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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日

[企劃]2008 創新蜂巢商品化企劃競賽(08/12/05)

競賽範圍
  1. 以南台灣研發資源分享中心,BeeHive競賽網頁平台上的創新蜂巢內原型作品為加值對象。
  2. 可以有多個蜂巢作品的組合,進行加值設計。
  3. 應用領域不限。

競賽資格
  1. 對象不限,參賽成員至少三人,上限為十人
  2. 各團隊可邀請產、研、學界的學者專家組成團隊,複審現場備詢時以3名為限。
  3. 創新蜂巢內的發明人不能以自己的技術來參加競賽。在不涉及技術核心內容之情形下,技術發明人將提供競賽團隊諮詢、講解等協助,以利商品化企劃之進行。


參賽方式
  1.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
  2. 報名流程:
    主辦單位為提供參賽者與蜂巢內的發明人互動交流環境,請有意參賽者進入網頁填寫參賽報名表,方便作業的進行。參賽者並應於線上簽署保密同意書,對於與原技術之發明人透過競賽討論區所進行之任何討論及交流予以保密。
    • 請點選線上報名,進入報名網頁。
    • 填寫報名表,系統會自動產生序號。
      將報名表詳細填寫後列印,請詳閱參賽約定書,請全體參賽人員在參賽約定書上簽名,以書面方式郵寄繳件以完成報名手續。
    • 商品企劃書的填寫,請參考網頁上的大綱(「商品生產規劃」與「市場分析及策略」此兩項目進入複審才填寫)。單面A4作品,10頁以內,字體不可以小於12點,請將作品轉成PDF格式網頁上傳,檔案命名方式為:[報名序號_作品名稱]。
      將簽名後的商品企劃書紙本於比賽截止日前送達主辦單位,完成報名程序。
      地址: 台南縣六甲鄉工研路八號北研棟4A (蘇小姐 收)
  3. 原型加值過程必須與原技術的發明人透過平台的競賽討論區內討論,列入評分參考。
  4. 複審繳交的作品:
    • 簡報及展示(雛型品或多媒體)。
    • 定案版的商品企劃書(初審的企劃書再加上「商品生產規劃」與「市場分析及策略」兩項目)。
      將簽名後定案版的商品企劃書紙本於規定日期內送達主辦單位,進入複審。


參賽作品格式
* 商品企劃書格式如附件


評選方式
  1. 評選小組
    • 第一階段初審,評審委員由『創新蜂巢工作小組』組成,另依實際需要邀請數位專家參與。
    • 第二階段複審邀請院內外科技、創意/設計、產業界/創投、學界等專家組成5-7位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複審時參賽團隊現場備詢時以3名為限。

  2. 評選標準
    • 初審
      1. 商品的定位( 20%)
      2. 商品功能與提供使用者的價值( 30%)
      3. 商品化可行性( 30%)
      4. 在平台上與原版主的互動的程度( 20%)
    • 複審
      1. 商品定位與市場潛力( 15%)
      2. 商品功能與提供使用者的價值( 20%)
      3. 商品化可行性( 25%)
      4. 商品量產/行銷與營運模式( 20%)
      5. 具體的經濟價值( 20%)

  3. 評選作業
    • 初審(書面審)
      由『創新蜂巢工作小組』成立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參賽團隊商品企劃書,從「商品的定位」、「商品功能與提供使用者的價值」、「商品化可行性」與「在平台上與原版主的互動的程度」…等評選標準,決定進入第二階段複審的團隊。參加第二階段複審的團隊最多以10組為限。
    • 複審(會議審)
      主辦單位將提供進入複審團隊每組 NT10,000 製作展示(DEMO)作品之補助費用。進入複審團隊必需提供展示(DEMO)作品(多媒體、雛型作品、海報…等)、簡報及定案版商品企劃書。主辦單位將邀請工研院內、外之科技、創意/設計、產業界/創投、學界等專家組成5-7位評選委員會負責評選。從「商品定位與市場潛力」、「商品功能與提供使用者的價值」、「商品化可行性」、「商品量產/行銷與營運模式」與「可具體的經濟價值」…等評選標準,評選出優選數名及佳作若干名。

競賽時程
無法顯示錯誤的圖片「http://beehive.airp.org.tw/images/schedule.gif」

獎勵辦法
  1. 獲得優選及佳作的獎金及名額如下:
    • 優選 獎金 10 萬元,2名。
    • 佳作 獎金 2 萬元,3名。
      (主辦單位將依據評審委員會決議視作品優劣增加或刪減優選及佳作的名額。)

  2. 得獎作品可進入主辦單位所規劃的商品化加值活動,包括:
    • 主辦單位將舉辦得獎作品發表會,邀請有興趣的業界參與,進行交流與媒合,並協助移轉等作業的進行。
    • 主辦單位將邀請相關業界及專家另行召開商品投資評估會議,協助連結相關資源,協助得獎作品有機會進入商品化程序。
    • 倘衍生作品日後因授權或讓與而倘衍生作品日後因授權或讓與而有收入者,參賽團隊享有收益分配權(若參賽團隊已有共識,則尊重參賽團隊的共識;若參賽團隊無共識,則以25%~50%為原則) ,對於該收入之分配比例及其他細節,主辦單位將協助原型作品所有權人與參賽團隊以及投入商品化的團隊另以契約約定之。

  3. 凡在學學生獲得獎項該作品之指導老師,將獲頒感謝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範:
    • 就與創新蜂巢原型作品相關之技術、資料、文件及成果等之所有權及 其申請中或已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佈局權、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仍歸屬原技術之發明人所有。
    • 參賽者就交流原型所提出之參賽作品(以下簡稱參賽作品)及其可能獲得之專利權、著作權、電路佈局權、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歸屬參賽者所有。
    • 倘衍生作品日後因授權或讓與而有收入者,對於該收入之分配比例及其他細節,參賽人員同意依南台灣研發資源分享中心推動委員會決議及本競賽辦法所規定之比例進行分配。
    • 工研院將協助得獎作品舉辦發表會及創投/廠商媒合會等推廣活動。
    • 參賽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其因參與本競賽而知悉或持有之任何技術或資料,且不得洩漏或交付任何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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