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by Google

2008年12月14日

[寫生]高雄縣97年「快樂學習‧幸福GO、GO、GO」寫生比賽(08/12/19)

1、目的:
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並讓學童有正當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以期端正社會風氣、淨化人心,特舉辦本項寫生比賽。

2、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高雄縣佛教行願會
承辦單位:高雄縣鳳山市福誠國民小學

3、比賽時間:
97年12月27日(星期六)
上午8:10報到,8:30到12:00比賽
(採現場收件)。

4、比賽地點:
福誠國小校園內(高雄縣鳳山市忠誠路145號)

5、參加對象:
就讀高雄縣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含附幼〉學生(約400人)均可報名參加

6、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97年12月19日止【報名表如附件一】

7、報名地點:福誠國小學務處

8、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寄送〈或傳真〉至福誠國小學務處
聯絡電話:07-8120152 轉30
傳真電話:07-8124028(傳真後請來電確認)

9、比賽辦法:
  • (1)組別:分國小高、中、低年級及幼稚園,共四組
  • (2)主題:凡比賽地點周圍之環境、設施、空間規畫及人物等主題均可。
  • (3)規格:畫具自備、畫材不拘(請自備畫板、畫材及飲用水等),版面大小為四開圖畫紙(39公分x54公分),紙張統一由高雄縣佛教行願會提供
  • (4)參賽者資料:參賽者請以正楷完整填寫印在畫紙背面右下角的參賽報名表,未依規定填寫或資料不清者,不予評審。
  • (5)評審方式:由承辦單位聘請評審委員共同評選。對於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參賽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 (6)得獎公布:97年12月27日下午16時。各組成績於確認無訛後,公告於福誠國小網站高雄縣教育網路

10、獎勵辦法:
(一)參賽學生各組錄取名次及獎勵部分
  • 第一名每組取壹名,頒發獎金800元及獎狀乙紙、
  • 第二名每組取貳名,頒發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
  • 第三名每組取參名,頒發獎金300元及獎狀乙紙、
  • 佳作每組取10-15名,頒發獎金200元及獎狀乙紙。
(以上獎勵名額斟酌參加人數多寡依比例予以增減)

(二)指導老師部分
各組前三名之指導老師給予指導獎勵:
依據本縣各級學校教職員獎勵原則:指導學生參加全縣性美展,第一名之指導老師嘉獎乙次,請各校自行核辦;第二名、第三名之指導老師給予獎狀乙紙(於領回作品時一倂領回),以玆鼓勵;惟每一類組每位指導老師敘獎以乙次為限,不重複敘獎。

11、作品展覽:
時間:97年12月27~31日。
地點:福誠國小文化走廊。

12、備註:
  • (1)請於作品背面參賽報名表上詳填各項資料以及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否則不予受理,以棄權論。
  • (2)凡未得獎者,請於98年1月2日起至98年1月1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6:30,派員至福誠國小學務處領回,逾期不受理退件。逾期未領回之作品,辦理單位不擔附保管責任。
  • (3)得獎學生之著作權全部歸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發行、公開展示、編印及相關之權力,不另行通知及致酬。
  • (4) 繪畫過程中,聘請教練現場指導帶隊老師及家長健身功練習並由高雄縣佛教行願會於現場免費提供煮麵線糊分享;請能自備碗筷、湯匙,以響應環保活動。

13、經費概算:本計畫所需經費由高雄縣佛教行願會負責。

14、承辦單位公差假及獎勵
  1. 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於辦理活動期間給予公假登記,並支領代課鐘點費。
  2. 承辦學校圓滿達成任務時,嘉獎乙次者五人,獎狀乙紙五人,以玆鼓勵。

15、本實施計畫經陳 縣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更多資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