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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7日

[攝影] 老照片憶社區 - 感動摘星計劃(08/07/28)

行政院文建會為鼓勵民眾主動探究社區變遷過程,追尋自身與鄰里、土地間的連結,以積極為社區營造注入更多創意和生命力,特於所屬「台灣社區通網站」( http://sixstar.cca.gov.tw/)舉辦「老照片憶社區,感動摘星計畫」社區老照片及故事徵選活動,徵選期間自6月27日至7月28日止。

本活動包括民眾投稿、網友留言、評選及得獎公告等階段,每件投稿作品需包含故事與照片二部分:照片部分,包括一張至三張照片,且以老照片(1980年以前拍攝)為主、新照片為輔,以呈現今昔之對照與變化;故事部分,則請就照片內容、背景、或其他關聯性事件作說明,俾讓觀者對照片有更深刻之認識。

活動設有「參賽作品得獎」、「熱情支持獎」和「活動轉寄王」三種獎項,參與者將有機會抽到無線Skype手機等優質好禮,民眾可於投稿作品之活動網頁上留言,除給參賽者鼓勵外,還可幫作品的勝出拉票、加分,歡迎全國民眾拿出自家珍藏的老照片,開始「說自己的故事」,共同建構台灣的平民歷史!

文建會台灣社區通網站,是台灣最大的社區社群入口網站,自2005年開站以來,已有3,750個社區進駐,瀏覽人次高達729萬餘人。

本活動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辦,智邦科技策劃執行。

台灣社區通網站 http://sixstar.cca.gov.tw/

新聞聯絡人:文建會羅慧明小姐 02-33436321 cca0443@cca.gov.tw

智邦科技丁諮瑋小姐 02-27 020599 sixstar@cca.gov.tw

徵件辦法
  1. 每件作品最多可含同一主題之三張照片及一篇故事說明;並請以老照片為主、新照片為輔,以呈現今昔對照。
  2. 社區老照片須在1980年(含以前)拍攝。

活動時間
  1. 徵稿期間: 2008年6月27日~2008年7月28日
  2. 公佈日期:2008年8月18日前。

收件方式
  1. 1.投稿者於活動期間至本活動官方網站填寫報名資料,連同照片及500字以內之故事說明即完成報名。上傳資料概不退件,均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2. 2.內容不得包含任何毀謗他人、性騷擾、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之內容,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並將寄發mail通知。
  3. 3.每人僅可報名一件作品。投稿作品經主辦單位審核,入選者作品將於活動網頁上展示供網友瀏覽,並讓網友留下感動星星數及留言。

投稿內容
  1. 照片主題分類包括:
    人物影像 文化紀實 生活娛樂
    各行各業 教育成長 宗教禮俗
    社造成果 街頭巷尾 城鄉風貌
    歷史建築 自然生態 農林漁牧
    水利建設 交通運輸 政治事蹟
    軍事訓練 重大災害 
  2. 照片內容以能確認其紀錄年代及地區者為佳。
評選標準
  1. 老照片內容之珍貴性、歷史紀錄、今昔對照    40%
  2. 故事說明    40%
  3. 網友留言內容  20%

投稿規格
  1. 照片製成JPG檔格式,檔案大小300KB以下、72dpi以上、圖檔尺寸600x450pixel等比例;故事說明500字以內為限。
  2. 老照片電子檔處理說明: 請將照片用掃描器轉存為jpg電子圖檔,並選擇解析度72dpi即可。若無掃描器者,建議可至照相館處理。

活動獎項

  1. 作品獎:第一獎1名、第二獎1名、第三獎1名及佳作5名
  2. 熱情支持獎:10名(由投感動星星數及留言者中抽出)
  3. 活動轉寄王:5名(由轉寄最多次的5名網友獲得)

    ※ 為避免影響人人有機會獲獎的權益,每人僅限領一種獎。

附註說明
一.投稿作品規範
  1. 上傳之全部圖文,不得違背善良風俗或觸法,如有上述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刪除相關圖文內容。
    投稿者無權要求返還上傳資料,且應負起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害賠償。
  2. 投稿人應保證投稿之作品,不致侵害第三人權益,如有侵害第三人權益者,其應自行負責處理,如因此致主辦單位受損害時,其應負賠償責任。
  3. 投稿作品之故事說明應為新創內容,請勿一稿多投,如有上述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投稿者之參賽資格。

二.作品同意授權
投稿人需同意無償授權台灣社區通網站,為活動需求及網站電子賀卡之用,展示於媒體通路及相關網站等,以利擴大宣傳。

三.評審辦法
  1. 初審:由主辦單位依投稿規格初審後,刊登於活動網頁,供網友瀏覽及留言。
  2. 複審:投稿日期截止,由主辦單位依評選標準複審,選出20件優秀作品由專家學者決審。
  3. 決審:邀請專家學者選出前8名。

四.參賽及得獎
  1. 參加徵稿者需詳填基本資料,如因資料不全或錯誤、不實,導致中獎通知或獎項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並自負其責。
  2. 本活動將以電話或email等方式通知獲獎者,回函經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以掛號寄送獎品。未回覆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3.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投稿者所上傳及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無法參加活動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投稿者亦不得有異議。
  4. 本次活動僅限於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者參加。
  5.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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