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為慶祝本會成立三十三週年紀念,並倡導藝文活動,提升影藝水準,特舉辦本影展。
二、資格:歡迎本會會員(97年度攝影班學員亦可參加),不吝珠玉,惠寄大作, 踴躍參加。
三、題材:自由(以健康題材,並富藝術創作意涵,未在本會影展中發表者)。
二、資格:歡迎本會會員(97年度攝影班學員亦可參加),不吝珠玉,惠寄大作, 踴躍參加。
三、題材:自由(以健康題材,並富藝術創作意涵,未在本會影展中發表者)。
四、規格:黑白或彩色照片,一律放大12×15吋至12×16吋,每人限十張以內,請勿裝裱,連作不收。
五、收件:97年11月30日前遞 (427台中縣潭子鄉勝利一街3號) 影展主席 范揚成先生收 電話:04-25345657
六、評審:97年12月13日下午7點,假台中縣豐原市中山路506-2號 (青年育樂中心)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七、獎勵:
八、頒獎:評審後一週內通知,並於九十七年會員大會中頒獎。
九、附則:
敬 祝
影 藝 超 群 !
理 事 長 劉國禎
總 幹 事 蔡世垚
影展主席 范揚成 敬邀
五、收件:97年11月30日前遞 (427台中縣潭子鄉勝利一街3號) 影展主席 范揚成先生收 電話:04-25345657
六、評審:97年12月13日下午7點,假台中縣豐原市中山路506-2號 (青年育樂中心)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七、獎勵:
- 金像獎一名:頒贈獎盃一座 、 獎金3000元。
- 銀像獎一名:頒贈獎盃一座 、 獎金2000元。
- 銅像獎一名:頒贈獎盃一座 、 獎金1000元。
- 優選獎 五名:各頒贈獎狀一紙、獎金 500元。
- 入選獎30名:各頒贈獎狀一紙、獎金 100元。
八、頒獎:評審後一週內通知,並於九十七年會員大會中頒獎。
九、附則:
- 金、銀、銅像獎每人限得一獎,優選獎每人限得一獎。
- 凡獲入選獎以上照片,得為聯藝月刊及「聯藝攝影DVD光碟」編印之作品。
- 參加作品背面請詳填:題名、姓名、會員編號、地址、電話。
- 本人拍攝之作品,嚴禁冒名參賽,以維護會員「公平競爭,權益共享」之美意。
- 請貼足退件郵資及信封,全部未入選作品,評審後十天內退件,入選以上作品,待影展完畢一併退還。
- 得獎作品本會得在報章雜誌刊出不另給酬,擇期在文化中心或其他公共展覽室展出。
- 參加作品本會當妥善保管,如郵寄途中發生損毀,恕不負賠償之責。
- 參加本影展影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敬 祝
影 藝 超 群 !
理 事 長 劉國禎
總 幹 事 蔡世垚
影展主席 范揚成 敬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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