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主題:
一、以全民國防教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全民國防、防衛動員、國防科技」等五大教育主軸為內涵,增進民眾對全民國防共識。
二、強化國人對敵情威脅與國家安全認知,或以國軍致力戰備演訓,精實部隊戰力,增進國人對國軍信心,堅定全民防衛意識。
貳、甄選對象:
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及對動畫設計有興趣之社會人士等。
一、以全民國防教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全民國防、防衛動員、國防科技」等五大教育主軸為內涵,增進民眾對全民國防共識。
二、強化國人對敵情威脅與國家安全認知,或以國軍致力戰備演訓,精實部隊戰力,增進國人對國軍信心,堅定全民防衛意識。
貳、甄選對象:
全國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及對動畫設計有興趣之社會人士等。
參、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肆、獎勵:
一、成績公布:
預定於97年10月下旬於青年日報、總政治作戰局全球資訊網及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公告
獲獎名單,另寄發得獎人員得獎通知。
二、獎勵辦法:
本次甄選活動取前三名暨佳作二名,獎勵標準如下:
伍、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
二、以上獎項之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三、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須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如利用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時檢附來源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優良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獲選後,無償讓與國防部所有,如使用得獎作品於軍教活動、網際網路或出版光碟時,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並不得再參加其他任何相同形式之競賽或甄,避免衍生著作權情事,未獲獎者,著作人仍保有其個人著作財產權等權利。
五、參選作品所有圖畫(片)、音效或其他素材如涉及任何妨礙他人著作權等情事,本部除取消獲獎資格外,如已發給獎金暨獎座將悉數追回。
六、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七、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甄選辦法之各項規定。
陸、附則:
活動洽詢電話(02)2395-5849轉119,承辦人:鍾筱君小姐。
一、收件日期:
- 自本簡章公布後至97年8月29日止,以郵戳為憑。
- 參選人員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參選,參賽者需檢附報名表等書面資料,連同作品光碟掛號郵寄至:台北市信義路一段3號B棟B1,註明「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動畫」甄選小組收。
- (一)參選作品須為個人創作,嚴禁抄襲或節錄他人作品。
- (二)作品須以Flash動畫軟體製作,配以旁白、音樂。
- (三)參選作品一律為550(長)×400(寬)像素,長度在30秒(含)以內,參賽作品需繳交電子檔,檔案內容含作品創作內容說明電子檔、作品Flash原始檔(*.fla)及影片執行檔(*.swf)。
- (四)參選作品須以甄選主題設計製作,參賽者自選一項主題,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並不得重複報名參選。
- (五)未符上述標準,資格審查均以不合格論,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 主題內容(35%)
- 創意表現(25%)
- 美術設計(20%)
- 音效配樂(10%)
- 整體流暢度(10%)
肆、獎勵:
一、成績公布:
預定於97年10月下旬於青年日報、總政治作戰局全球資訊網及全民國防教育全球資訊網公告
獲獎名單,另寄發得獎人員得獎通知。
二、獎勵辦法:
本次甄選活動取前三名暨佳作二名,獎勵標準如下: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暨獎座乙座。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暨獎座乙座。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暨獎座乙座。
- 佳作:獎金新台幣4,000元整暨獎座乙座。
伍、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
二、以上獎項之獎金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三、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須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如利用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時檢附來源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優良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獲選後,無償讓與國防部所有,如使用得獎作品於軍教活動、網際網路或出版光碟時,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並不得再參加其他任何相同形式之競賽或甄,避免衍生著作權情事,未獲獎者,著作人仍保有其個人著作財產權等權利。
五、參選作品所有圖畫(片)、音效或其他素材如涉及任何妨礙他人著作權等情事,本部除取消獲獎資格外,如已發給獎金暨獎座將悉數追回。
六、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七、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甄選辦法之各項規定。
陸、附則:
活動洽詢電話(02)2395-5849轉119,承辦人:鍾筱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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