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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1日

[設計]『誰是貓纜大人物?』台北捷運公司貓空纜車吉祥物徵選(08/08/18)

徵件目的:

為配合貓空纜車運量突破500萬人次暨週年慶活動,特舉辦吉祥物之設計徵選活動,以作為貓空纜車精神及主題象徵。

活動日期:

  1. 投稿日期:97年7月4日(五) ~ 97年8月18日(一)
  2. 評審日期:97年8月25日(一)
  3. 公佈日期:97年8月28日(四)

活動對象:全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

主辦單位:台北捷運公司

協辦單位:好事聯播網

承辦單位:優識國際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作品規格:

  1. 設計作品形式為平面彩色,統一以電腦完稿參與競賽;並應適用於平面及立體創作。
  2. 電腦完稿者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5×15 公分,平面圖像請以A4 size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圖檔規格:CMYK全彩,JPG及psd/AI格式【原始檔勿合併圖層,便於得獎後提供主辦單位修改使用】,解析度300dpi以上)。
  3. 參賽者請提供600字內「作品說明書」,內容應包括作品命名(需避免負面意涵),並清楚說明創作理念及創意特色、創作背景,如需特殊材質、用色以突顯創作特色,也請一併列入作品說明。
  4. 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5. 吉祥物設計至少須繳交三個動作或角度,以表達作品的豐富性。

參加方式:

  1. 參賽報名表(含「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請以正楷字體詳細填寫;並同意一旦得獎後,主辦單位保有包括圖稿及命名修正之一切作品使用權利。
  2. 請 將參賽報名表(含「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作品說明表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97年8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四樓409室 貓纜吉祥物活動小組收,並請註明「貓空纜車吉祥物設計比賽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評審5位,就參賽作品評選出金牌獎得獎作品及佳作五名,隨後進行頒獎通知作業

評選標準:

  1. 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30%
  2. 創意性25%
  3. 整體造型25%
  4. 可行性運用20%

獎勵:

  1.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 + 筆記型電腦一台
  2. 佳作獎(5名):獎金新台幣3,000元+FunTwistMP3一份

注意事項:

  1. 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3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3. 參賽作品必須係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外,若造成台北捷運公司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4. 得獎者均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重製等之權利。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但同意對台北捷運公司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權利,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商品販售、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 貓空纜車吉祥物徵選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數評選委員決議從缺,將取消得獎作品後製成為貓空纜車吉祥物資格,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7. 獎金獎品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8. 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9.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洽詢方式:

活動洽詢電話:(02)8780-1614-分機113、122、131或台北捷運公司24小時客服專線(02)21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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