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主題:
(1)劍獅文化品牌商標(Logo)設計行銷競賽;
(2)劍獅文化創意商品行銷競賽。
二、活動主旨:
近年來安平劍獅在各界的努力推展與創意研發下,已蛻變為安平文化觀光領域中最具知名度和最具代表性的藝文產業;為了進一步推廣台南安平獨特的劍獅文化,並強化品牌知名度,為此,特舉辦本項競賽活動,藉以網羅年輕學子加入創作的新行列,期以年輕世代的創新觀點為劍獅文化注入新生命、呈現多樣化的面貌,讓更多現代年輕人願意接納並認識劍獅文化,讓台南安平的劍獅文化得以繼續傳承和創新。
三、活動內容:
經由公開徵選之方式,向全國大專院校與高中職學生徵求具創意、可行、具商業推廣價值之品牌商標圖案及創意商品行銷企劃書,由主辦單位聘請產官學專家進行評選,挑選優良作品給予獎勵|
(1)劍獅文化品牌商標(Logo)設計行銷競賽;
(2)劍獅文化創意商品行銷競賽。
二、活動主旨:
近年來安平劍獅在各界的努力推展與創意研發下,已蛻變為安平文化觀光領域中最具知名度和最具代表性的藝文產業;為了進一步推廣台南安平獨特的劍獅文化,並強化品牌知名度,為此,特舉辦本項競賽活動,藉以網羅年輕學子加入創作的新行列,期以年輕世代的創新觀點為劍獅文化注入新生命、呈現多樣化的面貌,讓更多現代年輕人願意接納並認識劍獅文化,讓台南安平的劍獅文化得以繼續傳承和創新。
三、活動內容:
經由公開徵選之方式,向全國大專院校與高中職學生徵求具創意、可行、具商業推廣價值之品牌商標圖案及創意商品行銷企劃書,由主辦單位聘請產官學專家進行評選,挑選優良作品給予獎勵|
四、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安平劍獅埕
協辦單位:崑山科技大學
五、參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境內高中職學校以上之在學學生得自行組隊報名參賽,每隊成員最多以五人為限,成員可由不同科系組成,但同一參賽者不得重複組隊。同一參賽團隊可同時報名參加劍獅文化品牌商標(Logo)設計行銷競賽和劍獅文化創意商品行銷競賽。
六、競賽規則:
(一) 競賽作品說明(不符者恕不受理)
競賽之評審由主辦單位代表及邀請之專家學者執行,其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安平劍獅埕
協辦單位:崑山科技大學
五、參賽資格:
凡中華民國境內高中職學校以上之在學學生得自行組隊報名參賽,每隊成員最多以五人為限,成員可由不同科系組成,但同一參賽者不得重複組隊。同一參賽團隊可同時報名參加劍獅文化品牌商標(Logo)設計行銷競賽和劍獅文化創意商品行銷競賽。
六、競賽規則:
(一) 競賽作品說明(不符者恕不受理)
- (1) 劍獅文化品牌商標(Logo)設計行銷競賽
- 請根據台南安平劍獅的歷史意義與文化象徵(請參考安平劍獅埕網站: http://www.slion.com.tw ),設計能夠代表劍獅文化精神的品牌商標(Logo),圖案樣式力求簡約純樸,風格不拘,但需兼具創意、創新、美觀及行銷推廣潛力。
- 品牌商標設計圖及作品概念說明約400~500字。
- 行銷企劃書(A4大小,含封面、附錄、參考文獻,以不超過10頁為原則),內容包括品牌名稱、目標市場分析、品牌定位、行銷與品牌推廣策略。
- (2) 劍獅文化創意商品行銷競賽
- ‧請根據台南安平劍獅的歷史意義與文化象徵(請參考安平劍獅埕網站: http://www.slion.com.tw ),設計並開發能夠代表劍獅文化精神的創意商品,商品種類與產品素材不限,但需兼具創意、創新、與市場開發價值。
- 產品設計圖或成品照片以及作品概念說明約400~500字。
- 行銷企劃書(A4大小,含封面、附錄、參考文獻,以不超過20頁為原則),內容包括提案名稱、市場可行性分析、市場定位、行銷策略、風險損益評估、財務預算表等。
- (3) 本競賽之作品須為:
- a.原創作品,未曾發表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倘有涉及著作權疑慮或糾紛項目,請勿參賽。若發生爭議情事,須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對參賽作品可能造成之侵權承擔任何責任。
- b.若得獎作品已發表但涉及侵害他人權利者,由主辦單位取消得獎資格並追還相關獎狀、獎金及競賽所得之利潤。
- c.為秉持創新精神,同一作品不得同時報名參加其他單位或機關之類似競賽。
