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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4日

[攝影]北斗之美攝影比賽(08/11/30)

主旨:
為使更多人了解北斗之美,特邀集各地攝影好手,希望透過畫面的詮釋,展現北斗地區建築之美及地方人文特色,讓民眾進一步認識、了解北斗地方豐富的人文風采,促進地方文化資產推廣活化。

一、主辦單位:彰化縣文化局

二、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景觀環境學會

三、協辦單位:北斗鎮公所、北斗鎮圖書館

四、活動對象:不限制

五、活動分組:1.專業組2.非專業組(由參賽者自行抉擇)

六、拍攝地點:北斗鎮

七、攝影主題:1.日式宿舍建築2.北斗古蹟廟宇3.地區人文活動4.北斗文化特產5.其它具文化資產特色之題材

八、規  格:兩組皆彩色、黑白混合評審,照片尺吋長邊一律16吋〈40.64公分〉,短邊不限。參加張數不限,不得裝裱,不得合成,連作不收(不可以相同主題,投寄多張照片),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皆可。

九、檔案留存:所有檔案須郵寄底片原稿或數位檔光碟至北斗鎮圖書館(北斗鎮光復路363號)備驗。數位檔必需以原始拍攝或掃描畫素至少600萬畫素繳交,不接受以影像軟體修改的數位檔。

十、收件時間: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下午5時整逾時無效,請估算郵寄時間

十一、收件方式:填寫附件報名表,將作品附於報名表上親自送件或將文件寄送到北斗鎮圖書館服務台(北斗鎮光復路363號)。

十二、評選日期:十二月七日(日),於評選後一周內通知得獎人。

十三、展覽地點:北斗鎮奠安宮廟埕

十四、開幕及頒獎時間:12月14日

十五、展覽時間:12月14日至12月30日

十六、頒獎地點:北斗鎮圖書館廣場,將由文化局長官、鎮長等長官頒發。

十七、獎品:
專業組:第一名獎杯乙座獎金一萬元第二名獎杯乙座獎金五千元第三名獎狀乙張獎金三千元佳作數名獎狀乙張獎金一千元
非專業組:第一名獎杯乙座獎金五千元第二名獎狀乙張獎金兩千元第三名獎狀乙張獎金一千元佳作數名獎狀乙張獎金五百元
參加獎:凡參加比賽即贈送精美小禮物

十八、附則:
  1. 第三名(含)以上,每人限得一獎且需親自或委託(出具委託書)領獎,若未出席領獎將以棄權論不得異議。所有作品交付原稿底片或數位影像檔檔案(以光碟片燒錄)及「影像使用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財產著作權仍歸原拍攝者所有,惟需同意影像無償配合本執行計畫使用與展出)。
  2. 主辦單位得依「影像使用同意書」,本次活動入選影像於本計畫相關活動、成果發表時行使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並於彰化縣文化局相關印刷宣傳品、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均不另給酬,以上不包含其他商業活動行為。
  3. 作品背面右上角請貼妥參賽表並註明作者姓名、電話、地址、E-MAIL、題名、拍攝地點、組別。填寫不全或冒名頂替將取消參賽資格。
  4.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本人所拍,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之版權、著作權不負責任。
  5. 參加作品主辦單位當妥善保管,如遇不可抗拒之災害,或郵寄途中發生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6. 獲第三名〈含〉以上獎項若不克出席頒獎典禮,請授權委託人並出具委託書受獎,委託書需述明委託及受託人姓名並蓋章及出示雙方身分證方得領獎。
  7. 獲佳作〈含〉以下獎項得不出席頒獎典禮,唯獎金須等獲獎者簽具領據後匯撥。
  8. 所有出席頒獎典禮之受獎人請攜帶身分證。
  9. 佳作以上作品主辦單位得在各報章、雜誌、網站發表,不另致酬。
  10. 獲獎作品之所得稅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11. 參加本比賽,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違反規定而取消得獎,獎項不予遞補。

活動網站:
中華民國景觀環境學會
彰化縣文化局網站

活動聯絡人:楊書瑋先生電話0963-217208 E-mail:TLEA2008@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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