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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7日

[攝影]2008年台中縣客家文化風情攝影比賽(08/10/31)

一、主  旨:

為留下客家文化發展的真實與珍貴紀錄,透過鏡頭的捕捉與描述,展現客家山城(石岡鄉、東勢鎮、新社鄉、和平鄉)的自然生態景觀、人文與風土民情的璀璨光華。藉由攝影比賽活動之舉辦,讓攝影愛好者,將豐富的客家文物、自然生態與人文景觀、民俗風情文物、產業文化及廟會慶典活動剎那一瞬間成為永恆。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台中縣石岡鄉公所(網址:www.shihkang.gov.tw簡章請自行下載

四、參賽對象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


五、作品題材:

客家山城地區(石岡鄉、東勢鎮、新社鄉、和平鄉)之景觀生態、建築文物、產業文化、

人文藝術、風土民情及慶典儀式等,能夠表現出在地特色及風貌為攝影參賽題材。

六、作品規格

5×7吋之彩色相片,不得裝裱,軟片不拘,連作不收,不限張數,且未曾公開比賽得獎之作品(如經檢舉取消該獎位,主辦單位得遞補);參賽作品請詳填「參加表」,並黏貼於背面。(*未填「參加報名表」不予評審*)

七、收件截止日期、地點971031(郵戳為憑)

址:台中縣石岡鄉土牛村豐勢路德成巷10號(土牛客家文化館)

聯絡人:陳館長 (TEL04-25722435) 林先生、張小姐 (TEL04-25825312)

八、評審時間(地點)9711月上旬(土牛客家文化館)

九、獎項公佈

  1. 評審完畢立即公佈於石岡鄉公所網站,並另行通知參賽者。
  2. 981月於土牛客家文化館舉行頒獎典禮(確定時間另行通知)

十、展覽日期、地點:

981398131於石岡鄉土牛客家文化館活動中心展出


十一一、獎  勵(依比賽品質得於斟酌人數)

  1. 金牌獎一名:獨得獎金10,000元,獎牌乙面 (依法扣所得稅)
  2. 銀牌獎一名:獨得獎金5,000元,獎牌乙面
  3. 銅牌獎一名:獨得獎金2,000元,獎牌乙面
  4. 優選獎三名: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張
  5. 佳作二十名:各得獎金500元,獎狀乙張

十二、附

  1. 銅牌獎(含)以上每人限得一獎。
  2.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3.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之作品,不得有造假、冒用、合成之行為,如經人檢舉並屬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遺缺不得遞補。
  4. 得獎作品及版權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公開使用的權利,不另給酬。
  5. 參賽作品如因郵寄途中或遇人力無法抗拒造成損壞時,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6. 凡參加比賽者,概依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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