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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5日

[動畫]捷運心文化運動 愛現「心」主張 -「30秒創意影像/動畫大賽」- 動畫組(08/12/22)



參賽資格:不分年齡、性別,全民皆可參加。

活動時間: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2008年12月2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 2009月1月6日於活動網站公布入圍決選名單
  • 網路人氣票選: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1月13日 中午12時
  • 得獎名單公布:2009年1月14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報名方式:
請至『我要報名』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光碟郵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六段465號11樓『捷運心文化影片徵件小組 收』。寄件報名後,請電洽執行單位進行確認02-2653-9292#228 羅小姐

參賽組別:
分為實拍組、動畫組(表現形式不拘),每組每人不限投件數,但每組每人僅能獲獎1件(以最高獎項為準,惟「網路人氣獎」及「安全設備鼓勵獎」除外)。

主題限定:請參考心文化六準則

作品表現方式:
  1. 影片長度30秒,內容須符合捷運心文化運動6項主題其中1項即可,為避免負面意涵,以正面表現方式為佳。
  2. 作品請附上原始未壓縮的AVI檔,並另將影片轉檔為wmv.或 mpeg1.檔,檔案限5M以內,以DVD光碟燒錄。
  3. 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4. 如需拍攝捷運站內相關場景(限台北捷運系統),於拍攝當日前14天提出申請並填寫相關文件,如填寫資料錯誤導致無法及時提供拍攝許可,主辦單位恕不負任何責任。

評選標準:
  1. 創意度50%(訴求手法新穎度及精彩度)、主體掌握40%(符合主題性)、整體技術10%(整體技術、視覺風格、音樂表現)
  2. 分實拍組與動畫組,邀請5位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方式採100分為滿分,由5位評審分數平均(平均分數取到小數點第2位),得分最高者為優勝,如遇同分者,由評審決議之。

評選辦法:
採兩階段評選,第一階段初審:自實拍組及動畫組各評選出30名入圍決選,供網友進行票選。第二階段決選:影片組和動畫組各選出20名得獎作品。

獎勵方式 / 動畫組:
  • 【首獎】1名 新台幣60,000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動腦雜誌一年12期
  • 【貳獎】1名 新台幣30,000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 【叁獎】1名 新台幣20,000元、獎牌乙面、動腦特輯一套
  • 【優選】5名 新台幣12,000元、獎狀乙面、台啤346餐廳現金兌換券3本
  • 【佳作】10名 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面、台啤346餐廳現金兌換券3本
  • 【網路人氣獎】1名 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面、台啤346餐廳現金兌換券3本
  • 【安全設備鼓勵獎】1名 新台幣15,000元、獎狀乙面、台啤346餐廳現金兌換券6本、藍哥牛仔褲當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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