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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4日

[繪畫]臺南縣97年度國小學生租稅「連環漫畫」比賽(08/10/15)

一、宗 旨:為加強國小學生對「租稅」的認識,讓學生在學習租稅的過程中能更加活潑、生動,運用學生對漫畫的興趣,培養正確的租稅觀念,落實學校租稅教育目的。

二、主辦單位:臺南縣政府、臺南縣稅務局

三、比賽項目:租稅常識連環漫畫創作

四、比賽內容:以宣導正確租稅及統一發票推行觀念為範疇。

五、參加對象:本縣內各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六、比賽辦法:採個人自由設計及創作,以4~12格不等連環式漫畫創作方式,每人至多可送交2件作品。

七、作品材料及規格:
(一)作品材料:平面手繪,材料不拘。
(二)作品規格:限使用A4紙張,須標示跳格順序編號。

八、評分標準:
創意20﹪、內容主題50﹪、技巧20﹪、版面架構10﹪

九、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十、交件截止日期:請於97年10月15日前將作品及報名表寄送本縣稅務局納稅服務科收(以郵戳為憑)。

十一、獎  勵:
  • (一)凡參賽同學均致贈宣導品乙份。
  • (二)錄取名額及獎學金如下:
    • 第1名(1位)頒發獎學金3,000元及獎狀乙幀。
    • 第2名(2位)每人頒發獎學金2,000元及獎狀乙幀。
    • 第3名(3位)每人頒發獎學金1,500元及獎狀乙幀。
    • 佳 作(10位)每人頒發獎學金1,000元及獎狀乙幀。
      錄取名額得由主辦單位視實際參賽人數、作品酌予增減。

  • (三)榮獲前3名之指導老師依「臺南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 職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辦理敘獎。佳作之指導老師另發獎狀乙幀。指導老師重覆者,取最高獎位敘獎且以一次為限。

十二、得獎公布日:得獎名單於10月30日前公布於本縣稅務局網站並另行通知得獎同學領獎事宜。

十三、上述經費擬自財政部賦稅署97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傳活動項目(二)學校租稅教育活動及統一發票推行宣導經費及97年度稅務局歲出計畫預算「獎補助費」項下動支。


十四、附 註:
  • (一)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重製,侵害他人著作權,否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取消資格。
  • (二)得獎作品一律不退件,主辦單位得自由運用,不另給酬。
  • (三)如有任何疑問請以電話聯絡,服務電話:6351141轉221查詢。
  • (四)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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