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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日

[攝影]南庄之美網路攝影大賽(08/11/21)

活動目的:
南庄之美獨一無二,山高、水清、花香還有濃濃人情;透過鏡頭紀錄南庄美景與心中感動,上網分享南庄山城花園以及18條豋山古道優美風景;分享感動,分享世界。

徵稿主題:
以南庄山城花園之自然人文景觀以及18條豋山古道為作品攝影主軸

參賽資格:
對於攝影有興趣者皆可參加,不限年齡

活動期間:
收件日期:97年10月09日至97年11月21日
評審期間:97年11月24日至97年11月30日
得獎公佈:97年12月1日

評審標準:
  1. 活動截止後,將作品送交評選會進行作品審查。
  2. 評選會由各界代表及專家共同組成,共計七人。


評審標準:
攝影專業性(30%)、南庄特殊性(40%)、作品創意性及趣味性(30%)

收件方式:
  1. 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報名表【附件2-1】、切結書【附件2-2】,否則視為不合條件,並於97/11/21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協會(以郵戳為憑)。
  2. 郵寄地址:苗栗縣南庄鄉東村中正路158號 TEL:(037)824553
  3. 稿件請註明參賽項目,投稿者姓名、聯絡電話、e-mail。
  4. 參加作品數量不限,但須為未曾發表之創作。


作品規格:
  1. 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不限,一律以電子檔收件,電子檔的解析度以300dpi以上為基準,檔案格式必須以TIF檔或JPG檔為主,並佐以A4之照片輸出參賽,凡格式不符者,不予評審。
  2. 連作以四張為限,並嚴禁人工加色、劃線、電腦合成。


獎勵方式:
  1. 首獎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5000元,各乙件頒發獎狀ㄧ只;優選20名,獎金各1000元,頒發獎狀ㄧ只
  2. 成果發表:於南庄老郵局進行展覽,並於網路上進行照片集分享。


其他注意事項:
  1. 作品應具原創性,並嚴禁抄襲、代筆、冒偽及拷貝,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品者,得追回該獎品。
  2. 投稿者題目自訂,惟內容須與本活動相關,皆可自由發揮。
  3. 個人資料請確實填寫,資料若不正確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4. 所有參賽及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保有發表權及轉載權,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自由使用。
  5. 凡參賽者需填寫切結書,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6. 主辦單位不主動退還作品,請自行備份留存。
  7. 上列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作品未獲評審標準者從缺。
  8. 凡參加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9.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次活動最終之權利及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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