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10.03.31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
活動主旨:
2010桃園燈會主題以「燈豐照吉 福臨門」出發,打造台灣迪士尼般的夢幻華麗世界,其中也結合桃園建城200年的歷史文化及桃園智慧航空城概念,歡迎您透過攝影鏡頭捕捉桃園燈會美麗的感動、凝結瞬間的精彩,感受桃燈風采,讓我們在桃園燈會共築屬於你我的美好回憶,邀請您一同參與「2010桃園燈會─燈豐照吉 福臨門」攝影比賽。
指導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桃園縣政府
主辦單位:
桃園市公所
攝影主題: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
以「2010桃園燈會─燈豐照吉 福臨門」系列活動籌備過程、參觀人潮及活動現場景觀、燈飾之美或燈會主燈展演等。
活動辦法:
1.作品規格:
- (1)繳交作品請以5x7吋相紙輸出,報名表請張貼於作品背面。
- (2)不限相機種類,繳交作品軟片相紙廠牌不拘,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
- (3)作品不得裱框、翻拍拷貝、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等使用任何影像處理,且不得為連拍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2.比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人士及業餘人士均可歡迎參加,更歡迎家庭一同參加。
3.收件日期:99年3月1日~99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4.收件地址:桃園市公所都發課收(桃園市縣府路7號)(信封封面請註明參加2010桃園燈會攝影比賽) (不接受電子寄件)
5.簡章索取:桃園市公所服務台或文化觀光課(桃園市縣府路7號),或上桃園市公所網站下載(http://www.taocity.gov.tw/ch/index.aspx)。
洽詢電話:03-3340015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
評選
1.評選: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預計99年4月1日至15日擇期公開評審,歡迎參觀。
2.得獎公佈、頒獎時間(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 (1)比賽結果:99年4月底揭曉,並公布於活動網頁,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 (2)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活動網頁。
名次獎項:
- 第一名(取一名):獎金15,000元及獎牌壹面。
- 第二名(取一名):獎金10,000元及獎牌壹面。
- 第三名(取一名):獎金5,000元及獎牌壹面。
- 優勝(取三十名):獎金500元及獎牌壹面。
Canon G11(公司貨)
附則:
- 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翻拍拷貝、電腦改色重製等;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 參賽作品,請於每張相紙背面浮貼個人資料,詳實填寫題名、參賽者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等資料,資料不全不列入評選。
- 各類前三名獎項每人限得壹獎,若作品未達到評審標準得從缺。
- 獲獎作品應於接獲通知後七日內,交付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審核〈底片或數位電子原始檔概不退件〉,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
- 得獎者須依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額。
- 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有宣傳發表、製作廣告、媒體刊登、雜誌報導等權利,不另計酬。
- 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承認本規則之各項規定。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品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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