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
一、比賽目的:
期藉由辦理全國性網路動畫競賽方式,型塑正確網路使用觀念,深化整體社會性別平等的意識,降低網路性犯罪率,以營造安全無污染的網路性別空間。
二、徵件內容:
以防治網路流傳性愛自拍、網路性交易、網路交友安全等當前網路性犯罪等問題,進行宣導之動畫製作。
三、辦理單位:主辦單位:教育部。
一、比賽目的:
期藉由辦理全國性網路動畫競賽方式,型塑正確網路使用觀念,深化整體社會性別平等的意識,降低網路性犯罪率,以營造安全無污染的網路性別空間。
二、徵件內容:
以防治網路流傳性愛自拍、網路性交易、網路交友安全等當前網路性犯罪等問題,進行宣導之動畫製作。
三、辦理單位:主辦單位:教育部。
四、組別/對象:
以學生為參加對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研究所組共四組。每件參賽作品組成為1~4人。
五、徵件日期:
(一)報名日期:活動報名者需於12/12日前依競賽活動網站內容指示透過網站上傳或以電子郵件郵寄方式完成報名。
(二)繳件日期:競賽參賽者需依競賽活動網站內容指示將作品及作品說明文件於12/24日前以郵寄或透過網站上傳或以電子郵件郵寄方式完成作品繳交。
六、錄選名額與獎勵:
每組各選出首獎1名(各15,000元)、二獎2名(各10,000元)、三獎3名(各6,000元)、及優等4名(各2,000元),共計40名;未達獲獎標準者,該獎項得從缺,得獎名單將依各組評審委員決議公告於競賽活動網站。本次徵選除個人資料外,其他拍片資料將做為教材或學術研究中公開使用,以便交流學習。
七、收件規範:
(一)作品長度5分鐘以內為原則,640*480像素,媒材種類不限,輸出成SWF或AVI檔案格式,國小組得繳交PPS檔案格式。
(二)本計畫連絡人為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數位影視動畫科楊主任或黃小姐,聯絡電話:02-26321181*292、241,傳真:02-26346169,E-mail:shihyang@knjc.edu.tw。
八、評選原則/方式:
本活動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初審由主辦學校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初步評審,初審會議篩除不合競賽規定之作品。決選由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委員、深具性別平等教育理念及網路犯罪研究之專家學者、網路及動畫產業專業人士、以及青少年代表進行評選,各組評審以5人為原則。
九、評選標準:
(一)合乎主題35%:以能充分表達主題,宣導防杜網路性犯罪為原則。
(二)技術運用20%:動畫呈現技巧與閱聽美感品質。
(三)創意張力20%:劇情巧思及創意效果。
(四)教育推廣25%:作品具教育意義及適合刊播推廣。
十、競賽說明會:
(一)第一場:北部,11月22日(六)13:30 康寧專科學校。
(二)第二場:中部,11月26日(三)13:30 台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三)第三場:東部,11月28日(五)13:30 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四)第四場:南部,11月29日(六)13:30 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參與說明會之師生,將於會後出具研習證明。
十一、注意事項:
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銷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
十二、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以隨時修正公告。
以學生為參加對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研究所組共四組。每件參賽作品組成為1~4人。
五、徵件日期:
(一)報名日期:活動報名者需於12/12日前依競賽活動網站內容指示透過網站上傳或以電子郵件郵寄方式完成報名。
(二)繳件日期:競賽參賽者需依競賽活動網站內容指示將作品及作品說明文件於12/24日前以郵寄或透過網站上傳或以電子郵件郵寄方式完成作品繳交。
六、錄選名額與獎勵:
每組各選出首獎1名(各15,000元)、二獎2名(各10,000元)、三獎3名(各6,000元)、及優等4名(各2,000元),共計40名;未達獲獎標準者,該獎項得從缺,得獎名單將依各組評審委員決議公告於競賽活動網站。本次徵選除個人資料外,其他拍片資料將做為教材或學術研究中公開使用,以便交流學習。
七、收件規範:
(一)作品長度5分鐘以內為原則,640*480像素,媒材種類不限,輸出成SWF或AVI檔案格式,國小組得繳交PPS檔案格式。
(二)本計畫連絡人為康寧醫護暨管理專科學校數位影視動畫科楊主任或黃小姐,聯絡電話:02-26321181*292、241,傳真:02-26346169,E-mail:shihyang@knjc.edu.tw。
八、評選原則/方式:
本活動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初審由主辦學校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初步評審,初審會議篩除不合競賽規定之作品。決選由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委員、深具性別平等教育理念及網路犯罪研究之專家學者、網路及動畫產業專業人士、以及青少年代表進行評選,各組評審以5人為原則。
九、評選標準:
(一)合乎主題35%:以能充分表達主題,宣導防杜網路性犯罪為原則。
(二)技術運用20%:動畫呈現技巧與閱聽美感品質。
(三)創意張力20%:劇情巧思及創意效果。
(四)教育推廣25%:作品具教育意義及適合刊播推廣。
十、競賽說明會:
(一)第一場:北部,11月22日(六)13:30 康寧專科學校。
(二)第二場:中部,11月26日(三)13:30 台中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三)第三場:東部,11月28日(五)13:30 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四)第四場:南部,11月29日(六)13:30 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參與說明會之師生,將於會後出具研習證明。
十一、注意事項:
參選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不法情事者,除取銷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品外,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
十二、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承辦單位得以隨時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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