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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7日

[設計]中興米觀光工廠吉祥物設計比賽(08/12/18)

一、徵件主題:
我們在尋找一個形象,可以作為米的代言,我們希望它具有現代米「時尚、科技、美味、健康、親情」的新意象。這個吉祥物將成為觀光工廠未來的象徵,我們需要有才華的您,提供創意,打造一個獨一無二的吉祥物。

二、活動日期:
  1. 投稿日期:即日起97年12月18日(四)止
  2. 評審日期:97年12月24日 (暫定)
  3. 公佈日期:97年12月26日(五)

三、活動對象:全國民眾

四、主辦單位:聯米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五、作品規格:
  1. 設計作品可手繪或以電腦完稿,完成尺寸不得小於 10*10 公分
  2. 數位平面圖像請以A4 size白紙彩色列印;作品電子檔則以光碟燒錄方式存檔(規格:CMYK全彩,JPG及psd/AI格式,解析度300dpi以上)。
  3. 參賽作品正反面及「作品說明書」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六、參加方式:
  1. 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請以正楷字體 詳細填寫。
  2. 請將參賽報名表(含「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作品說明表及「平面圖像及作品電子檔」等資料備齊後,於97年12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彰化縣埤頭鄉彰水路二段526號,並請註明「中興米吉祥物設計比賽活動」,逾期恕不受理。

七、評審方式:
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指導單位及主辦單位代表,就參賽作品評選出前四名入圍作品,分數高者勝出。

八、評選標準:
  1. 切題性(含設計概念說明)50%
  2. 創意性25%
  3. 整體造型25%。

九、獎勵:
  1.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中興「無洗米」一年份2kg包裝12包。
  2. 入選三名:中興「無洗米」一年份2kg包裝12包。

十、注意事項:
  1. 每名參賽者最多投件5份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2.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3. 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4. 參與設計比賽之稿件經錄取後,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之權。創作者擁有著作人格權 。
  5. 入選之稿件,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 獎金價值超過新台幣13,333元以上者,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7. 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布資料為主。
  8.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一、洽詢方式:
  1. 詳細活動辦法請上活動網站
  2. 或電洽中興米活動單位 觀光策展小組  劉小姐 電話:(04)8928-601分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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