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日期:2010.04.21
壹、依據
一、98學年度高中職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計劃實施方案辦理
二、98年10月30日教中(三)字第0980519109A號函辦理。
壹、依據
一、98學年度高中職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計劃實施方案辦理
二、98年10月30日教中(三)字第0980519109A號函辦理。
Apple iPod touch 32GB貳、目的
一、為激發學生創意潛能,藉由競賽過程相互切磋學習,提昇專業技能。
二、啟發學生培養獨立思考及環境需求導向的創意能力。
三、運用台灣文化意象元素,展現美容創意設計。
四、結合時尚概念及美容造型設計原理,作創意彩妝設計。
五、培養學生多元智慧與美學素養,以提振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果。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二、承辦單位:
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
三、協辦單位:
家政群科區域技術教學中心
家政群科中心學校
嘉義耐斯松屋百貨公司
Nikon D90+18-105mm VR(公司貨)肆、實施內容
一、競賽主題
以『台灣意象』為主題,能展現「創意」與「藝術」的創意彩妝設計。
二、作品規格
(一)【初審】評選40名(主辦單位視作品水準保留決賽入選名額)
1.設計圖稿1張,請至本校網站首頁下載紙上化妝設計圖稿(以B4格式輸出),設計圖稿含臉部彩妝及髮型設計貼於B4硬式厚紙板,設計圖稿及作品說明表上請勿標示任何記號。
2.繳件日期:99年4月7日至99年4月21日止,一律採用掛號郵寄報名或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
3.繳件內容:
- (1)設計圖稿含臉部彩妝及髮型設計貼於B4硬式厚紙板。
- (2)報名表、承諾書、作品說明表。
- (3)附word電子檔光碟片。
1.地點:嘉義耐斯松屋百貨公司一樓水幕廣場
2.方式:入圍者需依照初賽的平面圖稿彩妝,呈現於真人模特兒臉上,依據模特兒的妝容,現場評分,配飾、服裝可依創作主題自行設計搭配,參賽模特兒髮型請於報到前自行梳理完成,列入「整體呈現」計分。決賽將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六名,比賽結束後宣佈得獎名單。
3.日期:99年5月29日(星期六)
4.頒獎典禮:比賽結束辦理動態發表會,邀請社區民眾及社區學校師生共同觀賞,動態走秀音樂選擇請自行處理。
Canon 550D+18-55IS光學防震變焦組(公司貨)三、參賽資格
美容、服裝及家政相關家事類科之高職(含綜高)在學學生(分初審與決賽二階段進行)。
四、繳件方式
(一)上網至本校網站(http://www.cyhvs.cy.edu.tw)下載報名表及相關表件
(二)一律採用掛號郵寄報名或親自報名,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三)郵寄地址:60070嘉義市東區市宅街57號
國立嘉義家職 實習處 「2010全國美容創意彩妝設計競賽」
(四)聯絡人:實習處許幼玲主任、黃千芳小姐電話:05-2259640#502,05-2240024
五、評審
(一)初審
1.評審日期:99年5月5日
- (1)初審採書面審查方式,請於報名同時繳交設計圖稿及報名表、承諾書、作品說明表,以便完成報名手續。
- (2)本階段之設計稿須合乎於競賽主題及規格要求。
- (3)初審入圍名單於5月7日(五)公告在國立嘉義家職網頁首頁,請參賽者自行上網瀏覽,將不另行通知。
質感刺繡織帶毛球雪靴2.評審方式
本競賽活動將邀請資深知名美容師、時尚流行界專業工作者及教授學者擔任各階段之評審委員。
3.評分標準:
整體呈現10%、創意理念30%、色彩搭配20%、彩妝技巧20%、藝術美感20%。
4.初審40件優秀作品參加決賽。(主辦單位視作品水準保留決賽入選名額)
(二)決賽
1.日期:99年5月29日(星期六)
2.決賽地點:嘉義耐斯松屋百貨公司一樓水幕廣場
3.決賽時間:11:00~17:00
4.評審方式
本競賽活動將邀請資深知名美容師、時尚流行界專業工作者及教授學者擔任各階段之評審委員。
5.評分標準:
整體呈現10%、創意理念30%、色彩搭配20%、彩妝技巧20%、 藝術美感20%
Apple MacBook Pro 15.4吋 2.66GHz伍、獎勵內容
進入複賽者頒發獎狀乙張
第一名 一名:獎金新台幣八千元等值商品,獎狀乙張,獎盃乙座
第二名 一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等值商品,獎狀乙張,獎盃乙座
第三名 一名:獎金新台幣四千元等值商品,獎狀乙張,獎盃乙座
佳作 六名:獎狀乙張
陸、競賽規則
一、為求評審公平性,嚴禁抄襲、盜用設計,並請務必遵守作品規格之要求,且作品須未曾參加公開發表或競賽之原創設計作品。評選過程中若有不符本辦法規定,本會有自行決定是否予以參賽之資格,並追繳頒發之所有獎勵,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二、得獎者及得獎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適當場所公開發表心得以響各界。且執行單位擁有參賽作品攝、錄影之版權,並有權以任何形式複製及改編有關照片、設計稿、理念等,並將之上網建置運用、對外公開展示,俾利推廣宣傳本項競賽。惟,參賽者仍保有著作權。
三、凡報名參加本競賽,即視為確實瞭解競賽規則,並願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四、參賽設計圖稿及作品說明表需自行影印備份,所有參賽稿件,辦理單位不負退件保管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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