- d.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 e.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劍獅埕商行所有,雙方若因著作權之爭議或糾紛無法自行解決,雙方同意由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f.主辦單位得依照實際競賽活動狀況,保有優先變更本辦法之權利。
- (1) 參賽團隊需將報名表(請於本競賽網頁中下載,見附件一)、參賽作品之授權書(請於本競賽網頁中下載,見附件二)、所有參賽者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5份完整書面企劃書(包含作品設計圖或成品照片、作品概念說明和行銷企劃書)及5片完整企劃書電子檔之光碟於97年10月10日前郵寄至「台南市安南區府安路七段10巷18號 安平劍獅埕蔡藹如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同時將您的完整企劃書電子檔寄至: service@slion.com.tw ,e-mail主旨請註明「劍獅文化行銷競賽企劃案--參賽主題--隊名」。
- (2) 本競賽活動之報名方式不受理網路報名,一律採郵寄方式辦理。
- (3) 參賽團隊必須同意(勾選)參賽作品授權書中所有項目,且全體隊員須簽名,始得以參加競賽,不符者恕不受理。
- (4) 收件截止後,主辦單位將於97年10月15日於本競賽網站公告參賽團隊名單。
- (5) 所有得奬隊伍將於97年11月5日前公佈於本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各獲奬團隊之聯絡人。
- (6) 得奬隊伍將於97年11月12日頒發獎項。
競賽之評審由主辦單位代表及邀請之專家學者執行,其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 (1)劍獅文化品牌商標(Logo)設計行銷競賽
- ‧創意表達(40%):創意與創新
- ‧品牌商標設計(30%):美觀、市場接受性、推廣潛在性
- ‧行銷企劃(30%):分析力與邏輯力、完整性、可行性
- (2) 劍獅文化創意商品行銷競賽
- ‧產品設計(40%):創意、創新性、商品開發可行性、市場發展潛力
- ‧行銷企劃(40%):分析力與邏輯力、完整性、可行性
- ‧提案完整性(20%):跨領域整合能力、團隊特色、計畫內容的週延性
- (1) 劍獅文化品牌商標(Logo)設計行銷競賽
- a.冠軍(1名):每組獲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禎。
- b.亞軍(2名):每組獲獎金新台幣1000元整,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禎。
- c.佳作(1名):每組獲劍獅文化精緻禮品一份,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禎。
- (2) 劍獅文化創意商品行銷競賽
- a.冠軍(1名):每組獲獎金新台幣8000元整,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禎。
- b.亞軍(1名):每組獲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禎。
- c.季軍(1名):每組獲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禎。
- d.佳作(2名):每組獲劍獅文化精緻禮品一份,參賽者每人獎狀乙禎。
註:如果參賽團隊過少或參賽作品未達得獎標準,主辦單位得保留獎項得主從缺。 - (2) 獎勵
- 凡參賽者每人可獲贈劍獅文化精美小禮物一份。
- 本競賽活動重要時程如下:
- (一) 報名收件截止日期:民國 97 年 10 月 10 日
- (二) 公告參賽團隊名單: 97年10月15日
- (三) 公佈得奬團隊名單:97年11月5日
- (四) 頒獎典禮:97年11月12日
- 對競賽相關事宜如有疑問,可逕至本競賽相關網站( http://www.slion.com.tw 或 http://www.ksu.edu.tw )查詢或詢問活動聯絡人 蔡藹如小姐,
- 聯絡方式為TEL: 06-2800301#13或 E-mail: service@slion.com.tw。
更多資訊:
- 劍獅文化創意商品設計行銷競賽辦法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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