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鎮人文地理風情介紹★
虎尾鎮位於雲林縣的中心,不靠山不靠海是平原,南隔北港溪與斗南、大埤相望,北接新虎尾溪鄰崙背、二崙、西螺,東近莿桐,西距土庫,全鎮東西長約13.5公里,南北長約6公里,略呈長方形,總面積為68.74平方公里,目前有29里524鄰,作物以花生、蒜頭為大宗,現任鎮長為陳振輝先生。
虎尾擁有豐富的文化觀光資源,包括台糖鐵橋、虎尾古郡、合同廳舍、糖廠、糖廠日本宿舍區等,虎尾鎮是雲林縣中心點,已發展成雲林縣第二大鎮,尤其在高鐵特區、中科園區、台大分院等大型建設帶動下,虎尾鎮宛如明日之星,讓虎尾人充滿著希望與期待。
★活動目的★
為推展虎尾豐富的人文地理觀光資源,讓民眾深入了解虎尾特殊人文風情及歷史建築,打造一個象徵虎尾的圖騰,特公開徵選虎尾鎮鎮徽標誌圖樣,將虎尾鎮價值理念以「簡單、明確」表達並展現虎尾鎮宏觀的願景。
虎尾鎮位於雲林縣的中心,不靠山不靠海是平原,南隔北港溪與斗南、大埤相望,北接新虎尾溪鄰崙背、二崙、西螺,東近莿桐,西距土庫,全鎮東西長約13.5公里,南北長約6公里,略呈長方形,總面積為68.74平方公里,目前有29里524鄰,作物以花生、蒜頭為大宗,現任鎮長為陳振輝先生。
虎尾擁有豐富的文化觀光資源,包括台糖鐵橋、虎尾古郡、合同廳舍、糖廠、糖廠日本宿舍區等,虎尾鎮是雲林縣中心點,已發展成雲林縣第二大鎮,尤其在高鐵特區、中科園區、台大分院等大型建設帶動下,虎尾鎮宛如明日之星,讓虎尾人充滿著希望與期待。
★活動目的★
為推展虎尾豐富的人文地理觀光資源,讓民眾深入了解虎尾特殊人文風情及歷史建築,打造一個象徵虎尾的圖騰,特公開徵選虎尾鎮鎮徽標誌圖樣,將虎尾鎮價值理念以「簡單、明確」表達並展現虎尾鎮宏觀的願景。
★主辦單位★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以下簡稱本所)
★活動期程★
一、宣傳及收件期:即日起至97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點: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
二、簡章索取:
(一)直接索取: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
(二)網路下載:雲林縣虎尾鎮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三、公佈及頒獎日期:97年11月17日前公佈得獎作品,並擇定頒獎日期。
★活動辦法★
一、活動對象
凡有興趣之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報名參加,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二、評審方式及標準
三、獎勵方式
四、作品規格
參賽者應附表件
五、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6號。
電話:05-6322132轉204民政課:陳小姐。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以下簡稱本所)
★活動期程★
一、宣傳及收件期:即日起至97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地點: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
二、簡章索取:
(一)直接索取: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
(二)網路下載:雲林縣虎尾鎮公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三、公佈及頒獎日期:97年11月17日前公佈得獎作品,並擇定頒獎日期。
★活動辦法★
一、活動對象
凡有興趣之國內外團體或個人不限年齡、職業及性別皆可報名參加,惟聯合創作者須指定代表人。
二、評審方式及標準
- (一)由本所邀請學者、專家,上級機關、地方民意代表、里長、鎮內各機關團體、學校及本所相關人員,依參選作品之主題特色、造形設計、創意表現,不記名進行綜合評選,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五名。
- (二)得分最高者為第一名,將為虎尾鎮鎮徽及虎尾鎮公所識別標誌之參考作品;得分次高及第三高分者為第二名、第三名,佳作五名,並由本所留供相關業務參考。
- (三)進入決賽作品之說明由本所決定日期並請參選者到場發表。
- (四)評審標準:(總分100分)
- 創意與主題40%。
- 造型與色彩40%。
- 整體表現20%。
三、獎勵方式
- (一)第一名: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 (二)第二名: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及獎狀乙禎。
- (三)第三名:錄取乙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伍千元整及獎狀乙禎。
- (四)佳作:錄取五名:頒發獎金新臺幣貳千元整及獎狀乙禎。
- (五)題材不符或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四、作品規格
- (一)請完全於Illustrator、Corel DRAW等向量軟體中完成繪製,不可貼入影像檔,不可使用漸層色,使用5個顏色以內,並使用CMYK的顏色模式,並將圖檔存於光碟。所有字型、描邊線條請轉成外框。需為單一圖層,並將作品整個群組。(得獎者需提供電子檔,請符合此規定)
- (二)作品尺寸約為10X10公分,列印於直式A4印表紙上半部之正中央位置,下半部請以18pt黑色標楷體,每行15字將創作理念,以300字數內之文字說明於報名表內。
- (三)標誌圖樣設計需考慮利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印製、製作於各種材質宣導,並能明顯識別。
- (四)本所對得獎作品有使用、出版、宣傳及上傳網路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未得獎作品恕不退還。
- (五)郵寄時請妥善包裝,主辦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因運送造成損傷,以致影響評審成績,參選者不得異議。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民政課,逾期不予受理。(郵寄地址: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6號,郵件封面請註明投稿〝鎮徽甄選〞)
參賽者應附表件
- (一)報名表。
- (二)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 (三)參賽作品。
- (四)電子檔。
五、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 (一)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件,如有需要由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 (二)參選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 (三)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其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者自行負責,概與本所無關。
- (四)入選作品作者,其著作財產權須全部讓與本所,授權本所使用,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但本所同意作品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 (五)入選作品於頒獎前,作者應與本所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
- (六)入選優選作品,本所保有修改、使用、出版及一切相關所有權。若有申請著作權之必要,得獎者有協助辦理單位申請著作權之義務,著作財產權歸辦理單位所有,不再支付費用,作者不得異議。
- (七)得獎者應依所得稅稅法扣除百分之十之稅金。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雲林縣虎尾鎮行政路6號。
電話:05-6322132轉204民政課:陳小姐。
更多資訊:
- 雲林縣虎尾鎮鎮徽徵選活動簡章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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