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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0日

[Logo]臺北市松山區健康飲食餐廳Logo及Slogon設計徵選活動(08/07/31)

一、主旨
為促進「松山區社區健康產業計畫-營造健康飲食環境」之推動,凝聚區民對健康飲食支持性環境之共識,激發社區中的每一個家庭、每一個體營造健康,進而推展到整個社區,期望建立『健康深耕、快樂一生』的願景,並延伸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健康城市運動,擬公開徵求美術創意設計者,藉由Logo設計及Slogon徵稿比賽,展現松山區東榮社區健康飲食餐廳特色文化,向健康活力社區、健康城市邁進之意涵。並藉Logo意象之呈現,Slogon朗朗上口,期以積極發展具本地特色的社區健康創意產業,形塑松山成為兼具知性、活力、健康的生活與休閒空間,展現國際級健康城市的雄厚實力。

二、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三、主辦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東榮社區發展協會

四、協辦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松山社區大學、臺北市松山區33里辦公處、松山區各級學校

五、徵選辦法:
(一)資格:具美術創作及設計興趣之個人或團體(歡迎各大專院校相關科系踴躍報名)
(二)設計主題說明:
1.Logo設計應以全彩線條或圖形表現,內含Slogon以10字為限,力求簡潔、展現松山區東榮社區健康飲食餐廳特色文化,向健康活力社區、健康城市邁進之意涵。
2.松山區東榮社區健康飲食餐廳特色文化之簡介:94年至96年社區健康飲食營造背景資料概述如下:
94年-由營養師輔導首度成立第1家老田寮健康餐飲示範餐廳,餐廳點菜單全面做綠黃紅標示,製作健康飲食地圖於各餐廳、里辦公處、協會、診所及永慶房屋門市行銷宣導。
95年-成立第2家健康餐飲示範餐廳-紅味兵火鍋店,讓外食者又有新的健康選擇,同時期也推動無菸餐廳,讓民眾在無菸環境用餐。
96年-成立第8家健康餐飲示範餐廳-尊一品日式涮涮鍋、姐妹小館、鴻園海鮮餐廳、欣園海鮮餐廳、香港大排檔、蘭欣庭創藝素食餐廳,逐步為外食者創造健康飲食的支持性環境。

(三)作品規格及繳交資料:
  1. 設計圖稿:
    請逕至於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網站下載「設計圖稿」表格,並按規格繪製或列印作品(不得小於15 × 15公分)黏貼於裱板,無需裝裱,並將報名表黏貼於裱板之背面。
  2. 電子檔格式:
    長500像素 × 寬500像素;檔案解析度:360dpi,存放於光碟片。
    (請備jpg.或AI檔)
  3. 設計說明:
    文字以250個字內敘述之,闡明設計理念,呈現於「設計圖稿」表格上之指定位置,並附Word檔案。
(四)報名表:
內容包括作者姓名或團體名稱、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現職、性別、聯絡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帳號等。
  1. 網路下載:請逕至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網站下載 http://ssh-tpc.doh.gov.tw
  2. 直接索取:請至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八德路4段692號6樓)

六、收件方式
(一)即日起至97年7月31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逾期均不受理
(二)收件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6樓,請註明或於信封正面書寫「健康飲食餐廳Logo及Slogon設計徵選活動」。
(三)參賽者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註】郵寄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因運送造成損傷,致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

七、評選方式:
(一)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邀請機關、社區及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工作,公開評選。
(二)徵選作品由評審委員自應徵作品中,擇優選出入圍作品,再由入圍作品中選出得獎作品,並以第1名特優作品,作為松山區健康飲食餐廳Logo及Slogon。
(三)評審項目:
  1. 精神詮釋(30%)
  2. 創作表現(30%)
  3. 造形設計(20%)
  4. 色彩應用(10%)
  5. 口號明確(10%)

八、獎勵:
(一)特優(一名)
  1. 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等值禮劵及獎狀乙面。
  2. 作品將獲選為臺北市松山區東榮社區健康飲食餐廳Logo及Slogon。
(二)優等(二名)
獎金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等值禮劵及獎狀乙面。
(三)佳作(三名)
獎金新台幣壹仟元等值禮劵及獎狀乙面。

九、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預定於97年8月11日公佈。除通知得獎人外,並將得獎名單及作品公告於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網站(http://ssh-tpc.doh.gov.tw)。

十、注意事項及參賽規定:
(一)參賽作品一律恕不予退件,且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二)參賽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相關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三)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若盜用抄襲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主辦單位無關外;就主辦單位所受一切損害賠償須負責任,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一併繳回,且獎位不遞補。
(四)參賽者以參加1件為限。
(五)報名表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或參選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六)所有獲選得獎作品及原稿之著作權及使用權,屬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作者均需填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及作品授權使用同意書;主辦單位為配合日後文宣運用,得與得獎作者有協商權。
(七)凡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八)獲選之獎金,均須按給付金額之百分之十五扣除所得稅。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比賽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十一、活動連絡方式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服務中心 聯絡人:駱麗如 2767-1757分機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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