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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6日

[繪畫]第16屆廣州亞運會亞洲青少年繪畫比賽國內作品甄選(2010.06.01)

截止日期:2010.06.01
【CASA卡莎】丹尼爾3.5尺雙層床(不含床墊)
【CASA卡莎】丹尼爾3.5尺雙層床

一、宗旨:
為宣傳推廣亞運會理念、展現和諧、和平、團結的亞洲形象,將亞洲文化呈現給世界;發掘亞洲青少年藝術人才,搭建體育、文化、藝術交流的國際平台,拓展學習機會、認知視野、體驗環境,培養藝術修養和藝術創作精神。

二、指導單位: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www.ncpfs. gov.tw)、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www.cca.gov.tw)、教育部(www.edu.tw)、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

三、主辦單位: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www.tpenoc.net)

旅行箱的故事
旅行箱的故事
四、比賽主題:
  1. 我的亞運、我的夢
  2. 我與樂羊羊(第16屆亞運會吉祥物-樂羊羊)一 起運動
  3. 我心中的亞洲、我心中的廣州

五、參賽對象:
第一組(12-15歲) 【1995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出生者】。
第二組(15歲以上-18歲) 【1992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出生者】。

六、參賽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 所有作品應貫穿「激情盛會、和諧亞洲」亞運會主題,內容涵蓋體育賽事、亞洲文化、亞運場館、亞運志工等所有和亞運相關的內容,要求構思新穎獨特,符合青少年的生活特點和創作風格。
藤原克也攝影之道:氛圍╳構圖╳主題的光影演繹
藤原克也攝影之道:氛圍╳構圖╳主題的光影演繹
(二) 參賽作品必須使用尺寸為4開規格畫紙(546 mm × 394mm),不符合規格的作品拒絕受理參賽。
(三)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且未曾參加過其他比賽,每位參賽者以參加一件為限,重複報名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
(四) 繪畫材料及繪畫方式不限,如兒童畫、水彩畫、粉蠟筆畫、版畫、裝飾畫、卡通畫、漫畫等等或其他不同類型作品均可,表現方式不限,但必須是平面作品。
(五) 作品不能使用電腦製作、合成或採用含有複印製品的拼貼圖,作品不得加框架或邊框線。
(六)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主辦單位在保證作者署名權的前提下擁有對作品的非商業用途使用權及推薦權,作品涉及肖像權等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
(七) 參賽作品經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定成績後,兩組各甄選一件作品寄送亞運組委會參加廣州亞運會亞洲青少年繪畫比賽。
水彩的光影表現
水彩的光影表現
(八) 參加決審作品之背面應註明:
  1. 創作者姓名
  2. 參賽組別
  3. 作品名稱
  4. 出生年
  5. 年齡
  6. 性別
  7. 就讀學校
  8. 聯絡電話
  9. 電子信箱
  10. 詳細地址
  11. 親筆簽名

《喜憨兒》提拉米蘇
《喜憨兒》提拉米蘇
七、收件日期: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99年6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收件地點:
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秘書聯絡組
( 台北市朱崙街20號2樓)電話:(02) 87711500

九、評審:
由中華奧會文化委員會委員及國內藝術界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選,擇期公開頒獎。

十、獎勵:
各組選出前三名,佳作若干名,發給獎金、獎狀以資鼓勵。第一名頒發獎狀及獎助學金三○、○○○元。第二名頒發獎狀及獎助學金二○、○○○元。第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助學金一○、○○○元。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及獎品。參加國際比賽獲各組前三名作者另可獲亞運組委會頒贈獎盃、證書及紀念品,另第一名作者將在亞運會期間獲邀參加第16屆亞運會青年營相關活動。

十一、本活動業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9年2月26日體委國字第 0990004365號函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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