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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9日

[繪畫]2008南投鐵道嘉年華美術寫生比賽(08/07/27)

壹、依據:

南投縣推動2008南投鐵道嘉年華活動計畫執行

貳、目的

一、提供自由創作空間,培養藝術素養,豐富藝術內涵。
二、透過觀察與創意思考,體驗鄉土文化,促進熱愛鄉土情操


參、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肆、承辦單位:車埕國民小學、水里國民小學、集集國民小學、隘寮國民小學、名間國民小學。


伍、協辦單位:

水里鄉公所、名間鄉公所、集集鎮公所、國立竹山高中及南投縣國民中小學

陸、參加對象:

本縣市及外縣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托兒所學生皆可參加(以96學年度學籍為主)。


柒、比賽辦法
一、主題及繪畫地點:以2008南投鐵道嘉年華活動各展出場地及其附近景觀為主題;繪畫地點於車埕、集集、水里、龍泉與名間(濁水)火車站等五站。
二、組別:
(一)托兒所、幼稚園組
(二)小學低年級組
(三)小學中年級組

(四)小學高年級組
(五)國中組
(六)高中職組
三、規格:
創作顏料、素材不拘,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自備畫紙者,不予評審〉,版面大小為四開圖畫紙(約54
公分×39公分)。畫具請參賽者自備。
四、件數:
每人以參加一件為原則。

五、參賽者資料:
參賽者以正楷完整填寫畫紙背面右下角個人資料欄,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附件一)

六、領紙、繪畫、交件時間及地點:
(一)領紙地點與時間:車埕、集集、水里與名間(濁水)火車站等站參賽者請到火車站服務處領取畫紙;龍泉站請至兵整中心旁戰車公園服務處領取畫紙。領紙時間為97年7月27日上午9時至10時。
(二)繪畫時間與地點:97年7月27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於各站及附近景點。
(三)交件作畫完成者必須將背後個人資料欄填好,限於7月27日當日下午4點30分前交至領紙發放處,逾期交件者,不予評審。
七、分站承辦單位、負責人與工作期程(附件二)
八、報名方式:
(一)團體報名:各學校團體可預先與分區承辦單位聯絡,以利安排比賽相關事宜。於97年6月20(五)前填具報名表,e-mail至五站承辦學校負責人即可(附件三)。
(二)現場報名:於97年07月27日上午9時至10時至五處服務處向服務人員報名即可。


捌、評選: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就縣外美術教育相關專家中聘請5人負責評選工作。
二、評審過程分初選、決選兩個過程:
【初選】由評審委員篩選初選入選作品,初選入選作品以參賽各組作品總數之1/10至3/10為原則。
【決選】佳作件數由評審委員視參賽作品件數、作品品質而定。前三名從佳作作品中,由評審委員以投票法計分,將得票數最多者為第一名,依次產生第二、第三名。
三、評選時間與地點:各分站作品於97年7月29日(星期三)前送至車埕國小教導處彙整;97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九時評選(地點另擇)。
四、得獎名單於97年8月7日(星期四)起公佈於南投縣教育處(http://www.ntct.edu.tw)及車埕國民小學(http:// 163.22.114.1) 網站
玖、獎勵
一、個人獎:各組錄取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二人、第三名三人,佳作若干,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品及獎狀各一份(評審團得視各組參賽作品水準增減獎勵名額)。
二、指導獎:(若有重複得獎,以最優名次敘獎)
(一)南投縣教師—各組第一名指導老師由縣府記嘉獎二次;各組第二名指導老師由縣府記嘉獎一次;第三名指導老師由縣府頒發獎狀乙幀。
(二)他縣市指導教師—前三名頒發南投縣政府獎狀乙紙。
拾、頒獎時間與地點另訂。(詳見南投縣政府教育處或車埕國小公告)
拾壹、展示時間與地點:97年8月10日(星期日)至97年8月24日(星期日)於車埕木業展示館。
拾貳、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家長或教師)加筆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除取消比賽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參加比賽。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發表權,不另支付稿費。
三、為增進比賽之公平性,參賽者以96學籍年身分參賽;違者將取消資格,領獎者並追回頒發之獎狀及獎品。
四、作品水準若未達評審委員評審之要求者,獎項從缺。
五、參賽學校團體之學生,請由學校教師或家長自行帶領至現場作畫。
六、作畫時安全請自行負責,並請陪同家長或帶隊老師加強學生安全之維護。
七、所有工作人員與團體報名帶隊老師以公差假處理,並給予敘獎。
拾壹、本計畫之承辦學校,於活動辦理完竣後一個月內提報成果,並將敘獎人員名單函報縣府,依規定辦理敘獎事宜(每區3-5人,實際參與者)。
拾貳、附則:本計畫經縣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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