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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9日

[設計]「精神疾病反污名化」海報設計暨廣告短片創作比賽(08/10/20)

一、說在前面
因對疾病的恐懼與不瞭解,復加以媒體災難式渲染及從小被形塑的錯誤觀念,為精神疾病一層層貼上永不得翻身的標籤。唯有破除精神疾病的污名化,才能讓精神疾病患者走出蔭谷,勇於面對疾病。誠摯地邀請您,重新為精神疾病患者的生命勾勒風采、再現風華。

二、指導單位:內政部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

四、贊助單位:台灣禮來股份有限公司

五、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月20日(一)止

六、報名辦法:
  • (一)參加對象:
    社會大眾

  • (二)比賽內容:
    須與精神障礙者或精神疾病有緊密連結,並能破除污名化效應,另附上三百字內的作品主題說明,報名表以及作品主題說明,請以A4紙張列印或書寫,連同作品寄出。

  • (三)比賽項目:
    • 海報設計組:限彩色圖稿,畫面上需呈現自行設計的標語,手繪請採A3格式、電腦列印稿請採A4格式,作品都請置於黑色卡紙上。
    • 廣告短片組:30秒的精神疾病反污名化廣告,畫面上需呈現自行設計的標語,作品請燒成DVD格式。

  • (四)報名簡章可逕自 www.tamiroc.org.tw 下載。僅接受郵寄方式報名。請於填妥報名表後,於10月20日(一)前,以郵戳為憑,將作品連同報名表,郵寄至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105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604號2樓之15),註明參加「精神疾病反污名化海報設計/廣告短片創作比賽」。

  • (五)參賽者務必填妥報名表單內所有欄位,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

七、評審標準:主題佔40%、創意佔40%、技巧佔20%

八、獎勵辦法:
(一)自所有作品中選出前三名與佳作數名。
(二)海報設計組:
  • 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伍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肆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參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 佳作獎-獎狀乙紙,獎金壹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三)廣告短片組:
  • 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壹萬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捌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伍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 佳作獎-獎狀乙紙,獎金貳仟元整,或等值之獎品。
(四)優勝者名單將由本聯盟專函通知,並於10月31日前同步於網站公佈,擇期舉行頒獎典禮。

九、附註:
  • (一)每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為限
  • (二)所有報名作品恕不寄回,版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 (三)投稿作品需為全新創作,且不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違者將取消本次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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