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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7日

[設計]2008阿里山意象創意設計競賽(08/10/30)

一、主題說明:
印象中的阿里山有著令人精神振奮的日出,令人感動的櫻花雨、令人崇拜的千年神木、令人雀躍的森林小火車等,但這非絕對!我們相信,愛創作的您已經躍躍欲試,挑戰傳統的細胞已在您的血液中起化學變化,大膽地、無拘束地來展現您心中的「阿里山意象」,就愛創作、不給「里」由!

二、報名資格:
以個人或以組為單位報名參賽,不限件數,但一主題對一件作品。(若作品皆得獎,領獎以最高獎項為主,作品仍同樣參與展出)。

三、報名方式:郵寄報名或是親自送達。

四、競賽程序:
  • ◎初選-隨報名表郵寄繳交設計圖(需繪製三視圖或立體圖以說明設計物外型,如有色彩需上色);設計圖尺寸:A4,彩色,圖幅長寬勿小於15公分;作品黏貼於深色提案板,無須裝框,並不得作任何註記,每件作品應附參賽報名表。勿用釘書機裝訂,請用迴紋針別於左上角郵寄。
  • ◎決選-設計圖通知入圍後即可開始製作成品,作品材質不限。
  • ◎從缺-若作品未達到該獎項之品質,主辦單位得以從缺之。

五、評分標準:
  • 創作概念30% 原創性25% 意象表現25% 實用性及可行性20%

六、決選作品繳交規格:
  • 作品以立體方式呈現,最大尺寸為不得超過30×30×30立方公分

七、獎勵辦法:
  • ◎初選
    入圍取10名卅組晉級決選,入圍隊伍並頒予獎金2千元,獎狀乙只。

  • ◎決選
    決賽得獎第一名5萬元、第二名3萬元、第三名1萬元,各含獎狀乙只。(獎金超過13,333元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參賽時程:
  1. 報名與平面作品繳件:即日起至97年10月30日。報名表即日起可於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下載。郵寄至活動執行單位「卉紘公關行銷有限公司阿里山意象設計競賽活動小組 收」。
  2. 初選者名單公布:97年11月4日於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網站公佈。
  3. 決選成品收件日期:97年11月05日開始收件至97年11月2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成品請使用泡棉或保麗龍等固定寄至「卉紘公關行銷有限公司 台南縣安定鄉六嘉村六塊寮97-26號」,或直接親自交至卉紘公關行銷有限公司。
  4. 得獎通知:97年12月01日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首頁公佈。
  5. 頒獎:得獎人請於97年12月10日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如有變更,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
  6. 得獎作品展出:期間97年12月12日。(除得獎作品以外,欲領回作品者請於97年12月13日後至卉紘公關行銷有限公司領回,限期一個月,逾期恕不負保管責任。)

九、參賽注意事項:
  1. 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請勿參加;如經檢舉,經評審團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2. 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3. 參賽者之作品設計著作權及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等權利,歸屬於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有,且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擁有重製、下載及公開展示之權利。
  4.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除得獎作品以外,欲領回作品者請於97年12月13日後至卉紘公關行銷有限公司領回,限期一個月,逾期恕不負保管責任。
  5. 得獎獎金、獎品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6.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 ◎校名、科系請填寫全名。若以個人名義參賽,請詳填「聯絡人」欄位。
  • ◎一張設計圖對應一張報名表。報名表須一同附上設計圖,不限件數,一個主題限報一件作品。
  • ◎一信封袋限裝一人或是一組別之作品(相同組別但不同作品即用同一信封袋即可)。
  • ◎參賽者經由簡章報名此活動者,主辦單位視同接受競賽規則,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活動洽詢專線】
  • ◎ 卉紘公關行銷有限公司 阿里山意象設計競賽活動小組 06-593-3726 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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