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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7日

[設計]2008年校園創意LED創意應用設計競賽(08/10/20)

2008年全國LED創意設計競賽包括『創意花燈設計』及『應用產品設計』兩大項目,由在學學生2-5人組隊參賽。另,『應用產品設計』項目亦可由個人或公司名義提供作品參展。


評審辦法

  1. 方式:
    分初審、複審與決審。初審依據電子檔案設計稿評審,通過後由主辦單位提供適量之 驅動IC。複審依通過初審之團隊所繳交之實體作品評審並推薦入選作品參展。決審則由決選審查委員對參展海報及實體作品,根據評審項目及權重作評選,並召開決審會議,評定得獎作品。※ 擬參展之個人或公司請與主辦單位聯繫。

  2. 評審標準:
    • 『創意花燈設計』:創意(40%)、美觀(30%)及技術(30%)
    • 『應用產品設計』:創意(40%)、功能(30%)及技術(30%)

  3. 初審及複審之評審委員由中山大學相關專業領域教師組成,決審則聘請全國相關專業領域之評審委員。
  4. 初審、複審與決審之評審均採匿名方式,以示公平。
  5. 決審成績評定後,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狀與獎金。
  6. 評估作品申請專利之可行性。

參賽說明

  1. 由在學學生自由組隊參賽,每隊人數2~ 5人。各隊可自由選擇是否需要指導老師,指導老師至 多兩名 (本活動相關之承辦工作人員皆不得參賽)。
  2. 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
  3. 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不設限。
  4. 繳交之設計稿、海報及作品,除標示「參賽編號」外,請勿標示姓名、簽名或可資辨識參賽者之標記,以求評審之客觀與公正。
  5. 作品必須於規定期限前寄(送)達主辦單位。
  6. 作品寄送之相關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寄(送)作品時,請妥善包裝,若有毀損,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
  7. 繳交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將不予評審,亦不予退件。
  8. 得獎者請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9. 參賽者得於展覽後領回作品。
  10. 複審入選之作品,將頒發參賽入選證書。
  11. 所 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不得抄襲仿冒,且須未曾公開發表或參加比賽。參賽作品如有違反本競賽辦法,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為得獎作品,應追回已頒發之獎項 並公告之。得獎作品若經檢舉涉及抄襲者,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及獎金;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得獎者須負完全法律責任。
  12. 本競賽分初審、複審與決審三階段進行,均採匿名方式,以示公平。初審依據電子檔案設計稿評審,通過後由主辦單位提供適量之 驅動IC。複審依通過初審之團隊所繳交之實體作品評審並推薦入選作品參展。決審則由決選審查委員對參展海報及實體作品,根據評審項目及權重作評選,並召開決審會議,評定得獎作品。
  13. 擬參展之個人或公司請與主辦單位聯繫,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情況選擇作品展示。
競 賽 時 程

活 動

時 間

備 註

報名及上傳設計稿截止

2008年10月20日

 

預定初審結果公告

2008年10月24日

初審結果將公佈於網頁,並以E-mail個別通知。

預定實體作品繳件截止日期

2009年1月20日

 

預定複審入選通知日期

2009年1月22日

入選名單將公佈於網頁,並以E-mail個別通知。

預定複審入選海報及作品簡介上傳截止日期

2009年2月1日

 

預定決審獲獎通知日期

2009年2月8日

 

預定入選作品展示日期

2009年2月7日
~2009年2月10日

 

預定頒獎典禮日期

2009年2月10日

 
 

獎勵辦法

獎項名額『創意花燈設計』名額『應用產品設計』獎金獎座與獎狀
第一名1110萬全隊獎座乙座、隊員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第二名115萬全隊獎座乙座、隊員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第三名113萬全隊獎座乙座、隊員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佳作6 (主辦單位得視作品增減得獎數)6 (主辦單位得視作品增減得獎數6仟元隊員獎狀各乙紙/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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