限,限以.jpg、.doc或.pdf格式),以利評審作業及推廣
評審方式
本活動以資格審查及書面審查方式進行,第1階段資格審查不符合者,則無資格入圍第2階段案例書面審查。資料不全者,超過活動截止日則不予補件。


檢附資料內容:
  1. 徵件報名表
  2. 營利事業登記影本
  3. 負責人證件影本(依規定表格黏貼)
  4. 竣事證明
  5. 作品基本資料
  6. 作品圖檔(樣張)
活動洽詢
本活動詳情見www.boco.com.tw,或電02-2655-8199分機191,吳沛瀅專案經理,或email至ceciliawu@tdc.org.tw
注意事項
  1. 參與美學導入案例資料庫徵選之案件,不得有冒名、抄襲等情事,經察則取消資格。
  2. 參與徵件之作品必須為原創設計,參與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著作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3. 獲選者於活動及推廣期間,如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得取消其資格。
  4. 執行單位得運用獲選案例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應積極配合相關宣傳活動。
  5. 參加者應尊重主辦單位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6. 參與徵件活動所繳交之書面資料、作品圖說,無論獲選與否,概不退還。
  7. 獲選者應配合主辦及執行單位進行相關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
  8.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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